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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做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全面支撑工业转型升级
2025-10-03 04:00:17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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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做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全面支撑工业转型升级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2日今日点击率:6次 | 总点击率:67次 字体: 大 中 小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十二五”时期全球软件技术和产业格局孕育着新一轮重大变革,为我国软件业带来创新突破、应用深化、融合发展的战略机遇。《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要“坚持以系统带动整机和软硬件应用、以应用带动产业发展,促进软件业做强做大”,这对“十二五”时期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继续做大做强软件业、全面支撑工业转型升级成为全行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态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和布局不断调整,行业应用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着积极作用。2010年,我国软件业务收入实现1.36万亿元,同比增长31%,产业规模比2001年扩大十几倍,年均增长38%,占电子信息产业的比重由2001年的6%上升到18%。2011年1到11月,累计实现软件业务收入16577亿元,同比增长32.8%,比2010年同期提高2.8个百分点,超过电子信息制造业增速10个以上百分点。咨询、运营服务增势突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运营服务分别实现收入11和2598亿元,同比增长49.4%和42.9%,增速高于全行业16.6和10.1个百分点,高于2010年同期10.6和5.4个百分点。全国软件出口实现2亿美元,同比增长17%,其中软件外包服务出口52亿美元,同比增长34.6%。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迅速,但产业规模和实力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然存在一些制约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缺乏具有全球领先地位的大企业,产业整体上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产业创新体系不健全,核心技术缺乏;产业链协同效应尚未充分发挥,亟待建立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人才结构矛盾突出,高层次、复合型、领军型人才依然缺乏;以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结合的支撑体系有待完善,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亟需提升。

二、“十二五”时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思路

基于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产业发展要遵循以下指导思想:以市场驱动、应用牵引、创新支撑、融合扩展为主线,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做大做强、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服务能力为目标,注重引导与市场机制结合,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着力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链协同发展,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化、创新化、高端化和国际化发展水平。

同时,“十二五”时期产业发展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市场主导、创新发展”。产业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推动行业管理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加快培育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构建符合国情和产业特征的自主发展模式。

二是坚持“应用牵引、融合发展”。随着我国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应用的广度、深度不断增加,大国大市场的优势将逐渐显露,需要把握“两化”融合、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带来的市场机遇,加快推进软件与硬件、软件与网络、产品与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相互融合发展。

三是坚持“培育龙头、协同发展”。我国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规模仍然偏小,前百家企业销售收入的总和为两千亿元,相当于三百亿美元,还不如一个公司的收入。因此,要加强培育具有国际市场竞争潜力的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产业链的牵引作用。

四是坚持“优化布局、集聚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有区域聚集的特点,“十二五”期间要继续推动区域合作,加快形成特色明显、布局合理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快中国软件名城、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建设,发挥产业集聚效应。

在发展目标上,基于对“十一五”时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情况和未来五年技术、市场趋势的分析,《规划》提出到2015年,实现软件业务收入突破4万亿元(以2010年1.3万亿为基础,年均增速为24.5%),年均增长24.5%以上,占信息产业比重达到25%(2010年占比为18%)。

三、“十二五”时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重点

《规划》提出,在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工业软件与行业解决方案、信息安全产品与服务、数字内容加工处理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同时,随着软件网络化、融合化趋势愈发凸显,产业内涵持续拓展、产业分工持续细化、产业链条持续完善。《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大力发展网络化、全链条的信息传输、信息技术、信息内容等服务业。

关于基础软件。加快发展基础软件,提升基础软件技术、产品研发和应用水平,对于构建完善自主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十二五”期间,要重点支持高可信服务器操作系统、安全桌面操作系统、高可靠高性能的大型通用数据库管理系统以及中间件、办公软件等基础软件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突破网络资源调度管理系统、移动互联环境下跨终端操作系统、新型计算模式和网络应用环境下的安全可靠基础软件平台等核心技术,支持研发新一代搜索引擎及浏览器、智能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系统、云计算平台、非结构化数据处理技术等网络化关键软件,并加快自主知识产权基础软件的应用推广。

关于嵌入式软件。随着移动通信、消费电子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工业装备和产品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嵌入式软件的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移动互联网设备、数字家电、娱乐设备等日益智能化、个性化,功能越来越丰富并集成化,对嵌入式操作系统、浏览器、应用软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规划》提出重点支持数字电视、智能终端、应用电子、数字医疗设备、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嵌入式软件开发平台、嵌入式操作系统及关键软件的研发及产业化,提升工业装备和产品智能化水平。

关于工业软件与行业解决方案。随着“两化”融合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深入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已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工业软件可以提高产品价值、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两化”融合的切入点、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企业为深化业务管理,对面向行业的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的需求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要大力发展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和解决方案,推动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

关于信息安全产品与服务。随着各国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信息安全已经上升到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甚至的层面,成为综合国力、经济竞争实力和民族生存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提高我国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保障重点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创建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健康发展,《规划》指出,必须加快发展信息安全技术、产品及服务,构建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体系和架构,完善信息安全产品及服务认证制度,提高对和重大信息系统安全的支撑能力。

关于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数字内容产业是集信息技术与文化艺术创作为一体的朝阳产业,其发展需要有先进技术的支撑。因此要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技术并推动其产业化,大力发展生产经营领域的数字内容服务,推动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和社会化服务,积极发展数据编辑、整理、分析、挖掘等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关于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从基础建设向深化应用逐步转移,系统集成服务的对象、内容以及服务模式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和调整。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正在逐渐细化成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等多个的服务环节。分工的不断细化和服务模式的演进,推动业务不断向价值链“微笑曲线”的两端发展,新的产业面貌正在形成。因此,《规划》提到:引导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向产业链前后端延伸,推动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数据处理与运营服务等业务向高端化发展。

关于新兴信息服务。新兴信息服务是信息服务中规模增长迅速、业务模式多样、创新能力强的细分业务。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新兴信息服务逐渐成为信息技术服务甚至整个信息产业的新的增长点,应予以重点扶植与培育。要大力发展面向网络新应用的信息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的新型服务业态和模式。

关于“服务外包”。我国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一直处于价值链低端,要提高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附加值,就必须拓展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领域,加快推动业务向规模化、高端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扩大服务对象和业务规模。提高信息服务及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分包平台的服务能力,支持外包人才培训和实训基地建设。

四、“十二五”时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举措

为突破产业发展重点、实现发展目标,《规划》从贯彻落实产业、优化产业生态环境、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建设推广标准体系、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完善产业投融资环境、加强产业管理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既具有宏观指导性,又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产业。要认真贯彻落实4号文件,加快出台相关配套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正版化工作,支持安全可控关键软件和服务产品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创新试点。

优化产业生态环境。企业成长是产业发展的微观体现,大企业规模是产业量级的重要指标,中小企业是产业创新的活跃力量。要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着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中小企业特色发展,构建产业链上下游良性互动、大中小企业协作发展的产业生态系统。

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作为一种集群经济,产业的集中能够对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可以形成加速产业发展的聚集效应。“十二五”期间要通过创建若干中国软件名城,充分发挥带动辐射作用,促进软件业集聚度进一步提高,形成充分利用区域资源优势、能够发挥区域协同效应、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发展格局。

制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引导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化和产品化发展,是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规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推广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是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工具研发及行业知识库建设也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化发展的重要环节。

促进制造业服务部门剥离。目前,我国很多制造企业都拥有自己的信息中心,专业化信息服务机构不多,这样不利于专业化信息服务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也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因此,需要扶持一批由制造企业中剥离形成的专业化信息服务企业,提升外包业务承接能力。

完善产业投融资环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作为一种资金密集型产业,资本支持对于产业发展至关重要,健全的投融资体系是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要落实国家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投融资,推动各类产业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加大对软件企业的支持力度。

加强产业管理工作。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快速发展变化的产业,给产业管理不断提出新的课题和挑战,要不断加强各级主管部门对行业的指导、监管和服务,发挥部省市合作机制的作用,加强部门间、区域间协调配合。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行业要上下同心、群策群力,共同推动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做大做强,全面支撑工业转型升级,努力完成《规划》制定的目标和任务。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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