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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招投标文件
2025-10-03 03:57:35 责编:小OO
文档
景县财政局公用车辆处置拍卖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XJZB1606-01

采购人: 景县财政局

代理机构:祥骏招标咨询

编制日期:二0一六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景县财政局公用车辆处置拍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6年6月22日

采购项目名称:景县财政局公用车辆处置拍卖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XJZB1606-01

采购人名称:景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景县商业街2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振虎  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祥骏招标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中心街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直房产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香云    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容:为景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数量约125辆)提供指定数量公务用车的拍卖及相关服务,拟中标家数1家。
采购用途:公车处置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完成期限:合同约定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省商务厅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函、近3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

备注: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磋商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祥骏招标咨询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6年7月4日9时30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评标室

项目联系人:香云
联系方式:0

传真:0

本公告发布媒体:省采购网、市采购网、景县采购网、景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22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下述具体资料是对服务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条款名称
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景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景县商业街2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振虎  0

2采购

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祥骏招标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中心街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直房产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香云  0

3项目容为景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数量约125辆)提供指定数量公务用车的拍卖及相关服务,拟中标家数1家。
4完成期限合同约定
5响应

保证金

本项目响应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以支票、汇票、本票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汇入祥骏招标咨询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单位名称:祥骏招标咨询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分行

账  号:601152796

注:请备注项目名称。响应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服务商原因而造成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磋商

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90 天
7磋商响应

文件份数

响应服务商应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8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办法)
10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2000元。

一、总则

1.适用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景县财政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祥骏招标咨询。

2.3“响应服务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

2.4“服务”是指采购人所需公车拍卖工作。

3.响应服务商的资格条件

3.1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是具有省商务厅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函、近3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

以上证书、证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容不全者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4.磋商费用

4.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响应服务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磋商文件

5、磋商事项说明

5.1响应服务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服务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服务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3响应服务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6、澄清与答疑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响应服务商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澄清通知。

6.2响应服务商在规定的时间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法律规定期限,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服务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文件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 补充(变更)文件修改后的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响应服务商具有约束力。

三、 磋商文件的编制

8、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响应服务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服务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

8.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1响应服务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9.2响应服务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9.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响应服务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服务商承担。

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磋商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少于: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表。

(3) 拍卖方案

(4 )投标明文件: 

(5)响应保证金递交凭证

(6)响应服务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容

10.2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0.3响应服务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写“磋商响应文件目录”。

11、报价

11.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容包含所有与磋商文件规定服务容相关的费用。报价包含以下容:

①报价中包含:拍卖服务、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出其它费用。

注:成交后,磋商报价即为成交价,合同期不再调价。响应服务商应考虑该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确定合理的磋商报价。因响应服务商在计算磋商报价过程中报价不合理或费用计算错误,采购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及后果自负。

11.2 服务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服务容、要求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分项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容。否则,将在有效报价中该项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11.3响应服务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服务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响应保证金

12.1响应服务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2在开启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视为非实质响应而予以拒绝。

12.3未成交服务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成交服务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12.4响应服务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响应服务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12.4.2响应服务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2.4.3成交服务商在公示期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12.4.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4.5成交服务商提供虚假材料,被磋商小组查实的;

12.4.6成交服务商拒不按照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12.4.7服务商与采购人、其他服务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2.4.8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3、响应有效期

13.1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磋商之日后90天。

13.2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响应服务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服务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服务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继续有效。

1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响应服务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五份响应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响应文件。

14.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必须使用A4纸,宣传材料除外)。

14.4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响应服务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响应服务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14.5除响应服务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服务商签字和盖章。

四、磋商文件递交

1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响应服务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5.2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服务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15.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6、响应截止期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7、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服务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7.2响应服务商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7.3在响应截止期至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响应服务商不能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4补充、修改的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容为准。

五、磋商与评审

18、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其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19、磋商

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响应服务商应派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时,由采购人及响应服务商代表共同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磋商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

19.3磋商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服务商名称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容,并做好磋商记录。

20、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20.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20.2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20.3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成交服务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20.4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服务商。

2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资格性检查。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函、近3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

以上证书、证件开标时提供有效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容不全者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响应服务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4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21.5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服务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21.6在初审时响应服务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6.1磋商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磋商响应文件有两本及以上正本的;

21.6.2响应服务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6.3响应服务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或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6.4超出经营围响应的;

21.6.5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21.6.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1.6.7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21.6.8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1.6.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服务商;

 21.6.10响应服务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1.6.11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

21.7磋商小组磋商后,服务商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7.1经磋商小组磋商服务要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7.2提交成果时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1.7.3磋商响应文件服务要求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2、在竞争性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2.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规行为的;

 22.2响应服务商的最终磋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

22.5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装订的;

22.6磋商响应文件未分正、副本及正副本数量不符合要求的;

22.7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而未签的;

22.8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

22.9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的资格文件的;

22.10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容、服务质量等实质性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2.1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改变格式、容不完整的;

22.12磋商响应文件重要指标描述不清和文字、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辨认的;

23、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3.1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服务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23.2评审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响应服务商可应磋商小组的提问对其提供服务围、服务要求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响应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容不得更改。

23.3响应服务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4、磋商的步骤

磋商小组首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没有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也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其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其次磋商小组与响应服务商分别进行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磋商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服务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磋商结束后,让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成员根据评审方法对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5、评审办法

25.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最终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服务商作为成交服务商的评审方法。

25.2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服务商的最终响应或者最终响应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6、评分标准

采用“百分制”计分,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汇总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得分。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车辆拍卖佣金不高于成交金额的5%,不低于成交金额的3%,(佣金由成交方缴纳),超过投标报价上限或低于投标报价下限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中标。

一、报价分(30分)

最低有效投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分;(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二、技术部分(70分)

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最高分值
1人员配备1、拥有国家注册拍卖师1人得3分,每增加1人加3分,最高6分,需出具国家注册拍卖师执业书原件并且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与服务商单位的名称一致)。

2、有专职财务人员、计算机专业人才,法律专业人才的,每项得2分(出具人才的专业证书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12分
2办公场所在市围有固定办公场所(以营业执照确定的场所或现办公场所为准)的,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不能提供证明文件者不得分。5分
3经营业绩 响应服务商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车辆拍卖的经营业绩的,加5分,没有不加分,以合同原件为准,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不能提供者不得分。

5分
5服务实施

方案

1、提供公车拍卖实施方案:a、实施方案具体细致,业务操作流程完整、保障措施得力,操作性强得15-26分;b、实施方案完整,有业务操作流程,具有操作性得8-15分;c、有实施方案,基本能满足本次采购要求得0-8分;d、没有实施方案或者没有国家注册拍卖师为本项目服务的实施方案不得分。

2、依据《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备的拍卖行业自律承诺书的得5分。

31分
6组织管理结构按服务商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情况进行综合比较打分:组织管理结构完善、合理,得1分;部管理制度完善得1分;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符合项目特点的,得1-3分。5分
7档案管理须有档案管理制度。档案齐全,容详实,装订规,目录对应准确得2分,容基本完整,装订规得1分,档案容不全或没有装订不得分。2分
8后期服务后期服务保证措施:

科学合理 7-10分;一般 3-7分;欠合理 0-3分

10分
总分70分
投标人此项容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8、确定成交服务商

28.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程序、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成交服务商。

28.2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采购指定媒体进行公示。

29、响应服务商询问和质疑

29.1响应服务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送达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29.2响应服务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前以书面送达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29.3响应服务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以书面送达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29.4响应服务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进行回复。质疑服务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服务商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按规定向财政局采购办公室投诉。

29.6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响应服务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响应服务商单位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容: 

29.6.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等;

29.6.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29.6.3提起质疑的日期

29.7响应服务商的质疑将依据《中华人采购法》、《中华人采购法实施条例》、《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

六、合同授予

30、成交通知书

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在采购指定媒体公告成交结果。

30.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3 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服务商,同时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退还所响应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31.1成交服务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十个工作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磋商有效期撤回其响应处理。

31.2 磋商文件、成交服务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采购代理服务费

32.1成交服务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商在退还响应保证金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一份采购合同。

32.2成交服务供应商可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2.3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以上费用到帐后,发放成交通知书。

33.解释权

33.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

第三章 合同条款

 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

A.双方协议(即本件); 

B.中标通知书;

C.竞争性性磋商文件;

D.磋商响应文件;

E.相关的技术要求及资料;

F.我国国家与部门相关的法律与法规。

4. 服务价格

为前述竞争性磋商说明中的投标报价容,此价格为最终价格,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而调整。

5.付款方式:佣金由成交方在拍卖完成后支付。

6. 投标人中标后,须在规定时间与甲方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具体问题,在双方合同中约定。

7.仲裁条款

7.1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达不到一致意见,双方应将纠纷提交招标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如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向相关的人民申请执行。 

7.2仲裁或审理的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 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景县财政局公用车辆处置拍卖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磋商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响应函

(采购人)     :

根据贵方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正式授权     ()代表          (响应服务商的名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式1份,副本一式4份。

本响应服务商承诺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响应总价为:

成交金额的  %

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完成服务。

3、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同意从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撤回响应,响应保证金可被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与本响应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一览表

致:(招标人) 

根据《中华人拍卖法》以及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市景县公车拍卖项目的基本情况,我方服务收费报价为成交金额的%。

            投标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明书

单位名称:地址::性别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法定代表人《居民》复印件:

注:请用本页为底,将敷在该框上再进行复印。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事宜。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以及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年龄:

:    职务: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复印件

资产拍卖机构承诺书(格式自拟)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姓  名拟任职务专  业职  称联系
1项目负责人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排在第一位的应为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简历表

姓    名出生年月所 学 专 业
职    称从事专业从事专业年限
职    务任职时间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毕业学校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学制   年
时间(年月)工作简历和主要代理业绩
注:表后附所填报人员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其他有关证件、文件的扫描件。如未提供有效证件,该人员将不予认可。

拍卖方案

至少包括:

1、工作方案的总体规划;

2、工作方案的实施细则;

3、工作质量的控制措施;

4、工作进度控制措施;

5、工作流程、制度;

6、服务承诺。

投标人已完成相关项目业绩清单

(2013年1月1日—至今,共项)

起止

时间项目名称合同(或合作协议)签订时间完成时间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人、
1“相关项目业绩” 是指2013年1月1日至今已经完成的项目

②本表后应附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

 

 

 

 

 

 

 响应保证金递交凭证

  

响应服务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容

 

 

 

 

 

 

 

 

 

 

 

 

 

 

 

 

 

 

 

 

 

 

 

 

 

 

 

 

 

 

 

 

 

 

 

 

 

 第六章   采购人需求书

一、招标项目名称:

名称:景县财政局公用车辆处置拍卖项目

编号:XJZB1606-01

二、项目概况:

1、为景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总量约125辆)提供指定数量公务用车的拍卖及相关服务,拟中标家数1家。拍卖车辆的数量以委托合同为准。

2、服务期限:合同约定

三、采购服务需求:

1、本项目需求说明

(一)拍卖机构需办理车辆拍卖、流拍车辆处置,并协助买受人办理车辆变更、过户手续;

(二)每家服务机构的服务数据均以最终委托清单为准;

(三)资费收取标准较低的优先予以考虑入围;

(四)为中标恶意降低资费标准的机构不予考虑;

(五)此次招标只针对今年公车改革中取消车辆的拍卖服务;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拍卖机构需提供的服务

1、将委托拍卖车辆集中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完整;

2、负责查验委托拍卖车辆的资料和信息,确保无瑕疵;

3、流拍车辆应及时反馈委托单位,待重新确定拍卖底价后再行组织拍卖;

4、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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