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名称 | 格尔木~拉萨±400kV直流输电线路工程 |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 6标段 | ||||
| 分部(子分部) | 铁塔工程 | 分项工程名称 | 自立式铁塔组立 | ||||
| 施工单位 | 青海送变电工程公司 | 项目经理 | 杨记宁 | ||||
| 强制性条文内容 | 执行要素 | 执行情况 | 相关资料 | ||||
| 执行标准 |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 ||||||
| 1.0.3 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 已经设计同意 | 杆塔工程无设计变更内容 | 设计变更文件 | ||||
| 2.0.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 合格证齐全有效 | 杆塔合格证编号: ZV51: ZV52: 。。 螺栓合格证编号: (按塔型和螺栓规格分别填写) 经检查以上合格证齐全有效 | 杆塔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螺栓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 ||||
| 6.1.1 杆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 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 | 见铁塔组立作业指导书第32页、33页防止变形的措施。 | 杆塔组立施工作业指导书 | ||||
| 已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 项目部已给各杆塔组立作业组配置了补强杉木杆、钢丝绳与铁塔接触衬垫用的圆木和旧轮胎等,防变形措施已交底 | ||||||
|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
签字日期为第一基铁塔组立前
表6.2.2 杆塔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 工程名称 | 格尔木~拉萨±400kV直流输电线路工程 |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 6标段 | ||||
| 分部(子分部) | 铁塔工程 | 分项工程名称 | 自立式铁塔组立 | ||||
| 施工单位 | 青海送变电工程公司 | 项目经理 | 杨记宁 | ||||
| 序号 | 强 制 性 条 文 内 容 | 执 行 要 素 | 执 行 情 况 | 相 关 资 料 | |||
|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 |||||||
| 1 | 6.1.6 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不应小于表6.1.6(见表A.1)的规定。4.8级以上的螺栓扭矩标准值由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宜按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标准执行。 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 | 螺栓已按规范要求或设计要求扭紧力矩紧固 | 经检查本基螺栓紧固率为: | 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1) | |||
| 滑牙螺栓已更换 螺母棱角磨损的螺栓已更换 | 经检查本基滑牙螺栓已更换 螺母棱角磨损的螺栓已更换 | ||||||
| 2 | 6.1.8 杆塔组立及架线后,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8(见表A.2)的规定。 | 符合规范要求 | 直线杆塔结构倾斜(3‰内): 直线杆塔结构中心与中心桩间横线方向位移(50mm内): 转角塔杆结构中心与中心桩间横、顺线路方向位移(50mm内): (这样填的原因详见规范6.1.8内容) | 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1) | |||
| 3 | 6.2.1 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始可组立铁塔: 1 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 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3 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立塔操作采取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 | 已经中间验收合格 | 中间验收报告:编号或名称 | 中间验收报告: | |||
| 分解组立铁塔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满足规范要求 | 设计强度: 本基试块试验报告编号: 强度: | 基础设计强度: 试块强度报告 | |||||
| 整体立塔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满足规范要求 | 本标段未采用整体组立塔 | 基础设计强度: 试块报告 | |||||
| 4 | 6.3.1 混凝土电杆(指离心环形混凝土电杆)及预制构件在装卸及运输中严禁互相碰撞、急剧坠落和不正确的支吊,以防止混凝土产生裂缝和其他损伤。 | 装卸及运输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 / | 施工作业指导书 | |||
|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
2、序号2项若为直线塔,则删除转角塔内容;若为转角塔则删除直线塔的内容
3、签证日期统一为自检日期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