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中国林业科学院园内的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自 2011年8月5号起。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租赁期间,家具等因使用寿命到期而报废,非人为损坏造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毁坏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一个月租金)。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人民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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