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定作合同
合同编号:(2010)第 号
甲方:
乙方: XXXXXXXXXXXXXXXX制衣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定作服装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及相关
甲方向乙方定购,乙方为甲方定作的服装产品及相关规格等如下: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 总计(元) | ¥ | 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正 | |||
乙方保证定作服装以样品的质量和清单内容为标准,并承诺在发生质量问题时负责免费予以修复。
第三条 交货时间及交货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 方式交接产品:
1、甲方于 年 月 日到乙方厂房自行提取产品;
2、乙方于 年 月 日将产品运送到以下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验货方式
1、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为本合同约定产品的接收及验收人员。
2、甲方在收到产品时,应立即验收,如果产品有问题,应立即提出异议并在收货单上注明,否则,视为甲方无异议。
3、对于确实有异议的产品,乙方承诺在甲方提出异议之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重新交付,此种情况下,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和时间
1、定金:双方签字盖章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定金 元(大写: );
2、余款支付:余款 元(大写: )在乙方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后三日内支付。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账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须按未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2、因约定产品为乙方专门为甲方定作,若甲方不按时接收产品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须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金额的15%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则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金额的15%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负有的责任。
第 其他
1、甲乙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 乙方: 制衣厂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电 话: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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