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建设局、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专〔2010〕2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城市建设工程(包括公用、市政、环保、建筑施工、安装、机械、建筑设计、规划、设备、电气、园林、绿化等)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学历与资历要求。具备规定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含)以上,任职资历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止。
1、破格申报条件。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在同级专业技术人员中业绩突出,可申报破格评审。具体要求按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规定执行。
2、外语要求。申报者须提供2005年及以后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或2009年及以后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省划合格成绩单原件。根据浙人专〔2007〕80号文件规定,在2004年底前取得的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在2004年底前取得的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外语免试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具体免试条件按浙人专〔2007〕80号文件规定执行。
3、计算机要求。申报者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具体免试条件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4、对于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调入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未经本市确认,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具体确认程序及有关事项按杭人专〔2009〕231号文件规定执行。
5、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及年度考核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是计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的主要依据,单位没有颁发聘任书的,可以用聘任文件替代,企业单位也可用劳动合同替代。年度考核成绩是评审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提供相关年度考核情况材料,不得临时任意编造。上年度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
三、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评审材料请按规定于7月19日至7月30日统一报送,具体报送时间见附件1。8月9日至8月13日为材料修订补报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杭州市建委职改办(文一西路61号,市城建培训中心113房间);联系人:王 艳、周银峰,联系电话:88052802。
四、评审材料报送要求根据个人申请、单位核实、逐级上报的要求,申报对象要如实填写申报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对象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和专利证书等有关证件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并填报《申报人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
评审材料统一由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送审,并按规定开具委托书。无主管部门单位但已办理了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相应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尚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事局申报。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人事关系在外地的人员,应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
外语免试和破格申报的审批材料,经区、县(市)人事局及市属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先与评审材料一起直接送市建委职改办,待审核汇总后统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评审材料必须经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并盖章。
对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申报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含)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见附件2。
五、网上申报说明在上报纸质材料同时,要求从杭州建设网站(www.hzjw.gov.cn)首页"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工程师资格网上申报",注册登录后,点击"新增资料"填写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并上传《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和电子照片(制证用)。
网上申报资料的内容须与书面申报资料保持一致,在截止日期前,申报者可根据书面材料的修订情况自行修改网上申报资料,8月13日后,系统将自行关闭,不再接受修改。
六、评审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每人280元、评审推荐费每人15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起交纳。
七、其他事宜、为响应、市《关于建设低碳城市的决定》,所有评审相关的表格、文件、资料等均不再提供纸质件,请从杭州建设网站的"网上办事平台"-- "表格下载"和"解答"等栏目下载(可从"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工程师资格网上申报"链接进入,2010年度表格有变动,请下载最新表格)。
1、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将及时通知申报人修改、补报,对超出补报时间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2、将组织同行专家对全体申报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考察申报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经验。
3、评审结果将在杭州建设网站公示后,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按要求由我委职改办统一办理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制证。
附件:1、各单位具体报送时间
2、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
3、高级附件
4、文件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O年六月十八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