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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2025-10-03 14:38:59 责编:小OO
文档
物资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冶炼加工总厂物资管理部

 

物资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确保所有入库物资的质量都符合企业的要求及生产经营需要,避免不合格的物资入库或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本企业仓库的物资的验收。

第三条            相关定义

入库验收是对即将入库的物资进行质量、数量、包装、规格的查验,是保证入库物资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第四条            相关部门职责

(一) 物资管理部验收人员负责所有物资的数量、重量、规格的验收,并检查包装及外观情况。

(二) 相关部门(物资采购部、工程部)负责所有规定需外检物资的质量检验工作。

(三) 检验部负责燃辅材料质量检验工作。

第二章        入库验收的规划

第五条            入库验收的内容

(一)    核对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与供货商发货单是否相符。

(二)    检查物资的包装是否牢固、包装标志标签是否符合要求。

(三)    开包检查物资有无损坏。

(四)    物资的分类是否恰当。

(五)    对所购物资的数量进行检验。

(六)    检验物资的气味、颜色、手感等。

第六条            入库验收的方式

(一)    入库验收有全检和抽验两种方式,全检主要是指对数量的全检,大批量到货一般只进行抽验。

(二)    若采用抽验的方式,则需要根据物资的特点、价值高低、物流环境等综合考虑,确定合理的抽验比例。下表列出了质量与数量的入库验收抽验比例。

 

入库验收抽验比例举例表

验收项目抽验比例规定
质量检验(一)           带包装的金属材料,抽验5%~10%,无包装的金属材料全部目测查验

2、10台以内的机电设备,验收率为100%

3、运输、特种设备100%查验

4、仪器仪表外观质量缺陷查验率为100%

5、易于发霉、变质、受潮、变色、污染、虫蛀、机械性损伤的货物,抽验率为5~10%

6、外包装有质量缺陷的货物检验率为100%

7、对于供货稳定,质量、信誉较好的厂家产品,特大批量货物可以通过抽查进行检验

8、进口货物原则上采取100%检验

数量检验1、 不带包装的(散货)货物的检斤率为100%,不清点件数,有包装的毛检斤率为100%,回皮率为5%~10%,清点件数为100%

2、定尺钢材检尺率为10%~20%,非定尺钢材检尺率为100%

3、贵金属材料100%过净重

4、有标量或者标准定量的化工产品,按标量计算,核定总重量

5、 同一包装、大批量、规格整齐的货物,或包装严密、符合国家标准且有合格证的货物,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验量,抽查率为10%~20%

第七条            入库验收的方法

(一)    视觉检验

在充足的光线下,观察货物的颜色、状态、结构等表面状况,检验其是否发生变形、破损、脱落、变色、结块等情况。

(二)    听觉检验

   通过摇动、搬运操作、听取声音、轻度敲击,以判定物资的质量。

(三)    触觉检验

   利用手感鉴定货物的光滑度、细度、黏度、柔软度等,以判定其质量。

(四)    嗅觉、味觉检验

   通过货物所发出的特有的气味、滋味,测定、判定其质量。

(五)    测试仪器检验

   利用各种专用测试仪器鉴定货物品质,如对含水量、密度、成分、黏度、光谱等的测试。

第三章        物资验收的程序

第            处理采购合同复印件

仓库管理员(或计划员参与)收到物资采购部转来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后,即应按物资类别、来源和入库时间等分门别类归档存放。

第九条            物资标签

在物资待验入库前,仓库管理员(或计划员参与)应做好标识,并详细填写批量、品名、规格、数量及到达日期,且与已验收的物资分开堆放。

第十条            物资验收

(一)    物资入库前,仓库管理员(或计划员参与)应对照“采购合同”、供应商“送货清单”、“物资采购指令计划表”,对物资的名称、规格、外观、数量、送货单位和等一一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物资到货验收单》,装箱设备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

(二)    如发现实物与“采购合同”上所列的内容不符,仓库管理员(或计划员参与)应立即通知验收主管(仓库组长),原则上不予接收入库。

第十一条   入库验收结果的处理

(一)    合格物资的处理

经验收合格的物资,仓库管理员(或计划员参与)应在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以示区别,入库管理员可根据标识办理合格品入库定位手续;仓库管理员(或计划员参与)于每日工作结束时,将本日所收物资的数量汇总填入《物资到货验收汇总表》,以作为入账消单的依据。

(二)    不合格物资的处理

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物资,仓库管理员(或计划员参与)应用“不合格品”标识牌进行标识分堆,并于《物资到货验收单》上注明不良原因,然后转物资采购部依据合同处理。

(三)    交货数量超额的处理

经过验收,若发现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原则上应予以退回。但对于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采购合同”规定范围内,验收人员可在《物资到货验收单》备注栏内注明超交数量后接收。

(四)    交货数量短缺的处理

验收时,若发现交货数量未达“合同要求数量”时,原则上应由物资采购部要求供应商予以补足。出现以下三种特殊情况时,依据合同由物资采购部处理:

(1)对生产没有造成影响的;

(2)对生产造成影响的;

(3)无法使用的。

经物资管理部主管、物资采购部负责人同意后,可采用财务方式解决(以实际收货数量付款)。若交货数量短缺,影响物资使用功能,则拒绝入库。

第十二条   急用品入库处理

对于需急用的物资,若物资到达时物资管理部仍未收到“采购合同”,库管员应先询问物资采购部采购人员,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入库验收和办理入库手续。使用单位/部门于下一个工作日,补报物资需求计划。

第十三条   退货处理

对于不合格的物资办理退货时,由物资采购部负责处理。

第四章        验收时间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属外观等易识别性质检验的物资,验收应于收到物资后1天内完成。

属化学或物理检验的材料,检验部门应于收到物资的样件后3天内完成。如检验周期较长的材料,根据检验部门最短检验周期为准,最长不应超过15天。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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