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人事部门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杭州市工程技术第三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城市建设工程类专业(公用、市政、环保、建筑施工、安装、机械、建筑设计、规划、设备、电气、园林、绿化等)技术和管理工作,且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相关,具备2007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1、职称外语:按照《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要求,应参加B级考试并达到相应标准分数线。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2、计算机应用能力: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浙人专〔2006〕58号)规定,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参加评审前,必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除外)。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Office)》继续有效。
3、对于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4、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评审材料必须经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并盖章。
三、评审材料上报时间
评审材料请按规定于8月6日至8月25日统一报送(各单位具体报送时间见附件1)。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对象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和专利证书等有关证件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上签字。
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申报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所有评审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填写,今年的《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附件3)及《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4)格式和内容有所调整,请务必使用新的表式,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作退回处理。评审材料要做到正确、整齐,一次报齐,材料袋外面需贴上填写好的《评审材料清单》(附表5)。
外语免试及成绩审定和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审批,经区、县(市)人事局及市属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先与评审材料一起直接送市建委职改办,待审核汇总后统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评审材料由单位主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统一送审,并按规定开具委托书(附表6)。无主管部门单位但已办理了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向相应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尚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事局申报。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人事关系在外地的人员,应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
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五、评审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每人280元、评审推荐费每人15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起交纳。
六、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如下
1、第一册内容及装订顺序
(1)本册材料清单(附件7-1)1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最高学历为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必须提供与评审材料中相对应的每份学历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1份,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件8)1份,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件9)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份,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附50周岁以上身份证复印件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附件10)1份;
(7)继续教育、个人获奖等其他证明材料1份;
(8)破格申报对象的《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11)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打印稿);
(10)最近3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任期考核登记表1套。
2、第二册内容及装订顺序
(1)本册材料清单(附件7-2)1份;
(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1套,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复印封面和目录;
(3)科研成果(复印件)1套;
(4)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3、以下材料另附,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2)《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统一采用杭州市人事局样表,见附件12);
(4)《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0份,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同时上报电子版;
(5)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一式3份;
(6)计算机考核合格证原件,免试对象为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附有50周岁以上身份证复印件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1份;
(7)破格推荐审批表3份〔内容与第一册(8)一样〕,并附相关破格材料一套;
(8)论文或著作代表作1份,并注明“表作”;
(9)《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表》(附表13)1份。
七、网上办事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继续在杭州建设网站(网址http://www.hzjw.gov.cn)开设相关栏目,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相关的表式均可从网站的公告公示或网上办事等处找到链接下载,“网上办事——办事指南——解答”栏目还有《常见职称工作问题的解答》、《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工程师申报任职条件汇编》、《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流程图》等资料。
2、有关办事程序和工作规范公布在网上办事—办事指南—“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第三高评委、建设工程技术人员中评委评审受理”中,实行办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网上申报”因故暂停使用,但各单位或个人仍可通过电子邮箱:lshen321@gmail.com上传《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花名册》和《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的电子文档。
4、未尽事宜,可通过“投诉建议”栏目或直接与市建委职改办联系(联系人:刘申,联系电话:87022135、87067242,地址:长生路9号801室,邮编:310006)。
附件:1、各单位具体报送时间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
4、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5、评审材料清单
6、委托书(送评报告单)
7-1、本册材料清单(第一册)
7-2、本册材料清单(第二册)
8、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9、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
10、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11、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3、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表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