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植土
主控项目
1.1 树木(行道树)栽植土壤要求:PH值应控制在6.5-7.5,对喜酸性的植物PH值应控制在4.5-6.5,有机质含量≥2%,有效土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花坛、花境栽植土壤要求:PH值6-7.5,酸性花卉土壤PH值4.5-6,有机质含量≥2%,通气孔隙度≥6%,有效土层≥30cm;
地被栽植土壤要求:PH值6-7.5,有机质含量≥2%,通气孔隙度≥10%,有效土层≥30cm;
草坪(运动型草坪)栽植土壤要求:PH值6-7.5,有机质含量≥2%,总孔隙度≥45%,有效土层≥30cm;
检验方法:检查土壤的检测报告及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1.2 栽植土外观土色及密实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无白色盐霜,无建筑垃圾、杂草、树根,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取样检测。
1.3 栽植土中的石砾、瓦砾等杂物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树木的栽植土基本整洁,且基本无>5cm粒径的石砾、瓦砾等杂物,≤5cm粒径的石砾、瓦砾等杂物的含量<10%;花苗栽植地基本无石砾、瓦砾等杂物;地被栽植土壤中,石砾粒径≤2cm,石砾、瓦砾等杂物的含量应<5%;草坪的栽植土中石砾粒径≤1cm,石砾、瓦砾等杂物的含量应<5%;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栽植土整理
主控项目
2.1 栽植前土壤必须进行深翻细作,翻地深度不应小于30cm,清除石块、残根、杂草,施入基肥;应进行杀虫和灭菌处理,严禁使用未经改良的强酸强碱土、盐碱土、重粘土及含有其它有害成分的土壤;必须采用疏松、肥沃、富含有机质的土壤,严禁在栽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栽植土地形的整体造型效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地下水位深度符合植物生长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2.2 栽植土地形平整度、地形标高、造型和排水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地表基本平整,回填的栽植土已达到自然沉降的状态,地形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地形的造型和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单位对排水坡度没有具体要求时,宜≥3‰),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处,基本无积水;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测量或尺量检查、观察检查。
2.3 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接壤处及边口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接壤处,栽植土应略低于3—5CM,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4 栽植土工程的尺寸要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栽植土工程的尺寸要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
| 项次 | 项 目 | 尺寸要求 (CM) | 允许偏差 (CM) | 检验方法 | |||
| 1 | 有效土层 厚度 | 大、中乔木 | 深根性 | 120 | -0 | 挖样洞,观察或尺量检查 | |
| 浅根性 | 90 | -0 | |||||
| 小乔木和大、中灌木、大藤本 | 60 | -0 | |||||
| 小灌木、宿根花卉、小藤本 | 40 | -0 | |||||
| 竹类 | 中、小径 | 50 | -0 | ||||
| 大径 | 80 | -0 | |||||
| 草坪、花坛、地被 | 30 | -0 | |||||
| 2 | 栽植土块径 | 大、中乔木 | 8 | +0 | 观察或 尺量检查 | ||
| 小乔木、大中灌木、大藤本 | 6 | +0 | |||||
| 竹类、小灌木、宿根花卉、小藤本 | 4 | +0 | |||||
| 草坪、花坛、地被 | 2 | +0 | |||||
| 3 | 地形相对 标高 | 全 高 | ≤100CM | / | ±5 | 用水准仪测量或尺量检查 | |
| 100CM-200CM | / | ±10 | |||||
| 200CM-300CM | / | ±20 | |||||
| 300CM-500CM | / | ±30 | |||||
主控项目
3.1 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起掘乔木、灌木的土球或根盘,应分别按表2—7要求,且应尽量保持多量根系;带土球起掘的树木,不得掘破土球,土球包扎形式应保证牢固防止土球破碎;严禁带有严重的病、虫、草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对照图纸中的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检查“苗木出圃单”及植物材料的“植物检疫证”(异地苗木应提供植物检疫证)。
乔木带土球或根盘规格 表2
| 胸径(cm) | 土球直径(cm) | 土球(根盘) 厚度(cm) | 根盘直径(cm) | 备注 |
| 3-4 | 30-40 | 20-25 | 40-50 | 常绿乔木带土球;落叶乔木带根盘(含宿土),生长期带土球。特殊树种直根系明显,根盘厚度及球深度作适当调整。 |
| 4-5 | 40-50 | 25-30 | 50-60 | |
| 5-6 | 50-60 | 30-40 | 60-70 | |
| 6-8 | 60-70 | 40-45 | 70-75 | |
| 8-10 | 70-80 | 45-50 | 75-80 | |
| 10-12 | 80-90 | 50-55 | 80-85 | |
| 12-15 | 90-110 | 55-65 | 85-95 |
| 项次 | 项 目 | 质 量 要 求 | ||||
| 树干 | 树冠 | 根系 | 病虫害 | |||
| 1 | 乔 木 | 主干道、广场、公园、单位附属绿地主干道(含中心绿地)等绿地 | 主干挺直或按设计要求 | 枝叶茂密、层次分明、冠形匀称 | 土球符合要求,根系完整。 | 无病虫害 |
| 次干道及除上述绿地和林地外的其它绿地 | 主干不应有明显弯曲或按设计要求 | 冠形匀称、无明显损伤 | 土球符合要求,根系完整。 | 无明显病虫害 | ||
植物材料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4
| 项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 (CM) | 检验方法 | |||
| 1 | 乔 木 | 胸 径 (离地1.3M处) | ≤10CM | -0.5 | 观察和 尺量检查 | |
| 10CM-20CM | -1 | |||||
| 高 度 | 针叶类 | ≤3M | +50 -10 | |||
| >3M | -50 | |||||
| 阔叶类 | ≤2.5M | +50 -20 | ||||
| 2.5M-4.5M | +50 -30 | |||||
| >4.5M | -10 | |||||
| 冠 幅 | ≤2.0M | -10 | ||||
| 2.0M-3M | -20 | |||||
| >3M | -30 | |||||
主控项目
4.1 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起掘乔木、灌木的土球或根盘,应分别按表2—7要求,且应尽量保持多量根系;带土球起掘的树木,不得掘破土球,土球包扎形式应保证牢固防止土球破碎;严禁带有严重的病、虫、草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对照图纸中的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检查“苗木出圃单”及植物材料的“植物检疫证”(异地苗木应提供植物检疫证)。
灌木带土球或根盘规格 表5
| 冠径(cm) | 土球直径(cm) | 根盘厚度(cm) | 根盘直径(cm) | 备注 |
| 40-60 | 25-40 | 20-30 | 40-50 | 常绿灌木带土球,落叶灌木带根盘(含宿土)。 |
| 60-80 | 40-55 | 35-45 | 50-65 | |
| 80-100 | 55-70 | 45-55 | 65-80 | |
| 100-120 | 70-80 | 50-60 | 80-100 | |
| 120-140 | 80-100 | 55-65 | 100-120 |
| 名称 | 胸径(cm) | 土球直径(cm) | 土球厚度(cm) | 备注 |
| 中、小径竹 | 小(1-2) 中(2-3) | 20-30 | 15-20 | 土球不宜过小,否则竹边短、根系少、成林慢。 |
| 大径竹 | 3 cm以上 | 胸径10倍 | 土球直径1/2 |
4.2 植物材料基本项目应符合表7的规定。
植物材料基本项目表 表7
| 项次 | 项 目 | 质 量 要 求 | |
| 1 | 灌木 | 自然式 | 植株姿态自然、优美,分枝不少于3根,且生长均匀无明显病虫害,树龄一般以三年左右为宜 |
| 整形式 | 冠形呈规则式,分枝不少于3根,根系完好,土球符合要求,无明显病虫害 | ||
| 2 | 藤本 | 地径1cm以上 | 树干已具有攀援性,根系发达,枝叶茂密,无明显病虫害,树龄一般以二至三年生为宜 |
| 3 | 竹类 | 散生竹、丛生竹、混生竹 | 选生长健壮、边芽饱满、鞭根健全、分枝较低、枝叶繁茂、无明显病虫害及开花迹象、土球不合要求、树龄一般选当年至2年生的母竹。散生竹1-2支/株。混生竹2-4支/株,丛生竹可挖起后分成3-5株/丛。 |
一般项目
5.1 树木栽植工程应符合表8的规定。
树木栽植工程基本项目表 表8
| 项次 | 项目 | 质 量 要 求 |
| 1 | 放样定位 | 符合设计要求 |
| 2 | 树穴 | 穴径应符合要求;翻松底土;树穴上下基本垂直 |
| 3 | 定向及排列 | 树木的主要观赏朝向应丰满完整、生长好、姿态美;孤植树木冠幅应基本完整;群植树木的林缘线、林冠线符合设计要求 |
| 4 | 栽植深度 | 栽植深度符合生长要求,根颈与土壤沉降后的地表面等高或略高 |
| 5 | 土球包装物、 培土、浇水 | 清除土球包装物,分层捣实,培土高度恰当;及时浇足水且不积水。 |
| 6 | 垂直度、支撑和卷干 | 树干或树干重心与地面基本垂直;支撑设施应因树因地设桩或拉绳,树木绑扎处应夹衬软垫,不伤树木,稳定牢固;树木卷干或扎缚紧密牢固 |
| 7 | 修剪 (剥芽) | 应修除损伤的断枝、枯枝、严重病虫枝等;规则式种植、绿篱、球类的修剪应基本整齐,线条分明;造形树的造形基本正确;修剪部位恰当,不留短桩,切口基本平整,留枝、留梢、留叶正确,树形匀称;景观效果好。大的切口处要做防腐处理。 |
| 分类 | 规格(cm) | 树穴直径(cm) | 树穴深(cm) | 备 注 | |
| 乔木 | 胸 径 | 3-4 | 50-60 | 40-50 | 乔木按胸径(胸径以离地1.3米计),亚乔木按地径 |
| 4-5 | 60-70 | 50-60 | |||
| 5-6 | 70-80 | 60-70 | |||
| 6-8 | 80-100 | 70-80 | |||
| 8-10 | 100-120 | 80-90 | |||
| 灌木 | 冠 径 | 20-40 | 15-30 | 30-40 | |
| 40-60 | 30-50 | 40-50 | |||
| 60-80 | 50-70 | 50-55 | |||
| 80-100 | 70-90 | 55-60 | |||
| 100-120 | 90-110 | 60 | |||
| 120-140 | 100-120 | 65 | |||
| 藤本 | 地 径 | ≤2 | 30 | 30 | |
| 2-3 | 40 | 35 | |||
| 3-4 | 45 | 40 | |||
| 4-5 | 50 | 45 | |||
| 竹类 | 胸 径 | 中径2-3 小径1-2 | 40 | 25-30 | |
| 大径3以上 | 比土球直径大20 | 比土球厚度大10 | |||
主控项目
6.1 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带有严重的病、虫、草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对照图纸中的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检查“苗木出圃单”及植物材料的“植物检疫证”(异地苗木应提供植物检疫证)。
一般项目
6.2 植物材料基本项目应符合表10的规定。
植物材料基本项目表 表10
| 项次 | 项 目 | 质 量 要 求 | |
| 1 | 草块 | 不含运动型草坪 | 草块的尺寸基本一致,厚薄均匀,泥厚应不少于2cm,杂草不得超过5%,过长草应修剪,基本无病虫害,生长良好。在干旱地掘草块前应适量浇水,待渗透后掘取;草块运输时宜用木板置放2-3层,装卸车时应防止破碎。 |
| 2 | 草茎 种子 | 不含运动型草坪 | 选择茎枝长的匍匐型草种,草茎中的杂草不得超过2%,草茎基本无病虫害,长势良好。种子要求纯净,千粒重符合有关标准,播种前应做发芽试验和催芽处理,确定合理的播种量。 |
| 项次 | 项 目 | 质 量 要 求 | |
| 1 | 栽植放样 | 符合设计要求 | |
| 2 | 草 坪 | 籽播或 植生带 | 播种时应先浇水浸地,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土耙细、耙平,进行撒播,均匀覆土0.3-0.5cm后轻压,并及时喷水,水点应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10cm,亦可用草帘覆盖保持湿度,至发芽时撤除。植生带铺设后覆土2-3cm,滚压后及时浇透水。出苗应均匀,疏密恰当,空秃面积不应超过5%,一处空秃不应超过40CM2,生长势基本良好,修剪基本恰当。 |
| 草块移植 | 密铺草坪留缝间隙应1-2CM,冷季型不留缝;间铺和点铺草坪,草块大小基本一致,间隙基本均匀,铺草面积应超过30%;草块的间隙应用疏松土填平,草块与土壤滚压密结;草坪基本平整;生长势良好,修剪恰当。 | ||
| 茎铺 (散铺) | 将草茎剪为2-3cm小段均匀撒铺于种植地上,表层均匀覆盖1-2cm的良质疏松土;草茎疏密基本恰当;草茎与土壤滚压密结;草坪基本平整;生长势良好,修剪基本恰当。 | ||
| 3 | 切草边 | 草坪与树坛、花坛、地被的边缘应切草边,草坪边的边坡角呈45度,深度应为10-15CM,线条平顺自然。 | |
主控项目
7.1 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起掘时应尽量保持多量根系;土球包扎形式应保证牢固防止土球破碎;严禁带有严重的病、虫、草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对照图纸中的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检查“苗木出圃单”及植物材料的“植物检疫证”(异地苗木应提供植物检疫证)。
一般项目
7.2 花苗、地被栽植工程一般项目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花苗、地被栽植工程基本项目表 表12
| 项次 | 项 目 | 质 量 要 求 |
| 1 | 花 苗 | 应按设计要求放样,定好株行距。初种时的覆盖率,不宜低于80%;栽植穴稍大,使根系伸展舒畅;栽植深度应保持花苗原栽植深度,严禁栽植过深。栽后填土应充分压实,使穴面与地面相平略凹;栽后应用细眼喷头浇足水分,待水沉后再浇一次。结合浇水可施以腐熟的稀薄有机肥料,施后叶面要用清水喷淋。一、二年生草花第二天再一次浇透水,一周内加强水分管理。球根和木本花卉一般不需要再浇水,待土壤干时再浇;大株的宿根花卉和木本花卉栽植时,应进行根部修剪,去除伤根、烂根、枯根。 |
| 2 | 地 被 | 栽植前应按设计要求放样,定好株行距,做好分株、切根等准备;栽植坑应稍大,使根系舒展,填土压实,土面平整;栽植后应立即浇足水分,可结合浇水喷施腐熟的有机肥,施后用清水喷淋茎叶,栽后一周内注意土壤湿度,发现表土干裂,应及时浇水。 |
主控项目
8.1 水生植物的种类、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对照图纸中的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
一般项目
8.2 为适合水深的要求,可砌筑栽植槽或用缸盆架设水中,种植时应牢固埋入泥中,防止浮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 对漂浮类水生花卉,可从产地捞起移入水面,任其漂浮繁殖。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4 主要水生植物最适水深,应符合表13的规定。
水生植物适宜水深 表13
| 类 别 | 代表品种 | 最适水深(cm) | 备 注 |
| 沿生类 | 菖蒲、千屈菜 | 0.5-10 | 千屈菜可盆栽 |
| 挺水类 | 荷、宽叶香蒲 | 100以内 | —— |
| 浮水类 | 芡实、睡莲 | 50-300 | 睡莲可水中盆栽 |
| 漂浮类 | 浮萍、凤眼莲 | 浮于水面 | 根不生于泥土中 |
主控项目
9.1 行道树的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必须选择树干直、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优质树木,栽植在城市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分枝点应高于3.5m,栽植在小区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分枝点应高于2.5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9.2 树穴规格尺寸,长*宽*深不得小于1m*1m*1m,穴底的尺寸不得小于上口。树穴周围及穴底能自然渗水,否则必须采取措施达到渗水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9.3 树木土球规格,应符合表14要求。
树木根系和带土球规格 表14
| 树种 | 胸径 | 根系和土球规格 | 检查 方法 | |
| 土球直径(cm) | 根系深度(cm) | |||
| 乔木 | 6-7 | 55-60 | 35-40 | 尺 量 检 查 |
| 7-8 | 60-70 | 40-45 | ||
| 8-10 | 70-80 | 45-50 | ||
| 10-12 | 80-90 | 50-60 | ||
| 12-14 | 90-100 | 60-65 | ||
9.4 主干略有弯曲的树木,栽植时其弯曲面应与道路走向平行,最大弯曲面朝向护树单柱桩,且宜选择自然分叉三级以上的全冠树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5 树木栽植后的覆土高度应与地表持平。待土下沉,加土持平后,用地被植物覆盖,做到种植土不外露。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6 行道树栽植后宜进行支撑,护树桩的穴位应与行道树的走向平行、整齐、统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大树移植工程
主控项目
10.1 大树移植前,应按规定进行截根和移植处理。
检验方法:检查截根或移植的资料及观察检查。
10.2 树穴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树穴的直径(正方树穴的边长)必须通过土球或裸根树根系直径的大小而定,每边必须放宽40CM以上,但树穴的直径(正方形树穴的边长)必须大于150CM,深度必须大于100CM,严禁在树穴下有不透水层,上下口径一致;对有建筑垃圾、有害物质的树穴,树穴的规格必须放大至不影响大树的正常生长。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及测量记录检查。
10.3 树穴栽植土壤的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应根据各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选择适宜其生长的优良土壤。严禁使用建筑垃圾土、盐碱土、重粘土及含有其它有害成份的土壤。
检验方法:检验栽植土的检验报告及观察检查。
10.4 大树的树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带有严重的病、虫、草害。
检验方法:根据大树种植布置图进行对照检查,“大树移植记录表”和“苗木检疫证”(跨省运输或来自疫区的苗木应提供植物检疫证)。
一般项目
10.5 大树移植工程的基本项目应符合表15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大树移植工程基本项目表 表15
| 项 次 | 项目 | 质 量 要 求 |
| 1 | 栽植土 | 土壤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PH值适当;栽植土平整不积水;栽植土整洁,无>5CM粒径的石砾等杂物,且<5cm的石砾含量<10% |
| 2 | 姿态和 生长势 | 树木主杆基本挺直(特殊姿态要求除外),树形完整;生长健壮 |
| 3 | 土球 | 土球规格符合要求;土球完整,包扎牢固;主根无劈裂,根系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 |
| 4 | 病虫害 | 无病虫害 |
| 5 | 放样定位、 定向及排列 | 放样应符合设计要求;丛植树的主要观赏面应丰满完整、姿态优美,排列恰当;孤植树树形应完整不偏冠(特殊要求树形除外),列植树的排列应整齐划一 |
| 6 | 栽植 | 栽植深度应保证在土壤下沉后,根颈和地表面等高或略高,清除土球包装物,分层捣实,培土高度恰当;及时浇足水且不积水。 |
| 7 | 垂直度、 支撑和裹杆 | 树干或树干重心应与地面基本垂直;支撑设施应因树因地设桩或拉绳,树木绑扎处应夹衬软垫,不伤树木,稳定牢固;规则式(行道树等)种植的支撑设施、方向、高度及位置应正确恰当;大树裹杆紧密牢固,高度不得低于2.5M |
| 8 | 修剪 (剥芽) | 应修除损伤的断枝、枯枝、病虫枝等;修剪部位恰当;不留短桩,切口平整并应涂保护物,留枝、留梢、留叶基本正确,树型匀称 |
主控项目
11.1 必须具有良好的防水、排灌系统
检验方法:排水系统按隐蔽工程全面检查其铺设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等。
一般项目
11.2 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抗风的园林植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3 在地下设施顶板自身防水层以上,应有水泥砂浆找平层,排水坡度应在1%~2%,必要时做二次防水处理。
检验方法:用水平仪(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和观察检查。
11.4 为防止部分植物根系穿透防水层,需在防水层上面铺设隔根层。可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PVC卷材等多种材料,如用PVC卷材,厚度1~2mm,搭接宽度8cm。如地下设施边缘有侧墙,则应向侧墙面上翻25~35cm,排(蓄)水设施必须铺设在隔根层的上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
11.5 排水设施可采取铺设专用排水材料、排水管、砾石层等方式,若土壤粘重,为保证植物生长,应在植物根系主要分布层以下增设网状排水管,使绿地整体,特别是覆土绿化的周边区域排水顺畅,避免在覆土绿化部分产生地表积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验收签证。
11.6 为了防止栽植土壤经冲刷后细小颗粒随水流失,造成土壤中的成分和养料流失,并堵塞排水系统。应在排水层上面铺设过滤层,过滤层应具有较强的渗透性和根系穿透性。可用级配砂石、细沙、土工织物等多种材料。如用双层土工织物材料,下层为具有过滤作用的无纺布材料(聚丙烯或聚酯材料),100~150g/㎡;上层是兼有蓄水功能的蓄水棉,200~300g/㎡。搭接宽度不宜小于20cm,覆土时使用器械应注意不损坏土工织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隐蔽验收签证。
11.7 由于受到地下设施的阻断,覆土绿化的植物无法通过土壤毛细管上升作用吸引到生长所需的地下水。因此栽植土壤层应符合常绿和落叶乔木、灌木、草坪等不同植物生长对栽植土层厚度的要求,保证绿化的长期效果。回填种植土厚度不宜小于100cm,最低不小于50cm。不应回填渣土、建筑垃圾土和有污染的土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屋顶绿化基本项目
主控项目
12.1 屋顶绿化必须有良好的防水、排灌系统。
检验方法:排水系统按隐蔽工程全面检查其铺设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等。
12.2 屋面边缘应设置30CM-50CM的隔离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12.3 在屋面防水层以上,应设找平层,必要时做二次防水处理,屋面防水层侧面应高出屋面种植层10-15CM;且应选择防水性能良好、轻质强韧的防水材料。卷材防水应搭接完整,接缝均匀一致,粘结牢靠、密封性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材料合格证。
12.4 防水层上设置隔根层,隔根层选用轻质、耐腐材料,接缝处塔接宽度为8C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5排水层设置在隔根层上,厚度不宜小于5CM,蓄排水材料粒径宜在4-16MM;屋面排水口一般设置两个,有条件的可增设溢水口;排水口应定期做好清洁和疏通工作,严禁覆盖,周围不应种植植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12.6 蓄排水层上设置过滤层。过滤层的总孔隙度不宜小于65%,过滤材料、接缝搭接不宜小于20C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12.7 屋顶绿化宜采用轻质、吸水性和通透性好、养分适度、清洁无毒的栽植土。栽植土的厚度应依据屋顶的承载力和种植植物的种类而变化,最低不宜小于30cm。
检验方法:检查栽植土检测报告,尺量检查。
12.8 屋顶绿化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喜阳、抗风、不易倒伏的园林植物。不宜栽植高大的乔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9 大灌木和乔木应加设固定设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