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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北省“十佳公共建筑”评选的通知
2025-10-03 03:59:19 责编:小OO
文档
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北省“十佳公共建筑”评选的通知

发布部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冀建质〔2012〕58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

为充分展示我省城市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不断推进精品工程、标志性建筑工程建设,决定开展2012年度河北省“十佳公共建筑”评选,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是一项性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各市要高度重视,按照《河北省“十佳公共建筑”评选办法》的要求,做好筛选、初评、推荐和申报资料准备工作,确保推荐和申报工作质量。

二、2012年“十佳公共建筑”评选工程范围为2012年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公共建筑或建筑群。请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做好筛选和推荐工作。

三、今年的申报工作自2012年9月20日开始。各设区市务于2012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以及各设区市联系人,报送我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过期视为放弃。

四、项目申报材料应按照《河北省“十佳公共建筑”评选办法》规定的次序,制定目录并装订成册。所有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项目照片应为建成后的实景照片并附带文字说明,照片应按照项目外观和概貌的正面和不同角度的侧面,建筑物和周边环境的鸟瞰图、夜景亮化,以及内部空间、细部处理的次序排序,照片统一做成A3规格的图册。

五、2012年11月,我厅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推荐要求的工程,组织专家赴工程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评选拟定名单在河北省建设网及有关公共媒体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授予“河北省十佳公共建筑”称号,并对工程建设各方及有关人员进行表彰。

如有其它事宜,请与我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联系。

联系人:任伟胜

联系电话:(0311)87904534、87904537

附件:河北省“十佳公共建筑”申报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8月29日

附件

河北省“十佳公共建筑”评选

申  报  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工程开工时间工程竣工时间
建筑面积(m2)

主体层数建筑高度(米)

工程造价         万元

单位造价    元/m2

交付使用日期
项目功能及用途
建设单位
申报单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移动电话
设计单位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获奖等级国家奖部级奖省级奖
优秀工程设计奖
优质工程奖
项目概况:

(公章)   

年    月    日

注:简述项目建设效果、公众评价、工程质量、适用性、经济性及运行成本等,不超过800字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专家评选委员会评审意见:

主任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省评选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职责工作单位参加

起止时间

设计单位签章:                             建设单位签章:

注:1.设计单位主要人员限报10人,建设单位限报4人。

2.项目实施时的主要人员:设计单位指方案设计人、建筑设计人、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建设单位指项目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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