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及安装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联 络 人: 电 话: 联 络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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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 项目 供货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范围及内容
1.1供货范围: 。
1.2工程地址: 。
1.3工程项目联络人: 。
1.4工程内容:采取包运输、包安装、包质量、含税(开16点专用)、包售后服务的方式进行供货。
1.5合同工期:以甲方付预付款时间为订货日期
二、合同单价及金额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材料单价 | 人工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1 | ||||||||
| 2 | ||||||||
| 合计含税金额大写: | 合计含税金额小写: | |||||||
合同为包运输、包质量、含16%点专用)、包售后服务的承包方式,数量计算以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合同暂定金额为: 元(大写金额: 元整)。
2.2 该合同金额为暂定金额,如甲方要求变更产品规格型号,产品的价格也相应的调整。
2.3本合同单价包括:该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产品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利润、加8%税(开16点专用)、损耗等的一切费用。
三、合同支付方式
3.1与甲方交付业主验收同步。 3.2 乙方供货非一次性供货,材料验收合格并拥有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以月结60%方式与乙方结算进度款,施工完成后双方确认并与甲方交付业主验收后,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与甲方对账签字盖章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所结算款项。
3.4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为 24 个月,保质金 5% 3.3乙方申请货款前应服从甲方排款安排、付款资料齐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4乙方收款帐户为:
公司名称: 地址: 号
开 户 行: 开户帐号:
四、产品质量保证、产品验收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货物是全新的、从未使用过的,并无设计、工艺上的缺陷,且达到甲方施工用料的要求,产品质量保证期按行业及国家标准,但最低不低于 贰 年。
4.2产品必须是原产生产产品,不得为挂牌、贴牌产品、冒牌产品;如经核实有上述情况,乙方需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4.3 工程若出现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施工质量方面原因的缺陷,乙方必须无偿修复缺陷。
4.4 乙方应按甲方认可的样品进行送货。
4.5 乙方应保证提供产品的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广东省地方建筑标准和深圳市地方建筑标准进行验收,如该等标准有区别的,则以最高标准为准,且应符合甲方的特别要求。
4.6 甲方对产品质量有质疑,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解决。乙方需保证所供产品符合甲方二次送检标准要求,若甲方送检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立即退换合格产品。
4.7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现行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现行有关产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按此进行验收。
4.8验收标准以甲方认可的样板(一式两份封样)及乙方进场时给甲方安装的样板间质量为标准,样板间验收合格后甲方开具验收签单。
4.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样板以及要求供货,不得以次充好,如有发现此类现象,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4.10保修期自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计起。
4.11保修期内,在此期间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任何非使用者认为造成的故障,乙方免费提供维修;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维修更换费用。
4.12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本批货物的保修工作,必须做到如下规定:
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派人员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处理。在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及甲方信誉的紧急情况下二小时内赶到现场
2、乙方人员不能再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或委托他人处理;所涉及的损失及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保修金中双倍扣除;
3、乙方保修工作应在七天内完成,恢复设备原有性能指标、若乙方不能完成,必须提供相应替代产品,待维修后更换回;
4、乙方保修金不足以尝上述所规定费用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其他承接项目中扣除此项费用。
施工要求应该符合国家施工规范及以下几点
1、为防止出现同一范围内同类饰面的色泽、纹理等出现不协调或突兀的情况,施工时应事先提交样板供建设方和设计师审批同意后实施。
2、应熟悉各种装饰材料在施工时所需要的环境及卫生条件,并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室内环境适合该种装饰材料的施工,务求装饰工程效果达到施工图和合同要求。
在工程竣工后应提交与现场装修情况完全吻合的竣工图纸。
4、保证装修材料及装修后的整体结果满足环保相关规范要求,并负责进行相关检测,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环保要求的各项检测费用。
5、本精装修工程应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进行材料进场检验及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合格以后应办理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时,应由承包人查找原因,全面进行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控制整改施工,直至浓度检测合格。
五、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 负责按合同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产品货款。
5.1.2负责及时验收乙方送至工地的产品。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供应的材料经检验不合格,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内采补足数量不足的部分或更换质量、规格、原产厂不符的部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2.2随时协助甲方处理安装工程中出现的难点,共同解决有关技术问题,随时提供有关产品质量的技术数据,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等。
5.2.3按甲方规定的时间送货。
5.2.4乙方委托人员签出的工程验收单必须注明数量、价格、金额及经甲方材料人员确认的签名并以此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
5.2.5乙方委托指定收款人员收款,其他人签字收款,视为甲方完成支付行为,由此产生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
5.2.6 甲方如对乙方的产品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派人进行处理。
5.2.7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5.2.8因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或提供的有关资料错误而导致甲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2.9现场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高危工作乙方必须做好防护措施。
5.2.10乙方已实地勘察现场,已知悉现场情况,同意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六、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因无法定或约定原因未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6.2由于乙方原因产品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免费修理,或免费换货,或退货退款。
6.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交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为违约金。
6.4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在数量、质量、规格及原产厂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在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按照书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采用最快的运输方式自负一切费用及风险,补足数量不足的部分或更换质量、规格、原产厂不符的部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延迟交货的罚金。
6.5在质量保证期届满之前,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性能、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业主对甲方的索赔及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6.6货物不符合甲方的批次、顺序及配套要求,甲方将不会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付款。
七、争议处理
7.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深圳市福田区)地有管辖权的管辖。
7.2双方争议期间,除甲方有相反指示之外,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非争议部分的内容。
7.3产生争议,在争议进入诉讼、仲裁程序之前,如果甲方认为解除承包人的承包权利、变更其他承包人有利于按期按质完成该工程,则在甲方与监理方共同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以及要求撤场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乙方必须主动无条件撤离工程现场。如果不能在限期内主动撤离,甲方可采用任何合法手段、措施促使乙方撤离工程现场。撤离后,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双方产生的争议。乙方承诺不通过控制工程施工现场、阻拦甲方委托的其他施工方施工的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或非法权益。
八、其它约定 【可通过本条约定对上述条款中的未尽事宜,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进行调整】
8.1如本条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以上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8.2甲方指定工地地面交货并安装。
九、附则
9.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需提供以下资料给甲方,公司简介、主要产品业务介绍、公司组织架图、营业执照、机构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等。
9.2本合同文件的修订或变更,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修订或变更文件上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9.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盖双方公章(私人需按手印)并签字后生效。
双方签署: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