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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道碰头专项施工方案
2025-10-03 04:00:27 责编:小OO
文档
天然气管道碰头专项施工方案

一.概述:

目前我单位施工的重钢新区一炼钢新建连铸扇形段维修中心及铸坯静整区改造工程准备进行新管线对老管线的碰头工作,由于天然气管道输送介质是天然气,属于可燃流体介质,碰头时,需带介质操作,因此,对碰头的安全措施要求较高。此外,管道类别属于GC2,对管道焊口质量要求特别高。

二.人员、机具配备:

1.人员配备

序号施工工种单位数量备注
铆工1能识图、施工并有相关经验
2焊工2持证作业
3普工2经过安全培训,有一定能力
4起重工1持证作业
2.机具配备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
1卷尺5米2个

2榔头2.5磅2个

3氧割工具100型2套

4焊接工具500A2套

5汽车吊16T

1台
6灭火器3个
7架管10米

三.施工过程及技术要求:

在施工前摸清施工位置及情况,并制定出施工预案、安全预案。

为了保证天然气管道工程质量,达到标准作如下处理方案:

1.管道预制加工,管道切割均采用管道加工工作站进行。管子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凸凹,缩口,熔渣,氧化物,铁屑等。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1%, 且不得超过3mm。

2.根据设计文件资料和现场实际情况对新老管线碰头口材料、规格和位置制定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

3.开始碰头时,先关闭老管线的总阀门,使该段区域内,不在有天然气流入。

4.在拆除界区阀门,对阀门两端法兰加石棉板隔离。

5.对φ273的界区主管开一个φ159的马鞍口,在通入氮气置换该管道内的天然气。

6.完成φ159新管线的碰头焊接,在管道焊接方面,管道采用氩弧焊打底,手工焊盖面。

7.无损检测的合格由第三方进行,管道返修次数不得超过2次,否则应报现场施工技术总负责人研究解决办法。

                                    

四. 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1.焊接、切割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氧气与其它气瓶应相隔间距7米以上且离明火不小于10米。

  乙炔瓶应装有回火装置。

  焊机、焊把线、接地线应完好无损。

  在作业点,应配备灭火器和监护人。

  监理部的安全规定及我公司安全规定。

2.施工用电

  作业区用电均有临时用电方案。

  移动工具应采取二级保护装置。

  所有配电箱应采取“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有防雨保护措施,且上锁。

  电线严禁破损使用,插头插座应完好无损。

  所有保险丝,严禁用金属铅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3.射线探伤作业控制措施

1)从事射线探伤作业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根据探伤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探伤作业安全。

2)对探伤作业单位的要求:

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

进行射线探伤作业前,必须明确探伤作业现场联络人员,办理《射线探伤作业许可证》,并送项目主管单位、作业点所在单位、保卫处审查后,报环安处确认批准;负责将批准的探伤作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时送达各审批部门和作业涉及到的相关单位。一张作业许可证只限于一种射线在一个生产单元和一个作业点的一次性探伤作业使用。未办理作业许可证者,严禁作业。

探伤作业许可证必须按要求填写,并以图示方法标明探伤作业点位置、警戒设置位置、安全距离,制定具体的安全防护措施。

探伤作业单位应按批准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在作业现场设置醒目的警戒标志,夜间必须设置警示红灯,各路口必须设专人把守,并悬挂:“探伤作业,严禁入内”警示牌。作业未结束前不得拆除警戒,把守路口人员不准脱离把守点。

探伤作业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令,严格按批准的作业时间作业,严禁提前或延后。在批准的时间内未完成的,应停止作业。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及时拆除警戒,恢复通行。

探伤作业过程中,若生产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停止射线探伤作业,由作业所在单位现场负责人员(或当班值长)书面指令承包商停止作业,承包商应无条件服从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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