发布部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冀建质〔2012〕58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
为充分展示我省城市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不断推进精品工程、标志性建筑工程建设,决定开展2012年度河北省“十佳公共建筑”评选,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是一项性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各市要高度重视,按照《河北省“十佳公共建筑”评选办法》的要求,做好筛选、初评、推荐和申报资料准备工作,确保推荐和申报工作质量。
二、2012年“十佳公共建筑”评选工程范围为2012年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公共建筑或建筑群。请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做好筛选和推荐工作。
三、今年的申报工作自2012年9月20日开始。各设区市务于2012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以及各设区市联系人,报送我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过期视为放弃。
四、项目申报材料应按照《河北省“十佳公共建筑”评选办法》规定的次序,制定目录并装订成册。所有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项目照片应为建成后的实景照片并附带文字说明,照片应按照项目外观和概貌的正面和不同角度的侧面,建筑物和周边环境的鸟瞰图、夜景亮化,以及内部空间、细部处理的次序排序,照片统一做成A3规格的图册。
五、2012年11月,我厅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推荐要求的工程,组织专家赴工程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评选拟定名单在河北省建设网及有关公共媒体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授予“河北省十佳公共建筑”称号,并对工程建设各方及有关人员进行表彰。
如有其它事宜,请与我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联系。
联系人:任伟胜
联系电话:(0311)87904534、87904537
附件:河北省“十佳公共建筑”申报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8月29日
附件
河北省“十佳公共建筑”评选
申 报 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 工程名称 | |||||
| 建设地点 | 工程开工时间 | 工程竣工时间 | |||
| 建筑面积(m2) | 主体层数 | 建筑高度(米) | |||
| 工程造价 | 万元 | 单位造价 | 元/m2 | 交付使用日期 | |
| 项目功能及用途 | |||||
| 建设单位 | |||||
| 申报单位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 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
| 设计单位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
| 方案设计 | |||||
| 初步设计 | |||||
| 施工图设计 |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 监理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 获奖等级 | 国家奖 | 部级奖 | 省级奖 | ||
| 优秀工程设计奖 | |||||
| 优质工程奖 | |||||
| 项目概况: (公章) 年 月 日 注:简述项目建设效果、公众评价、工程质量、适用性、经济性及运行成本等,不超过800字 | |||||
(公章)
| 年 月 日 |
| 省专家评选委员会评审意见: 主任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省评选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工程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工作职责 | 工作单位 | 参加 起止时间 |
| 设 计 单 位 | |||||||
| 建 设 单 位 | |||||||
| 单 位 签 章 | 设计单位签章: 建设单位签章: | ||||||
| 注:1.设计单位主要人员限报10人,建设单位限报4人。 2.项目实施时的主要人员:设计单位指方案设计人、建筑设计人、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建设单位指项目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