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适应招投标快速报价和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需要,根据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经适当简化、综合、编制了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以下简称综合估价表)。
二、本综合估价表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综合估价表的作用
1、作为编制、审查建筑工程招标标底与投标报价的依据;
2、作为编制、审查建筑工程概预算的依据;
3、作为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价款和办理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
四、综合估价表编制的依据
1、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上、下册,1998年版);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JD-101-95);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101-95);
4、《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LDt72-94(De)]和《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LDt73-94(De)];
5、现行施工工期定额、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6、省内相关定额、标准图集及其他资料。
五、本综合估价表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正常的施工条件,现行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典型工程图纸编制的。综合估价表的项目内容及含量是经测算、分析取定的,除注明允许调整或换算外,执行中一般不得调整或换算。
六、本综合估价表由各章说明、工作内容、定额表和附表等组成。其中工作内容扼要说明了主要工序的施工操作过程,某些次要工序虽未列出,但定额中已做了考虑。
1、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部分)执行本定额估价表及配套的费用定额;装饰工程(中、高档)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2、本综合估价表未包含的项目,且属单项性质的,可执行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
七、本综合估价表中材料、半成品、成品,除注明者外,均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地点或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不论现场实际发生多少,均按本综合估价表规定执行。
八、预制钢筋砼构件、金属结构构件,除注明者外,均已综合了8km运输费用,实际运距不同,不得调整。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或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应另行处理。
九、本综合估价表已包括预制钢筋砼构件的破损及运输、安装损耗。预制钢筋砼构件、金属结构构件吊装按不同类别,综合取得吊装机械,实际与定额不同,不得调整。但构件在吊装过程中,需在起重机的行驶线路或机座底垫道木、钢铁等,按该建筑物的底层建筑面积2.00元/m2列入直接费,计取各项费用。
十、各类砂浆、砼、垫层材料及砂浆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列入综合估价表中,除注明外,其强度、水泥标号不同可以换算,但配合比用量不得调整。
十一、本综合估价表预制砼构件未考虑蒸气养护,如设计或业主要求蒸气养护,其养护费用按60元/m3计算,列入直接费中,计取各项费用。
十二、本综合估价表中各种钢筋砼构件均综合了模板、砼及钢筋工程。钢筋砼构件中模板是综合考虑的,实际模板种类、用量及支撑等与定额不同,均不得调整。钢筋(包括铁件)施工图用量加损耗超过或低于定额用量时,可按附录二规定调整。
十三、本中和估价表中凡未综合抗震因素的子目,可按施工图设计规定的抗震和构造要求,计算所需的钢筋、铁件用量,套用“砌体内钢筋加固”定额,并按附录二规定调整。
十四、本综合估价表中工程用木材未包括烘干费及烘干损耗,如设计或业主要求木材烘干时,没立方米木材(成材不分材种)的烘干费及烘干损耗由各市地定额站进行测算确定。
十五、本综合估价表价格确定,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其单价按二类地区列入,每工日25.84元。材料预算价格:按现行全省信息价格综合取定。执行中,定额材料预算价格与市场材料预算价格发生价差,按《安徽省工程建设材料价格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机械台班价格:依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5年),其中台班费用中二类费用已按现行价格确定。
本综合估价表中人工单价在一类地区为27.元/工日,计算人工费时,其估价表人工费*1.07;三类地区为24.55元/工日,计算人工费用时,其估价表人工*0.95。无特殊规定者,综合估价表中人工单价及机械台班价格,执行中一般调整。
十六、本综合估价表中所用的建筑面积应按估价表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确定。
十七、工程施工中所用水电,应由业主在现场安装水、电表,交施工承包保管使用,施工承包商按表计量,按预算价格计算费用退给业主,如无条件装表计量,使用业主水、电的,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承包商应按工程造价的7‰付给业主(其中水占2‰,电占5‰)。
十八、本综合估价表中注有“XXX以内”或“XXX以下”者,均包括“XXX”本身;“XXX以外”或“XXX以上”者,则不包括“XXX”本身。
十九、本综合估价表权属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综合估价表中文字、数据等内容,未经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录入使用或用于软件开发,违者追究责任。
二十、本综合估价表授权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管理。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
第一条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含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第二条 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物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三条 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第四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五条 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其层高超过2.2m,按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六条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七条 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第 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第九条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条 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一条 有柱的雨棚、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柱的雨棚、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二条 屋面上部有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三条 建筑物外有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四条 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物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者,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五条 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六条 建筑物了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第十七条 突出外墙的构建,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棚、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第十 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第十九条 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间、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的架空层。
第二十条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的。
第二十一条 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第二十二条 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第二十三条 建筑物内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第二十四条 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规则一、二规定计算。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并及时将有关资料上报省定额总站。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1、本章适用于地下室、满堂基础、设备基础及类似工程的土方,也适用于编制预算的项目或土方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土方工程。
2、定额项目中未包括排水费用。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需要排水时,排水费每立方米湿土按φ50mm电动单级离清心泵0.15台班计算。地面雨水的排除,已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内。
3、定额综合了一、二、三类土,实际不同,不得调整,但人工挖四类土按定额基价乘以1.43,机械挖四类土按定额基价乘以1.23。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4、人工土方已综合了干湿土比例,实际与定额不同时,不做调整。
5、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场地平整费用。
6、沟槽、基坑区别: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米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平整场地挖土厚大于30厘米,均按挖土方计算。
7、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1.43。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状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1.5。
8、推土机、铲土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基价乘以0.60。
9、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土重机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1系数计算。
表1-1
|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 系数 | 1.75 | 2.00 | 2.25 | 2.50 |
11、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1.25,定额了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消耗。
12机械土方以天然含水率为准,如含水率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1.15;含水率超过40%时,另行计算。
13、场地填土碾压是按12遍计算的,如设计规定变数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定额机械费的比例调整。
14、强夯法加固地基是在天然地基土上或填土地基上进行的,如在某一遍夯击能夯击后,设计要求需用外来土(石)填充时,其土(石)回填,另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章定额不包括在墙强夯前的试夯工作和费用。如设计要求试夯,可按设
15、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如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积水发生费用另行计算。定额未计算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折算虚方体积乘数为1.30,折算夯实体积系数为0.87,折算松土体积系数为1.08。
2、挖土深度超过1.50m时,人工挖土的放坡系数为0.33;机械挖土的放坡系数,机械在坑内作业时为0.25,机械在坑上作业时为0.67。
二、人工土、石方
1、挖土工程量按下式计算:
(1)地槽:V=(B+KH+2C)HL
(2)地坑(方形):V=(L+2C+KH)×(B+2C+KH)×H+1/3K2H3
(圆形):V=1/3πH[(R+C)2+(R+C)(R+C+KH)+(R+C+KH)2]
式中:
V-挖土体积(m3);L-基础底长度(m);B-基础底宽度(m);H-挖土深度(m)(设计室外地面至槽、坑底);R-基础底半径;C-工作面宽度(见表1-2);K-放坡系数(综合为0.33)。
基础所需工作面宽度 表1-2
| 基础材料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 砖基础 | 200 |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 150 |
| 砼基础垫层支模板 | 300 |
| 砼基础支模板 | 300 |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 800(防水层) |
| 坑槽侧面支挡土板 | 100 |
3、就地回填区分夯填、松填以立方米计算。
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垫层+基础+管、沟外形体积)
管、沟外形体积按下列规定扣除:当管径小于500mm时不扣除所占体积;管径小于1000mm时,每米扣除0.6m³,管径小于1600mm时,每米扣除1.3m³体积。
4、余土外运:缺土内运工程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式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工程量-回填土工程量
5、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凿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沟槽、基坑深、宽允许超挖:次坚石:200mm;特坚石:150mm,超挖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3)槽坑、地面摊座、修整边坡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
机械土、石方计算规则,除执行人工土、石方有关规定外,还执行下列计算规则: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土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
四、地基强夯
地基强夯按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
五、井点降水
井点降水区分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电渗井点、水平井点,按不同进管深度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套天计算。
井管套组成:
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45根为一套;电渗井点:30根为一套;水平井点:10根为一套。
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m;喷射井点管距2-3m确定。
使用天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使用天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天数计算。
第二章 基础工程
说 明
1、本章桩基础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和软地基处理工程,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
2、每个单位工程的打(灌)桩工程量小于表2-1规定数量是,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1.25计算。打预制钢筋砼方桩每个单位工程工程量小于150立方米时,应执行相应的小型打桩工程基价。
表2-1
| 项目 | 工程量 | 项目 | 工程量 |
| 钢板桩 | 50t | 灰土挤密桩 | 100m |
| 沉管灌注砼桩 | 60m | 旋挖法灌注砼桩 | 100m |
| 夯扩沉管灌注砼桩 | 60m | 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 | 100m |
| 沉管灌注砂石(碎石、砂)桩 | 60m | 压密注浆 | 60m |
| 钻孔灌注砼桩 | 100m | 人工挖孔桩 | 100m |
| 振动碎石桩 | 100m |
4、预制钢筋砼桩尖,仅编列了φ325、φ377和φ426三种规格,设计采用不同的桩尖,可另行计算。
5、打(压)预制钢筋砼方桩项目中的松桩含量是综合取定的,如实际不同时亦不换算。
6、预制钢筋砼方桩接桩项目,其接头钢材用量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
7、打钢板桩项目已综合了场外往返的运输费用,并综合考虑了安拆导向夹具的费用。钢板桩租赁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8、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25计算,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43计算。
9、汽车式钻孔机钻孔灌注已包括了空头土方和桩身。
10、潜水钻机钻孔灌注砼桩,按接头、桩身、入岩和泥浆运输分列项目。
11、人工挖孔桩按桩头、护臂、桩身、入岩分列项目,人工挖孔桩施工时遇挖淤泥和流砂时,可另按实际发生计算。
12、钢筋笼制作项目适用于所有桩的施工,钢筋笼的安装仅适用于人工挖孔桩。
13、凿截桩头按预制桩、沉管灌注桩和其他灌注桩分别列项,其凿接桩长度是综合考虑的,实际发生不同时,不得换算。
14、深沉搅拌加固地基项目喷浆子目中的水泥用量按12%计算,如设计比例不同时,按水泥掺入比,每增(减)1%,增(减)水泥用量182kg;粉喷桩子目按φ500mm直径、45kg/m水泥编制,设计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15、本章项目中的机械系综合取定,使用时不得调整,打桩机及为打桩配套使用的机械进退场费和组装、拆卸费用,另按实际进场的机械类别、规格计算。
16、本章定额不包括静荷试桩、动测费,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
17、本章定额基础垫层子目综合了挖土、运土,其中挖土深度是综合取定的,实际挖土深度不同,不得调整;基础各子目(满堂基础、设备基础除外)综合了挖土、运土、回填土;并且定额中土壤类别、放坡系数、施工所需工作面、干湿比例、开挖方式、运土方式等,均为综合取定,实际与定额不同时,均不得调整。定额已考虑了将挖出的土运到适当的地点临时堆放,如须将挖出的余土运到现场外,或从现场外运土回填,其运输费另计。
18、定额中未考虑挖淤泥、流砂,支挡土板及排水费,发生时可按地方分部相应子目及排水费规定计算。
19、满堂基础、设备基础、地下室挖土方均未综合,其土方另列项目计算。但垫层部分的土方已综合在垫层子目内,不另计。
20、砖基础中综合了防水砂浆防潮层。
21、本章砖基础砌筑砂浆按M5水泥砂浆列入,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22、砼基础各子目均包括模板、砼,钢筋砼基础各子目均包括模板、砼和钢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桩基础
1、打(压)预制钢筋砼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接桩区分不同类别按设计接头个数计算。
2、打拔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3、沉管灌注桩
(1)砼桩、砂桩、砂石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增加25cm乘以沉管外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如采用预制钢筋砼桩尖者,其桩长扣除桩尖长度,桩尖按个计算,需多次沉管灌注时,按一次体积乘以沉管次数。
(2)夯扩桩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另加25cm和设计夯扩投料长度乘以沉管外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如采用预制钢筋砼桩尖者,其桩长扣除桩尖长度,桩尖按个计算。
4、潜水钻机钻孔灌注桩:
(1)空头以自然地面至设计桩顶的深度减50cm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桩身砼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岩孔以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泥浆运输量按钻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汽车式钻孔机钻孔灌注砼桩、振动碎石桩按设计桩长加25c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6、灰土挤密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7、旋挖法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加25cm乘以螺旋外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8、人工挖孔桩
(1)空头土方:按设计图示空头尺寸(按孔口至桩顶的高度)以立方米计算。
(2)护壁:按设计图示护臂尺寸自孔口至扩大头(或柱底)以立方米计算。
(3)桩身:按设计图示尺寸(高度自桩顶至桩底)以立方米计算。
(4)入岩:按实际入岩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9、深沉搅拌加固地基:
(1)喷浆以设计桩长加25c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喷粉以设计桩长乘以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10、钢筋笼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11、凿截桩头按桩的类别以根计算。
12、土层锚杆
(1)机械钻锚孔、锚孔注浆按锚孔深度以延长米计算。
(2)锚杆制安量按设计锚杆重量(包括锚杆搭接定位的钢筋用量)计算。
(3)型钢围令安拆量按包括托架在内的重量以吨计算。
(4)锚头制作(包括承压台座,锚头螺杆制作焊接),安装(包括张拉、锁定)以套计算。
13、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钻孔深度以米计算,注浆按设计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二、基础垫层、基础
1.、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均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挡土墙以设计墙脚外地面为界,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钢筋砼柱按基础扩大顶面为分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柱身。
2、基础的分档深度是指设计室内地面至垫层底面(槽底、坑底)的深度。
3、基础垫层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长度计算规定:外墙基础垫层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基础垫层净长计算。
4、基础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长度计算规定: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墙基:砖、石墙基按内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外墙基接头的重叠部分及防潮层所占体积不扣。
砼及钢筋砼墙基:基础垂直面部分,按其净长度;斜面部分按斜面中心线长度计算,通过墙基的孔洞,其洞口面积每个在0.3㎡以内不扣。
5、二个或二个以上柱下的联立柱基,按带型基础计算。
第三章 墙体工程
说 明
1、本章包括砖墙、空斗墙、空花砖墙、填充墙、贴砌砖、多孔砖墙、砌块墙、钢筋砼墙、石墙、间壁墙和各种墙面的抹灰、涂料等。
2、定额中砌筑砂浆强度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调整。设计要求的抹灰砂浆遍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不作调整。
3、钢筋砼墙综合了模板、钢筋及砼。钢筋砼花格墙还综合了构件运输、安装及双面刷乳漆两遍。
4、间壁墙、隔断综合了木龙骨及面层等项目。
5、本章未列的墙体抹灰、油漆、涂料,实际发生时,执行《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中的相应项目。
6、框架间墙是框架结构间的嵌砌墙,框架间砖砌外墙按相应的外墙子目执行,砖砌框架间内墙按本章所列相应子目执行。多空砖墙、砌块墙不分框架间墙和非框架间墙,均执行同一定额子目。
7、空花砖墙已综合了双面水泥砂浆勾缝。
8、外墙勒脚、窗台线、门窗套、压顶、砖挑檐、腰线、遮阳板等抹灰,已分别综合在外墙和其它相应的定额内,不得另计。
9、高度超过3.6m的砼墙增加的支模费,按砼墙工程量(包括3.6m以下部分)5m以内每100㎡增加41.99元;5m以上每100㎡增加66.10元。
10、零星砌体子目中,综合了水泥砂浆抹灰,实际采用其他抹灰,一律不做调整。
11、围墙执行相应的外墙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墙体与基础的划分
墙体与基础的划分,按基础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二、砖墙
1、砖墙工程量区分不同厚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嵌入墙身的砼柱、梁和暖气包壁所占体积,不扣除砼构造柱、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檩头、梁头、垫木、门窗走头、屋架端头、钢筋、铁件、木砖、砼板头所占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口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皮砖以内的腰线、挑檐面积不增加;但凸出墙面附强垛(1砖以内)、烟囱、通风道、垃圾道、三皮砖以上的腰线、挑檐,按其凸出墙面的部分,折成所附墙的面积,并入墙内计算。
墙身的长度、高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1)长度:内墙砖墙均按中心线长度计算。
(2)高度:
①外墙高度: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到屋面板底;有檐口天棚者,算到屋架下弦底再加20cm,;平屋面者,算到屋面板顶面,有女儿墙者,算到女儿墙顶面(有砼压顶的算到砼压顶底面)。
②内墙高度:位于屋架下者,算到屋架底;无屋架者,算到天棚底。有砼楼板或屋面板者,算至楼板顶面或屋面板顶面。计算高度时,不扣除板厚。
③内外山墙按平均高度计算。
2、地下室砖墙以面积计算,套内墙相应定额。
三、空斗墙工程量按砖墙计算规则计算。
四、空花砖墙、钢筋砼花格墙,按空花和花格部分外形面积计算。
五、框架间墙按不同厚度分别以框架间的净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
六、填充墙、多孔砖墙、砌块墙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框架间墙。
七、料石墙以平方米计算,凸出墙面的垛折成面积后并入墙身面积内计算。石挡土墙与护坡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八、间壁墙按净面积计算。
九、钢筋砼墙(包括地下室砼墙)按中心线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但不扣除0.3㎡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预留孔洞所需工料不再增加)。与现浇砼墙一起整浇的梁头、板头,并入墙面积计算。
十、零星砌体是指厕所蹲台、水槽腿、垃圾箱、台阶挡墙、花台、花池、地垄墙、支撑地楞的砖墩等,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一、墙面抹灰、涂料
1、外墙面:按外墙中心线长度乘高度(自设计室外地面算至檐口底或女儿墙顶面)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孔洞所占面积。附外墙垛的侧壁面积应并入墙面内计算。门窗洞口侧壁面积不增加。
2、女儿墙内侧按实际面积计算,套用相应的墙面项目。
3、室内墙面:按相应的墙体工程量乘以下表计算。
室内墙面抹灰、涂料工程量系数表
| 墙体名称 | 抹灰、涂料系数 | |
| 单面 | 双面 | |
| 外墙内侧 | 0.93 | |
| 内墙 | 0.90 | 1.8 |
| 框架间墙、间壁墙 | 1.00 | 2.00 |
| 钢筋砼墙 | 0.95 | 1.95 |
说 明
1、本章包括钢筋砼柱,砖柱;钢筋砼梁、屋架,木屋架,檩木;各类钢筋砼现浇及预制板;无粘接钢筋束及钢筋接头;柱、梁、板的抹灰、涂料五个部分。
2、现浇钢筋砼柱、梁、板定额综合了模板、钢筋、砼;预制钢筋砼柱、梁、板定额除综合了模板、钢筋、砼及构件安装费用外,还综合了制作、运输、安装损耗、接头灌缝;其中非就位预制构件还考虑了场内外运输费。
3、钢筋砼柱、梁、板表面抹灰未综合,定额中列有不同断面和类型的抹灰系数,其工程量可按规定系数计算,套相应的抹灰定额项目。
4、柱、梁应另计抹灰工程量;与钢筋砼墙连成一体的柱、构造柱、附墙钢筋砼柱,圈、过梁的抹灰面积在第三章墙体工程内已综合考虑。
5、现浇钢筋砼板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之间的高度)和梁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面至梁地面或梁面至梁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为准,超过3.6m者,以全部工程量分别按5m以内和5m以上计算支模增加费。
6、钢筋砼柱上端安装钢柱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
7、采用后张法预应力制作的梁、屋架,未综合预应力钢筋的人工时效,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时,每吨预应力钢筋增加时效费279.98元。
8、预制钢筋砼屋架综合了制作、吊装、焊接等。
9、木屋架、钢木屋架综合了制作、安装(拼装)、铁件油漆。附属于屋架的木夹板、挑檐木,并入屋架内计算,垂直支撑及水平支撑亦执行屋架定额。
10、木檩条包括制作、安装及檩垫木、檩托木(清水檩条包括刨光)。预应力钢筋砼檩条综合了檩条上三角木条。
11、钢筋砼挑檐天沟侧壁高度超过0.8m时,侧壁应执行第五章钢筋砼栏板定额,底板仍套用本章天沟定额。
12、现浇钢筋砼有梁板,其梁、板应分别计算,并分别套用“有梁板”和“板下肋梁”子目。
13、各种现浇的钢筋砼板及预制钢筋砼平板,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每增减1cm厚”调整,预制空心板、槽型板应按板的高度套用相应定额。
14、现浇钢筋砼无梁板的柱帽已综合在板的子目内,实际不同,其用量不得调整。
15、预制钢筋砼板补缝宽度在60mm以内时,其补缝工料已综合考虑在预制板定额中,不另计算。补缝宽度在60mm以上是,另按现浇平板计算。
16、有梁板中板下肋梁的抹灰,已综合在天棚中,其抹灰工程量按规定系数计算。
17、柱梁板面采用其它装饰者,应执行《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中的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柱、梁的工程量均按实体体积以10m³为单位计算;板除工业厂房预制板以10m³为单位计算外,均以100m³计算。
二、钢筋砼柱、砖柱
1、现浇钢筋砼柱的高度自基础扩大顶面算至板面或梁面,无梁或无板者算至柱顶面;无梁板的柱至基础顶面(或楼板的上表面)算至柱帽地面。劲性砼柱不扣除其中的型钢结构所占体积。
2、预制钢筋砼柱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依附于柱身的牛腿,并入柱身计算。
3、构造柱自地圈梁下表面或基础顶面算至顶层圈梁的上表面,与砖墙马牙形接茬的砼体积应并入柱内计算。
4、依附于墙身的钢筋砼柱、砖柱,并入同材料的墙身内计算。但两面均突出或一面突出大于24cm的柱,仍按柱计算。
三、梁、檩条、屋架
1、钢筋砼梁
(1)梁高为梁底面至顶面的全高。
(2)现浇钢筋砼梁的长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梁与柱交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次梁算至主梁侧面;与钢筋砼墙交接时,梁长算至墙侧面;与砖柱(墙)交接时,按全长计算。
现浇钢筋砼圈梁与过梁应分别计算。圈梁与通过门窗洞口的过梁连接不易划分时,可按门窗洞口宽度加500m作为过梁,其余按圈梁计算。
(3)预制梁的长度按图示长度计算。
(4)伸入砖石墙内的梁头计算在梁的体积内。梁头处的现浇砼梁垫体积,应交入梁内计算。
(5)与现浇板连成一体的单梁、连续梁、框架梁不论主、次梁均按“板下肋梁”计算,在建筑物外围时,高度自梁底面算至板上面;在建筑物内部时,高度自梁地面算至板底。
(6)与现浇板连成一体的圈、过梁,外围上的圈过梁按全高计算体积,内墙上的圈、过梁,高度算至现浇板或预制板地面。分别按圈、过梁子目计算。
2、檩条
(1)钢筋砼檩条及方形、圆形断面木檩条,均以断面乘以长度以m³计算。
(2)简支木檩条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加20cm计算,端跨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长度按设计总长度加5%计算。
3、屋架
(1)钢筋砼屋架及支撑以图示尺寸按m³计算。
(2)木屋架、钢木屋架按竣工木料以m³计算。带气楼的屋架,与所依附的屋架合并计算。
(3)钢筋砼天窗架、天窗端壁,按m³计算。
四、板
1、现浇、预制钢筋砼楼板,外墙为一砖厚时,按墙中心线间面积计算;如外墙厚度为一砖半时,按墙中心线间面积再乘以0.97系数(无梁板按外包实际面积计算),扣除楼梯间、电梯间及大于0.3㎡的孔洞面积,预留孔洞所需工料不再增加,穿过现浇板的柱头所占面积按2㎡/100㎡扣除。同一层外墙厚度有一砖和一砖半时,按占比例大的墙算。
2、现浇钢筋砼有梁板,其梁、板应分别计算,板按墙中心线间面积计算,梁高以梁底至板底的高度按立方米计算。
3、在同一楼面或屋面中有多种板组成时,均以墙中心线或自然接缝分别计算。
4、屋面板若是斜面的,按水平面积乘以坡度系数计算,拱形板展开面积计算。
5.现浇钢筋砼天沟与屋面连接时,按外墙外侧为分界线。雨棚与挑檐天沟连接时,挑檐天沟侧壁外的部分按雨篷计算,其余部分按天沟计算。
6、挂板按展开面积计算。
五、柱、梁、板抹灰、涂料
柱面(单梁面)应按相应柱的工程量乘以下表系数,天棚面按100㎡墙中心线面积计算。
1、柱面抹灰工程量系数
| 矩形钢筋砼柱工程量系数 | 异性钢筋砼柱工程量系数 | ||
| 项目名称 | 系数 | 项目名称 | 系数 |
| 矩形柱周长1.6mm以内 | 1.00 | 异形柱周长1.6mm以内 | 1.00 |
| 矩形柱周长1.6mm以内 | 0.746 | 异形柱周长1.6mm以内 | 0.751 |
| 矩形柱周长1.6mm以内 | 0.553 | 异形柱周长1.6mm以内 | 0.379 |
| 矩形柱周长1.6mm以内 | 0.468 | ||
| 圆形钢筋砼柱工程量系数 | 方砖性钢筋砼柱工程量系数 | ||
| 项目名称 | 系数 | 项目名称 | 系数 |
| 圆形柱直径φ500mm以内 | 1.00 | 砖柱1.5砖*1.5砖以内 | 1.00 |
| 圆形柱直径φ800mm以内 | 0.592 | 砖柱1.5砖*1.5砖以上 | 0.59 |
| 圆形柱直径φ800mm以上 | 0.432 | 围墙大门柱 | 0.36 |
| 天棚类型 | 系数 | |
| 住宅、单身宿舍、办公室、招待所 | 1.00 | |
| 公共建筑、厂房 | 普通天棚 | 1.42 |
| 密肋天棚 | 0.90 | |
说 明
1、本章包括各种楼地面、楼梯、栏板(杆)、扶手、阳台、雨篷、台阶、散水、各种屋面、防水、变形缝等项目。
2、楼地面编有各种垫层、找平层、面层等项目,还列有省标楼地面综合项目。其中省标楼梯面综合项目按皖93J301图集编制的,设计采用省标者可直接套用。列出的单项项目是供国标设计的楼地面工程套用或供省标楼地面综合项目调整用。
3、本章地面垫层按室内外高差30cm编制的,如设计室内外高差与定额不同时,按每增减10cm进行调整,但增减不足5cm时不计,大于5cm不足10cm时,按10cm计算。
4、本章各种垫层是按墙中心线100cm2面积、1cm厚编制的。
5、楼地面和楼梯各子目中均综合了水泥砂浆踢脚线,楼梯还综合了侧边和底边抹灰。雨篷综合了上表面、下表面抹灰,雨篷翻边综合了内侧抹灰,阳台综合了下表面抹灰。
6、楼梯与台阶的面层与基层均未综合,应分别计算。
7、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应另按 定额项目计算。
8、定额中的地面、楼面、垫层、找平层、面层含量是根据省标准图集和典型工程图纸综合取定的,当单间面积超过400㎡时,其土方(包括运输),垫层、找平层、面层等含量均乘以1.03系数。
9、屋面工程包括瓦材面、檐口天棚、卷材屋面、刚性防水屋面、涂膜屋面、隔离(气)层、保温隔热层、架空隔热层与块料保护层、挑檐板及檐沟防水层、屋面排水。防水防潮工程包括卷材防水、涂膜防水。靠墙与不靠墙变形缝、排气孔与检修孔。
10、水泥瓦及粘土挖屋面项目中综合了铺瓦及屋面的木基层。瓦材屋面中瓦材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其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11、檐口天棚区分不同宽度列项,其项目均综合了钉板条、抹灰、涂料和封檐板(搏风板)及其油漆,实际与定额不同时,均不作调整。
12、冷胶“二布三涂”项目,其“三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的层数,并非指涂料遍数,每一“涂层”刷二遍到数遍不等。
13、隔离(气)层、保温隔热层、架空隔热层、块料保护层已分别列项。架空隔热层、块料保护层根据省标皖92J201屋面图集编制,块料厚度按35mm编制,实际不同时,允许调整,其他不变。架空隔热层综合了块料(钢筋、模板、砼)制作、安装、运输、支承的砖墩等。块料保护层综合了块料(包括砼、模板)制作、安装等。
14、挑檐板、檐沟、天沟防水层子目系选用省标图集,分别综合了刚性防水与卷材防水。其中檐沟子目中综合找坡、找平以及内两侧壁及板底天棚抹灰。
15、屋面排水铁皮构件均综合了底漆和面漆,铸铁配件综合了涂刷沥青漆。
16、防水防潮定额适用于楼地面、屋面防水、防潮工程,也适用于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冷库。厕浴间、地下室等防水防潮工程。
17、靠墙与不靠墙变形缝子目综合了干铺油毡、砂浆填抹、麻丝填料、缝壁砌体、缝顶盖板等全部内容。其中靠墙变形缝综合了与盖板相连部分的内容。实际不同时,不得调整。
18、砖砌排气孔综合了砖砌、预制盖板的制作、安装、抹灰等。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工程
1、室内回填土(含平整场地)按底层墙中心线面积计算。
2、地面的垫层,找平层和面层的工程量均按墙中心线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计算工程量时,应扣除突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地沟等所占体积(不需作面层的地沟盖板,浴缸、大、小便槽亦扣除),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0.3平方㎡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看四口部分也不增加。
3、楼面面层、找平层按楼层墙中心线面积计算,并扣除楼梯间,电梯井,大于0.3㎡的孔洞所占体积。
不同材料的面层应分别计算,以墙中心线为界。
4、楼梯
(1)钢筋砼楼梯(包括楼梯段、中间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200mm的楼梯井所占的面积,伸入墙内部分不增加,楼梯与楼板连接时楼梯算至楼梯梁外侧面,圆形弧楼梯按悬挑楼梯段水平面积计算(不包括中心柱)。
(2)木楼梯(包括踏步板、休息平台、踢脚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增加。
5、现浇钢筋砼阳台、雨篷,
第九章 防腐、保温、隔热工程
说 明
1、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
2、块料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3、各种砂浆、胶泥、砼材料的种类、配合比以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及胶泥厚度不变。
4、本章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5、花岗岩板面层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的,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3,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m3。
6、砼、砌块料面层按自然养考虑。
7、玻璃钢面层综合了底漆、刮腻子、贴布和油漆。
8、本章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以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的隔热工程,以及一般的保温工程。
9、本章定额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和衬墙等。
10、隔热层的铺贴,除松散稻壳、玻璃棉、矿渣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材料均以石油沥青(30#)做胶结材料。
11、屋面保温层中的有关子目也适用于墙及天棚的填充。
12、稻壳已包括装前的筛选、除尘工序,稻壳中如需增加药物防虫时,材料另行计算,人工不变。
13、玻璃棉、矿渣棉,为防止污染和便于施工,在装前需用聚氯乙烯塑料薄膜包装,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14、墙体铺贴的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工作内容
1、整体面层:
(1)砂浆、砼、胶泥面层:清扫基层;熬沥青、填充材料加热;熬制硫磺、烘干粉骨料;底层或施工缝刷稀胶泥;调运砂浆、胶泥、砼;摊铺、浇灌并表面压实。
(2)玻璃钢面层:材料运输;填料干燥、过筛;胶泥配制、调制胶泥、调运砂浆;清理基层;刷底胶料、配制腻子及嵌刮、贴布、涂刷面层。
(3)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清理基层;配料、下料、涂胶;铺贴、滚压、养护、焊接缝、整平、安装压条;铺贴踢脚板。
2、隔离层:清理基层;熬制沥青、填充材料加热;调运胶泥;基层涂冷底子油;铺设油毡。
3、平面砌块料面层:清理基层、运料;清洗砖板;调制胶泥;铺砌块砖;树脂胶泥勾缝。
4、池、沟、槽砌块料:清理基层、运料;清洗砖板;调制胶泥打底料;铺砌砖板。
5、耐酸防腐涂料:清理基层;配制油漆;油漆涂刷。
6、铺运保温材料、清理基层;拍实、平整、找坡、铺砌。
7、搬运材料、木框架制安、熬制沥青、加气砼块锯制铺贴、玻璃棉袋装、填装玻璃棉、矿渣棉,铺贴隔热层、清理现场。
第十章 构筑物
说 明
1、本章列有定型综合项目砖烟囱、钢筋砼支柱式水塔、支筒式保温水塔、倒锥壳水塔和相应的基础项目,以及非定型的单项项目。
2、定型综合项目根据下列依据编制,设计与定型标准不同时,应按非定型的单项项目计算。
(1)砖烟囱系按“国标”G611(一)~(八)图集编制,烟囱高度在40m以内者选用风压30~50kg/m2,40m以上者,风压为50 kg/m2,烟囱温度采用250℃,抗震设计烈度为7度。
(2)钢筋砼支柱式水塔系按“国标”S843-5、11、14、18图集计算,抗震设计烈度为7度。
(3)钢筋砼支柱式保温水塔系按90S847(一)~(三)标志图集计算,水箱容量为100m3、200m3、300m3,基本风压0.7Kpa,地震烈度为8度(Ⅰ、Ⅱ类场),按塔外计算温度-8℃~-20℃,采用砖护壁,空气层保温。
(4)倒锥壳水塔系按94S844(一)~(三)标注图集计算,水箱容量为100m3、150m3、300m3,基本风压为0.7Kpa,地震烈度为8度(Ⅱ类场)的非保温水塔,水箱倾角分30°和45°,水箱和筒壁未考虑表面花纹装饰。
3、钢筋砼烟囱、圆形筒仓、倒锥壳水塔的筒壁系按钢滑模施工,支筒式保温水塔筒壁按木模施工,如实际采用其他材料做模板时,仍按本定额执行。圆形贮仓筒壁按圆形贮水池的圆形壁执行。
4、滑模板施工的钢筋砼烟囱,圆形筒仓、倒锥壳水塔不在计算脚手架。
5、用滑模施工的烟囱、水塔、筒仓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摊销计算的,烟囱、水塔按100%,筒仓按50%,设计要求不拔出时,应另行计算。
6、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支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7、构筑物非定型单项定额中未列抹灰项目,发生时间可按相应项目计算,但水塔的水箱和烟囱的顶帽,其抹灰人工应乘以1.25系数。
8、构筑物的垂直运输:构筑物的高度指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突出构筑物主体建筑物的机房等高度,不计入建筑物高度内。
工作内容
1、基础、沟槽土方包括挖、运土方、回填、平整场地。基础垫层包括拌和、铺设、找平、夯实;调制砂浆、灌缝。
2、本章砖(石)砌体均包括调运砂浆、运砖石、铺砂浆、砌砖(石)等工作内容。
3、砼及钢筋砼工程包括制作安装及拆除模板、整理堆放及场内外运输;制作及绑扎钢筋、安装及场内运输;砼水平运输、搅拌、捣固及养护。
4、滑模工程的安装拆除钢平台、模板及液压、供电、供水、通讯设备,中间改模、激光对中;设置安全网、滑模拆除后清洗、刷油;堆放及场内外运输。倒锥壳水塔包括水箱提升。
5、砖烟囱、水塔:调运砂浆、砍砖、勾缝、支模出沿、制安爬梯、烟囱帽抹灰。砖烟囱内衬、砖烟道的调运砂浆、砍砖。内部灰缝刮平及填充隔热材料等。
6、楔形整砖加工与涂料:
(1)验砖、划线、砍砖、磨平并将加工完毕的砖分类堆放。
(2)涂料熬制或拌和材料、搭接工作台、涂抹内表面。
7、垂直运输:包括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单位工程全部工程所需要的塔吊、卷扬机台班费用。
8、脚手架包括挖坑、平土、搭拆脚手架、打缆风桩、拉缆风绳等。
9、预制钢筋砼的制作、安装(吊装)、运输。
10、勾缝和抹灰砂浆:
(1)剔缝、洗刷、调运砂浆、勾缝等。
(2)清理、修补、湿润基层表面,堵墙眼、调运砂浆、清扫落地灰;分层抹灰找平、刷浆、洒水湿润、罩面压光(包括门窗洞口侧壁及护角线抹灰)。
11、沉井:
(1)平整场地、枕木搬运及铺设找平。
(2)控土抽除承垫木、搬运堆放、回填砂石。
(3)铁件制作、搬运、拼装焊接及固定。
(4)砼及钢筋砼工程。
(5)筛砂、炒砂、加灰、和灰、喷浆及养护。
(6)熬制沥青、调制及刷冷底子油、涂刷沥青。
(7)挖土、装土、吊土、制土、抽水及校正倾斜。
12、钢爬梯、栏杆的制作、安装、刷油漆及场内外运输。
13、木门窗制作、安装、小五金刷油漆及场内外运输。
第十一章 建筑构配件工程
说 明
1、本定额是根据安徽省建筑标注图集皖J-06、皖J-06-01、皖91J307、皖91J904图集的要求,按相应定额项目以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综合编制。
2、本定额除主体项目外,还综合了相关项目。钢筋砼构配件项目综合了砼、钢筋、模板等。预制构件还综合场内外运输、安装。实际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均不得调整。
3、本章定额建筑构配件的普通装饰是依据标注图集确定的,如设计改其他装饰时,可按构配件装饰展开面积工程量进行换算。
4、本章定额的钢筋砼构件项目钢筋含量与设计图纸要求不同时,按规定调整。
工程内容
1、沟槽土方的挖、运、回填。
2、砖(石)砌体的运砖(石)、调、运砂浆、砌筑。
3、勾缝和抹灰砂浆:
(1)剔缝、洗刷、调运砂浆、勾缝等。
(2)清理、修补、湿润基层表面、堵墙眼、调运砂浆、清扫落地灰;分层抹灰找平、刷浆、洒水湿润、罩面压光或配色抹平、起线压平、压实磨光、
4、钢筋砼构件:
(1)木模板制作:模板安装、拆除、整理堆放及场内、外运输;清理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
(2)钢筋的场内运输、制作、绑扎、安装。
(3)混凝土水平运输;混凝土搅拌、捣固、养护。
5、干铺碎石垫层和砼顶层:拌和、铺设、找平、夯实;砼搅拌、捣固、养护。
6、砼管铺设前的清理,铺管、调制接口材料、接口、养护试水。
7、预制砼构件的翻身、就位、加固、安装、校正、垫实结点、焊接或紧固螺栓。
8、其他木结构的制作、安装。
9、熬制石油沥青、配制、涂刷冷底子油、涂刷沥青。
10、零星金属构件的放样、截料、成品矫正、安装除锈。刷防锈漆、调和漆。
11、清理块料面层的基层,调运砂浆、打底刷浆;镶贴块料面层、刷粘结剂、砂浆勾缝;磨光、擦缝、打蜡、养护。
12、木材面油漆包括清扫、磨砂纸、点漆片、刮腻子、刷底油一遍、调和漆两遍。
13、抹灰面刷油漆包括清扫、配浆、磨砂纸、刮腻子、刷漆等全部操作过程。
14、制作安装木门框、扇、刷防腐油;装配塑料纱及小五金。
第十二章 场(厂)区道路及零星工程
说 明
1、本章包括场(厂)区道路,室外排水管道,雨水井、检查井、水表井、化粪池等。
2、场(厂)区道路涉及的土方工程可按第一章相应定额计算。
3、室外排水管道的铺设,其土方开挖宽度依据土壤类别(三类土)和施工操作面综合取定,实际不同,不得调整。管道基础垫层根据皖90S107标准图集进行编制,砼为C10。
4、雨水井、检查井、水表井、化粪池按皖90S101-107排水图集和皖94S401砖砌化粪池图集编制。
5、垃圾箱、砖围墙根据皖91J307标准图集综合编制。
工作内容
1道路土方及边沟:
(1)平整泥结石旧路面坎坷不平之处。
(2)放线、挖槽、平整路槽及弃土,用10-12t压路机压四遍行驶速度1.5km/h。
(3)挖土、运土、挂线、培路尖及修理路槽、边沟、铺砌毛石。
2、道路垫层:
(1)灰土:灰土拌合均匀,分层铺平,用6-8t压路机以1.5km/h的速度压6-12遍。
(2)矿渣:铺渣平整,用6-8t压路机以1.5km/h的速度压6-12遍。
(3)碎石、毛石:铺平石料,用6-8t压路机以1.5km/h的速度压6-12遍。
3、砼路面:润湿基础、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砼搅拌、振捣、找平、灌满伸缩缝,砼养护。
4、人行道:
(1)铺砂、铺砌块料面层,扫缝。
(2)调制砼砂浆、安砌砼路面。
(3)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清理、堆放、砼搅拌、捣固及养护。
5、室外排水管道铺设:放线、挖土、运土、回夯、基础垫层。清理铺管、调制接口材料,接口、养护、试水。
6、雨水井、检查井、化粪池:挖、填土、垫层,调制砂浆,砌砖,砼搅拌、捣固、养护、抹灰,安装铁爬梯,简易脚手,制作并安装预制盖板。
7、垃圾箱、砖围墙:挖、填土,调制砂浆,砌砖,砼搅拌、捣固、养护、抹灰、安装铁件、脚手等。
8、现浇门框、小型构件、小型池槽,预制的小型构件包括模板、钢筋、砼工程的全部操作过程,还包括预制小型构件中的铁件制作、安装及预制小型构件的安装、接头灌缝等操作过程。
9、木搁板、木格踏板的制作、安装、油漆。
10、玻璃黑板:制作安装黑板边框,钉铺木筋、油毡,装配玻璃及挂钩。
附录一 标准木门窗
说 明
1、凡建筑工程采用皖95J609、95J709民用木门窗标注图集时,执行本章定额子目。
2、民用木门窗的木材、胶合板、玻璃用量均按皖95J609、95J709民用木门窗标准图集设计要求计算的。
3、油漆按一底三油调和漆综合,如设计要求与此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4、各类木门窗所用五金,已包括在价格内。弹簧门不包括地弹簧费用。如设计要求与本章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5、本章木材只列入杉木成材价格,如设计采用其他材种时,可按规定换算。
6、木材用量不包括贴脸,如设计需要可列项另计。
7、木门窗框安装未考虑施工时用于护口的板条,如实际发生可按实计算。
附录二 钢筋(铁件)调整表
说 明
整个建筑施工图规定的钢筋、铁件用量加规定的损耗,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应按下式计算调整量,并套用本表相应定额:
钢筋(铁件)调整量=施工图规定用量*(1+损耗率)-定额用量
各种钢筋、铁件损耗率为:冷拔低碳钢丝为9%;非预应力钢筋为2.5%,先张法预应力钢筋为5%,后张法预应力钢筋为13%;预埋铁件为1%。
本定额的现浇构件子目中,未列预埋铁件,设计需要预埋铁件,可按施工图用量加上述规定损耗计算。
附录三 大型机械进退场及安拆费用
说 明
1、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拆费用:
(1)轨道铺设以直线型为准,如铺设弧形型时,乘以系数1.15。
(2)固定式基础如需打桩,其打桩费用按设计图示尺寸,另行计算。
(3)费用表内不包括: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不带配重的自升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施工电梯和砼搅拌站的基础等。
2、特、大型机械安装拆卸费用:
(1)安拆费中包括机械安装完毕后的试运行费用。
(2)自升塔式起重机安拆费是以塔高30m确定的,如塔高超过30m时,每增高10m,安拆费增加20%。
3、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
(1)费用表所列费用已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
(2)费用表所列费用为运距20km以内的机械进退场费用,超过20km时执行安徽省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附录四 砼及砂浆配合比
说 明
1、各种配合比是根据现行规范、标准编制的,仅供确定工程造价使用,不作为实际施工用料的配合比。
2、本估价表各项配合比配制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已包括在各相应定额项目中。
3、各种配合比用量均包括了操作损耗。砂是按天然砂数量列入,已包括过筛损耗、操作损耗及含水率,不得因砂质及含水率不同调整数量。
4、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均按密实体积计算,使用时不得再增加虚实体积系数。
5、配合比中的水泥用量已综合考虑了不同品种水泥因素,不论实际采用那种品种的水泥,除设计注明外,水泥用量均不得调整。
6、抗渗砼、膨胀砼、早强砼未编制,如设计和工艺要求需掺加膨胀剂、早强剂、防冻剂等外加剂,水泥用量可按设计规定调整,外加剂费用另计,其他不变。
7、砼中不按掺加减水剂计算,实际施工中不论使用何种单一减水剂,其单价不做调整。如使用复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等,可按实签证结算。
8、砌筑砂浆中按不掺加微沫剂计算,实际施工中采用,其价格不做调整。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