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乙 方: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同时为促进、提高公司施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印章概况
甲方交与乙方使用的印章为:
| 印 模 |
1.本印章仅限合同范围内签署工程资料和结算资料使用(其他用途无效)
2.甲方授权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 ,本印章不得用于本条约定的第1款、第2款外的包括对外借款、担保、欠条、工资单、证明、合同、协议、工程量结算凭证等产生债务法律文书。
3.若乙方因工程建设所需确实需要签订本条第1款和第2款约定范围外的的前述法律文书,则应向甲方申请使用甲方盖章。
第三条:使用期限
甲方于 将第一条中所述的印章交与乙方使用,有效期至项目施工合同履行完毕之日,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随时将印章交还甲方。若甲方提前要求乙方返还印章,则印章使用期限截止于甲方向乙方交还印章通知之日。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本协议所述印章的所有人,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归还项目印章;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使用本印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可以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印章使用情况说明;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该印章进行专人保管;
4.因乙方超出本协议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印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印章,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5.甲方应根据协议规定的日期将印章交于乙方使用;
6.若甲方变更公司名称,印章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乙方将旧章交还,甲方并需将新印章交于乙方。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使用印章;
2.若印章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毁损,则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损毁情况,甲方重新制作印章交付乙方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在使用过程中,乙方遗失印章,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有甲方进行报案、公告。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一律承担;
4.乙方指定的保管员应当将印章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便甲方查阅;
5.乙方不得将该印章交于第三人使用,若有前述行为,甲方有权立刻收回印章,并由乙方承担第三人使用印章造成的一切损失;
6.若因乙方保管不当,印章被第三人盗用,则乙方应与盗用人承担连带责任,承担上述情况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7.乙方不得私自制作甲方其他有关印章,若因前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该承担所有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约定义务,另一方有权就因此所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要求违约方予以充分赔偿。
第七条:纠纷解决
若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纠纷时,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起诉。
第: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经双方一致同意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3.本合同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2018 年5月29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