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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1
第一章 公 文
| 一、什么是公文 | 公文,即公务文书,是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与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 |
| 二、公文的产生与发展 | 1、(“甲骨文书”)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的文书档案。 P3 2、(《尚书》)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政治文件汇编本。 P4 3、汉代及稍后,官府之间,平级之间的(平行文种)有(“移动”、“关”、“刺”、“咨”)的使用也逐渐多了起来;(下行文)则有(“令”、“谕”、“制”、“教”)等。 P4 | |
| 三、文书、文件和公文 | (公文)一词,出现于(东汉末年)和(三国时期)。 P7 | |
| 四、公文的特点 | 1、公文有法定的作者 | 表现为“五个有” |
| 2、公文有法定的权威 | ||
| 3、公文有特定的效用 | ||
| 4、公文有规范的体式 | ||
| 5、公文有规定的处理程序 | ||
| 五、公文的作用 | 1、领导与指导作用 | 表现为“五个作用” |
| 2、行为规范作用 | ||
| 3、传递信息作用 | ||
| 4、公务联系作用 | ||
| 5、凭据记载作用 | ||
| 六、公文的分类 | 1、从公文的来源来划分 | (对外文件):是指(本机关)拟制的向(外单位)发出的文件。 |
| (收来文件):是指由(外机关)拟制的,作为传达其自身机关的意图,发送到(本机关)来的文件。 | ||
| (内部文件):就是指制发和使用都限于(机关内部)的文件。 | ||
| 2、从公文的行文关系来划分 | (上行文):就是指下级机关、下级业务部门向它所属的上级领导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所发出的公文,是(自下而上的行文)。 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给所报送的工作报告和请求都属于(上行文)。 | |
| (平行文):就是指(同级机关)或者(不相隶属的),没有领导与指导关系的机关之间的一种行文。 | ||
| (下行文):就是指(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的下级机关)的一种行文。 | ||
| 3、从公文的秘密程度和阅读范围来划分 | 秘密文件(绝密、机密、秘密) | |
| 普通文件(非密文件) | ||
| 公布文件 公告、通告、公报、法律、法令等 | ||
| 4、从公文制发机关性质来划分 | 法律、法规文件 (法律、法令、行规与规章) | |
| 行政文件 | ||
| 党的文件 | ||
| 5、从公文内容的性质来划分 | 指挥性公文 命令、指示、决定、意见、批复、性通知 | |
| 规范性公文 条例、规定、办法、细则、章程、规则 | ||
| 报请性公文 报告、请示 | ||
| 知照性公文 公报、公告、通报、函、知照性通知 | ||
| 记录性公文 会议记录、电话记录、会议纪要、大事记、值班日志 | ||
| 七、公文的文种 | 1、文种概念 | 公文的文种也就是每一份公文的名称。 |
| 2、确定公文名称的依据 | 权限、关系、目的和要求 P20 | |
| 3、正确使用公文名称重要性 | P20 | |
| 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文种 | 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 |
| 5、党的机关公文的文种 | 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 | |
| 一、公文写作概述 | 1、公文写作是代言机关立言 |
| 2、发挥公文效用,把好质量关 (思想内容、文字表达) | |
| 3、机关领导要亲自动手撰写发公文 (原则性问题) | |
| 二、公文写作特点 | 1、被动写作,遵命性强。 |
| 2、对象明确,针对性强 | |
| 3、集思广益,群体性强 | |
| 4、决策之作,性强 | |
| 5、急迫之作,时限性强 | |
| 6、讲究格式,规范性强 | |
| 三、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 1、要保证公文内容在政治上的正确性 |
| 2、要实事求是,在业务上符合客观规律 | |
| 3、在文字表述上准确、鲜明、生动,符合语法与逻辑 | |
| 4、公文起草要符合统一规定的体式与程序 | |
| 5、要注意选用书写的载体材料与字迹材料 | |
| 四、公文写作的步骤与方法 | 1、明确发文主旨: (发文主旨)体现了机关领导意图和发文目的,它是公文的(灵魂和统帅)。 |
| 2、收集有关材料 | |
| 3、拟出写作提纲 | |
| 4、认真起草正文 | |
| 5、反复检查修改 (主题、观点、材料、结构、语言) | |
| 五、公文写作人员加强修养的重要性 | |
| 六、公文写作人员应具有的修养 | 1、政治素质好 |
| 2、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 |
| 3、熟悉业务和机关工作情况 | |
| 4、有较宽的知识面 | |
| 5、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 |
| 七、公文写作人员加强修养的途径 | 1、与时俱进,勇于创新 |
| 2、博览群书,增长知识 | |
| 3、深入实践,勤学苦练 |
| 一、公文的体式 | 公文体式概述:公文的体式是指公文的(文体)、(构成要素)及其在(格式上的安排)。 | |||||
| 公 文 的 文 体 | 公文的文体,是指在公文写作中运用语言陈述事情、说明问题所采取的具体方法和特点,即在公文的表达方式和语体特征。 | |||||
| 公文的表达方式 | 叙 述 | 1、在公文写作中兼用(叙述)(说明)和(议论) 2、报告、请示、通报等侧重于(叙述);法律、法规文件以及通告、公告等主要是(说明);调查报告、会议纪要以及综合性的工作总结等通常是(夹叙夹议)。 3、公文中运用叙述的方法主要是(顺叙)。 | ||||
| 说 明 | 定义、注释、比较、数字、举例、分类 | |||||
| 议 论 | 论点、论据、论证 | |||||
| 公文的语言特点 | 准确、简明、庄重、得体 | |||||
| 常用词语的运用 | 特定用语 | 1、(开端用语) (为、为了、关于、由于、遵照、依照、根据、依据、兹定于、兹介绍等) | ||||
| 2、(引叙用语) (现接、近接、欣悉、敬悉、据报、据了解等) | ||||||
| 3、(经办用语) (业经、已经、复经、兹经、通过等) | ||||||
| 4、称谓用语 | ||||||
| 5、(期请用语) (拟请、函请、务请、希望等) | ||||||
| 6、(表态用语) (同意、照办、可行、不同意、不可、不妥、请核查等) | ||||||
| 7、综合用语 | ||||||
| 8、(过渡用语) (为此、据此、因此、现函复如下等) | ||||||
| 9、谦敬用语 | ||||||
| 10、结尾用语 | ||||||
| 惯用语 | ||||||
| 缩略语 | ||||||
| 成 语 | ||||||
| 引用语 | ||||||
| 二、公文的构成要素 | 一般公文固定组成部分:(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标题,主送机关,正文,成文日期,印章,主题词,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 |||||
| 三、公文的文面格式 | 眉首 | 1、(“眉首”)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 2、(主体) 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中提出的新概念。 3、公文的(眉首)部分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项。 | ||||
| 1、(公文份数序号):简称公文份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的顺序号。编制份数序号一般用(6位)(不得少于两位)阿拉伯数码,其位置在(版心左上角顶格第1行)。 2、公文秘级的标注位置在文件首页公文版头(右上角第一行)。 3、标明(紧急程度)的位置在文件首页文头(右上角)。 4、发文机关标识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文头”。 5、发文字号是指由发文机关编排的文件代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 ||||||
| 主体 | 1、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事由)、和文种组成。 2、主送机关是发文机关要求对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对方机关。一般说来,哪个机关负有(收受、办理)公文的责任,哪个机关就是(主送机关) 3、(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是公文的(核心)。 正文的结构一般可分为导语、正文主体、结束语三个部分。 导语部分的写作一般有依据式、目的式、原因式三种写法。 | |||||
| 版记 | (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 |||||
| 四、公文的排版形式 | 公文的(排版形式),是指公文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是指公文的(外观形式)。 | |||||
| 五、公文的装订要求 | ||||||
| 六、公文的文稿 | 公文的文稿则指公文在起草过程中形成的一次又一次的稿子,包括草稿、定稿两种。 | |||||
| 七、公文的文本 | 1、正本:根据已签发的定稿制发的正式文件,称为(“正本”)。 (正本)最突出的特点是(盖有发文机关的印章或领导人的亲笔签署),以证实文件的效力。 2、副本:凡是根据公文正本复制、誉抄的其他稿本称为(副本),副本又称为(抄本)。 副本的作用,主要是代替正本供(传阅、参考和备查)。 3、存本:发文机关印制一份文件的正本后留在本机关的除草稿、定稿以外的印刷本,称为公文的(存本)。 (存本)是(不外发)的,一般(不加盖印章或签署),只是作为正本的样本(留在本机关以备查考之用)。 4、修订本 5、试行本、暂行本 6、各种文字文本 | |||||
| 一、公文的行文规范 | 按照一定的规定或准则来维护机关之间的行文秩序称为行文规范。 公文的行文规范的内容包括行文关系、行文方向与方式以及行文规则三个方面。 | |
| 二、公文的 行文关系 | 确定行文关系的基本原则 |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党政机关行文关系的(基本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 |
| (机关之间 行文关系)的划分 | 1、同一系统的机关,上下级机关之间,(构成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 |
| 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下级业务部门之间,具有(业务上的指导关系) | ||
| 3、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它们仅仅是一般性的关系,或称(不相隶属关系)。 | ||
| 4、同一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关系,属于(平行关系)。 | ||
| 三、公文的行文方向与方式 | (下行文) | (逐级)下行文 |
| (多级)下行文 | ||
| (直达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下行文 | ||
| (上行文) | (逐级)上行文 | |
| (多级)上行文 | ||
| (越级)上行文 | ||
| (平行文) | 是指(同级机关),或者(不相隶属的),没有领导与指导关系的机关、部门之间的一种行文 | |
| 四、公文的行文规则 | (行文规则)是指机关行文必须遵守的具体规定或准则。 | |
|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内容有哪几个方面: 1、注意隶属关系,尊重机关职权 2、大力精减文件,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 3、在一般情况下,党政机关不得越级行文 4、牵涉到几个部门的问题,部门之间要先协调一致或经上级裁决,然后向下行文 5、行文必须正确确定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6、主送机关与公文文种要相互呼应 7、关于联合行文的问题 8、关于“请示”的行文问题 9、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室)的行文问题 10、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应视为正式公文依照执行 | ||
| 命 令 | 议 案 | 决 定 | 决 议 | 指 示 | 意 见 | |
| 概念 | (命令)简称(令),是领导机关颁发的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指挥性)公文 | (议案)是有议案提出权的机构或人民代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的(建议性)公文 | (决定)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的(指导性)公文 | (决议)是经领导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通过的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部署的(指导性)公文 | 指示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指导工作的公文 | (意见)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发表的对工作有(指导)性质的文件 |
| 《办法》 | 《办法》 | 《办法》 《条例》 | 《条例》 | 《条例》 | 《办法》 《条例》 | |
| 特点 | (权威性) (指挥性) (强制性) | (行文关系及办理程序的法定性)。 (行文内容的单一性和可行性)。 | 内容重要 性强 有约束力 | (表达群体意志) (有权威性和约束力) | 针对性 原则性 | |
| 类型 | 公布令 行政令 嘉奖令 | 由职能机构提出的议案。 由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 | 指挥型 个案型 知照型 | 决策部署型 结果公布型 | 涉及全局问题,带普遍性的指示。 涉及局部问题,带有特殊性的指示。 | (直接指导型) (批转执行型) |
| 写作 | ①根据权限范围发布命令。 ②各类型命令写作的异同。 ③语言要准确、凝炼、庄重、有力。 | ①提出的问题重要且已具备解决条件。 ②要注意提出的权限和时限。 ③要注意行文格式和办理程序。 | ①标题的构成。 ②正文的写法。 ③文字要准确、鲜明、简洁。 | ①标题的构成。 ②正文组成。 | ①标题构成。 ②正文。 | |
| 区别 | 就行政系统而言,国家最高领导人、及其所属部委、乡级以上地方,有权发布命令。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一般不单独使用“命令(令)这一文种。 | 决议与决定有哪些不同:<简答10> ① 形成程序不完全一样。 ② 内容范围不尽相同。 ③ 发布形式略有不同。 | ||||
| 通 告 | 公 告 | 公 报 | 通 知 | 通 报 | ||
| 概念 | (通告)是机关、团体(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事项的(告知性)文件 | (公告)是机关、团体向(公众)宣布重要事项的(告知性)文件 | (公报)是(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重大事件的(告知性)文件 | (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 | (通报)是在一定范围内(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事项)的告知性文件 | |
| 《办法》 | 《办法》 | 《条例》 | 《办法》 《条例》 | 《办法》 《条例》 | ||
| 特点 | 发布的公开性 (公告)涉及的(范围广),(通告)涉及的(范围小) 事项的重要性 操作的严肃性 | (周知性) (指导性) | ||||
| 类型 | 涉及法定事项的公告、通告 知照性公告、通告 | 会议公报 统计公报 外交公报 | 发布性通知 批转性通知 转发性通知 指示性通知 任免性通知 事务性通知 | 表彰先进型 批评错误型 传达事项型 | ||
| 写作 | ①符合权限,一事一告 ②内容明确,语气庄重 ③注重格式 | 事务性通知 | ①表彰先进型通报 ②批评错误型通报 ③落款 | |||
| 区别 | 公报与公告的区别: ①从发布机关来说,(党的领导机关多用 公报,机关多用公告) ②从内容来说,宣布(单独事件多用公告,发布会议情况、谈判情况、统计情况等多用公报) | |||||
| 报 告 | 请 示 | 批 复 | 函 | 条 例 | 规 定 | 会议纪要 | |
| 概念 | (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情况)的(陈述性)公文 |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报请性公文 | 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指示性公文 | 函是机关之间办理日常公务的交往性公文 | (条例)是由(党政领导)机关制定和发布的系统规范某一方面工作、活动、行为等的(法规性)公文 | (规定)是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规范某方面工作的(规章性)公文 | (会议纪要)是记载会议情况和精神用以公布或传达的(纪实性)文件 |
| 《办法》《条例》 | 《办法》《条例》 | 《办法》《条例》 | 《办法》《条例》 | 《条例》 | 《条例》 | 《办法》 《条例》 | |
| 特点 | (重陈述) (有主见) | (超前性) (说明性) (单一性) | (针对性) (指导性) | (形式灵活,适应性强)。 (务实性强)。 | (纪要性) (约束性) (知照性) | ||
| 类型 | 内容范围(综合报告、专题报告) 行文目的(呈报性报告、呈转性报告) | 请求批准类 请求帮助类 请求批转类 | 表态性批复 指示性批复 | 商洽函 问复函 请准函 知照函 | 党的机关制定的条例 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条例 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条例 | 党内规定 法规性规定 一般性规定 | 决议性会议纪要 协议性会议纪要 研讨性会议纪要 |
| 写作 | ①陈述事实要清楚扼要 ②表达观点要精练清晰 ③语言要简洁朴实 | 请求的写作: 标题: 正文:原由 事项 结语 | ①要先回应后批复 ②态度要鲜明,措辞要明确 ③要及时批复 | 请准函的写作: 标题: 正文:开头 主体 结语 | ①写作原则 ②应当对现行内容相同的法规进行清理 ③内容用条文表达 ④语言要准确、严密 | ||
| 区别 | ①条例规范的范围大,制定和发布机构的级别高; ②从使用范围来说,规定比条例广, | ||||||
| 规章类文书 | 计划类文书 | 总 结 | 调查报告 | |
| 概念 | 规章类文书是规范工作、活动、行为等的规章制度类文书 | (计划类文书)是机关团体为达到某一目的或完成某一任务,对目标达到、任务完成前特定时段工作的(设计和安排) | 总结是机关团体在实施计划或完成任务之后,对已做工作进行概括及评估的文书 | 调查报告是针对现实中发生的较重要的问题,作专门调查后,利用调查材料写成书面报告 |
| 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章程、规则、守则、制度、公约 | 规划、纲要、计划、安排 | |||
| 特点 | 内容的规范性 执行的强制性 制定的程序性 | 目标的前瞻性 操作的预想性 | (回顾性) (经验性) | (针对性强) (纪实性强) |
| 类型 | 规划类 计划类 安排类 | 综合性总结 专题性总结
| 新闻性调查报告 政务性调查报告 个案性调查报告 | |
| 写作 | 分析情况要认真细致 | 回顾工作情况要实事求是 | 深入细致、客观公正的调查是写好调查报告的前提 | |
| 确定目标要实事求是 | 总结经验教训要着眼未来 | 围绕问题展示重要、典型的材料是调查报告的主要任务 | ||
| 措施步骤要切实可行 | 纲目要清晰,文风要平实 | 调查报告的格式 (标题:公文式标题、新闻式标题) | ||
| 条目要分明,语言要简洁 | (正文:前言、主体、结尾) | |||
| (办法)是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或是对法律、条例、规定等在执行过程中某些方面具体做法的(补充规定)。 (实施细则)就是实施法律、法规的(细小规则)。 实施细则的写法一般是(章条式)或(条款式)。 章程是一定组织机构制定的确定组织原则和办事原则的规章类文书。章程可分为组织章程和办事章程两大类。 守则是特定范围的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 总结的正文常见的写法有两种,一是分层展开式,一是纲目带动式。 |
| 讲话类文书 | 记录类文书 | 简报类文书 | 建议类文书 | |
| 概念 | (讲话类文书)就是人们在各种特定的场合发言时所依据的各类文稿的总称 | 记录类文书是指如实记录有关内容而形成的公务文书 | (简报)就是简明扼要的书面报告 | (建议类文书)是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意见的一类(公务)文书 |
| (议案)(提案)(建议) | ||||
| 特点 | 口头性 直接性 针对性 情感性 | (内容的纪实性) (材料的直接性) (语言的实录性) | 简 快 新 | (建议性) (说理性) (委婉性) |
| 类型 | 讲话稿 开幕词、闭幕词 欢迎词、欢送词、答谢词 | 会议记录 电话记录 接待记录 大事记 | 会议简报 工作简报 | |
| 写作 | 写作要求: ①主题要鲜明、集中 ②材料要真实、新颖 ③布局要清晰、紧凑 ④语言要明白、生动 | 写作要求: ①内容要真实、确切 ②篇幅要短小 ③针对性、指导性要强 | ||
| 建议是组织、单位或个人对某项工作、某项活动或某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时使用的文书。 (提案)是指提请机关或一定组织的会议讨论、处理的意见或建设的文书。 |
| 一、什么是公文处理工作 | 从广义上说,公文处理工作就是运用科学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对机关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以及整理归档所进行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从四个方面来理解:发文、收文、管理、整理归档) | |
| 二、公文处理工作的特点 | (政治性) (时限性) (机要性) (规范性) | |
| 三、公文处理工作的作用
| 助手作用 纽带作用 查考作用 | |
| 四、公文处理工作的基本任务 | ①文件的收发、登记和分送; ②文件的拟办、批办、承办和催办; ③文件的撰写、校核、签发、缮印、校对和用印; ④会议、汇报、电话的记录和整理; ⑤文件材料的平时整理、提供借阅利用等工作; ⑥归档文件材料的系统整理、编目和归档工作; ⑦处理群众来信 ⑧为机关领导准备有关资料并完成机关领导人交办的其他文书工作的任务。 | |
| 五、公文处理工作的组织 | 组织机构 | 对于一些较大的机关来说,设立专门的机构,归机关的((室))领导。 |
| 组织领导 | 从全国来说,由、分别负责(领导和指导)党和系统 的文书工作。 从一个机关来说,它的公文处理工作是由本机关的(秘书长或(室)主任)负责领导。从上下级机关的关系来说,上级领导机关的(室)负有责任对其所属的机关、单 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 |
| 组织形式 | 集中形式 分工形式 | |
| 六、公文处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 公文处理必须准确、及时、安全、保密,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坚持实事求是,按照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的原则。 | |
| 七、公文处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 ①公文处理必须准确、周密,确保质量。 | |
| ②公文处理必须及时、迅速,注重时效。 | ||
| ③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安全可靠,确保机密。 | ||
| ④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加强集中统一管理。 | ||
| ⑤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规守纪,按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 | ||
| ⑥精简文件,深入实际、反对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 ||
| 一、公文办理程序 | 就是指公文在机关内部从形成到运转处理所必须经过的一系列环节 | |
| 二、办理程序示意图 | 书P291 表11-1 | |
| 三、收文办理程序 | 签收 | 公文的签收是指收到文件材料后,收件人在对方的公文投递单或送文簿上签字,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保证公文运转的安全可靠。(签收)是收文办理的(第一)个环节。 |
| 拆封 | 是文书人员的职责。只对写明由本机关或本部门收启的封件进行拆封。 | |
| 登记 | 就是将需要登记的文件在收文登记簿上编号和记载文件的来源、去向,以保证文件的收受和处理。 公文登记的原则是方便文件的运转和管理。 公文登记的形式,一般可分为簿册式、联单式和卡片式三种。 公文登记的作用和原则: “三具便于一个凭据” 书P292 | |
| 审核 | 机关文书部门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应当进行审核。 | |
| 分发 | 亦称分办,是指文书人员在文件拆封登记以后,按照文件的内容、性质和办理要求,及时、准确地将收来文件分送给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承办人员阅办。 分发的原则和要求: 书P299 | |
| 传阅 | 公文的传阅是指单份或份数很少的文件以及一些非承办性文件,需要经机关各位领导人和许多部门阅知时,由文书人员组织在他们中间传递和阅读。 传阅文件应以(文书人员)为中心进行传递,这种方法称为(“轮幅式传阅”)。 | |
| 拟办 | 公文的(拟办)是指对来文的处理提出(初步意见),供领导人批办时参考。由办公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部门承办人提出。 | |
| 批办 | 是指机关领导人对送批的文件如何处理所作的指示。 | |
| 承办 | 公文的承办是指机关有关部门或人员按照来文的要求进行具体工作或办理复文。 承办这一环节,既是收文办理的(最后一道)程序,又是发文程序的(开始)。 | |
| 催办 | 公文的(催办)是指那些必须办理答复的文件,根据承办时限要求,及时地对文件承办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 |
| 查办 | 公文的(查办)是指文书工作人员协助机关领导(检查)各项方针、、决议、指示的(执行和落实),以及对某些问题进行查处,解决的一项(承办性)工作。 查办与催办的区别及查办的工作程序: 书P308 | |
| 注办 | (注办)是指对公文承办的情况和结果,由经办人在公文处理单上所作的(简要说明)。 | |
| 四、发文办理程序 | 拟稿 | (拟稿)是公文承办人员根据领导交拟或批办的意见(草拟文稿的过程)。 是发文办理的第一个环节,同时也是公文处理工作的关键性环节。 |
| 审核 | (审核)是指公文的草稿在送交机关领导人审批签发之前,对公文的内容、体式进行的(全面审核和检查)。是一项确保公文质量的“把关”工作。 公文审核的“六查”: 书P312 | |
| 签发 | 公文的(签发)是指机关(领导人)对文稿的(最后审批)。公文的草稿经签发后,即为公文的定稿,公文就可据以生效。 | |
| 核发 | 公文的(核发)是指在公文正式印发之前,对经领导人签发的文稿进行(复核)并确定(发文字号、分送单位和印刷份数)的一项工作。 公文核发的内容和要求: “审核、内容、字号、标注、分送单位及份数” | |
| 缮印 | 公文的(缮印)是指对已经签发的公文定稿进行(印刷)。 | |
| 校对 | 公文的(校对)是指以将公文的(誊写稿、打印稿清样)与经领导签发的(原稿)核对校正,以修改和消除书写、排字上的错误。 | |
| 用印 | 是指在印好的文件上加盖机关印章。 | |
| 登记 | 一切发出的文件,均要进行登记。其作用与收文登记一样,(发文登记)主要是为了便于对文件的(管理和查找)等。一般采用(簿册式登记)。 | |
| 封发 | 是指对准备发出的文件进行分装和发送。 | |
| 一、什么是归档文件整理工作 | (归档文件整理)是指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 ||
| 二、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意义 | ①归档文件整理能够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文件的查找和利用。 | ||
| ②归档文件整理可以维护文件的完整与完全,也便于文件的保管。 | |||
| ③归档文件整理为档案工作奠定了基础。 | |||
| 三、归档文件整理(立卷)工作的组织 | 建立和健全文书部门整理(立卷)制度 书P331 | ||
| 公文整理(立卷)环节的选择 书P332 | |||
| 四、明确公文整理(立卷)的范围 | 应该整理(立卷)的文件材料范围 (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的材料), (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等等。 | ||
| 不还需要立归档的文件材料范围 (重份材料); (未成文的草稿和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 (一些事务性的、临时的没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与本机关、本部门主管业务无关的文件及非隶属机关送来的参考性文件); (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 (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机关职务形成的文件材料)。 | |||
| 公文整理(立卷)的分工 | |||
| 五、归档文件整理的几个基本概念 | 归档文件 | 归档文件是指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 |
| 归档文件整理 | 是指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 ||
| 件 | (“件”)是指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 | ||
| 六、归档文件整理的基本原则 | ①遵循文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②区分文件的不同保存价值, ③便于保管和利用。 | ||
| 七、归档文件整理的质量要求 | 归档的文件应当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 ||
| 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 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 |||
| 八、归档文件整理方法的改革 | 以“件”为单位的整理方法同传统的整理方法“立卷”比较,主要哪些不同 书P344 | ||
| 九、归档文件整理方法的推行 | 书P345 | ||
| 十、归档文件整理的工作步骤 | 装订 | 是归档文件整理的第一步骤,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 | |
| 分类 | 是指全宗内归档文件的实体分类,即将归档文件按其来源、时间、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异同,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构成有体系的过程。 | ||
| 排列 | 是指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根据一定的方法确定归档文件的先后次序的过程。 | ||
| 编号 | 是指将归档文件在全宗中的位置用符号进行标识,并以归档章形式在归档文件上注明。 | ||
| 编目 | 是指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 ||
| 装盒 | 是指将归档文件按室编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等工作内容。 | ||
| 十一、公文归档 | 机关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将归档文件整理装盒以后,逐年移交给机关档案室集中保管,称为“归档”。 归档制度内容包括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和归档要求。 规定文件材料整理好以后的归档时限在(第二年的上半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