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XX公司
年月日
一、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制度
1、特种设备安装应由取得安装许可的单位进行安装。
2、安装前由取得安装许可的单位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3、需要安装监检的设备,要及时告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4、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安装特种设备。
5、安装完成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督促安装单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6、相关资料纳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统一管理。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和由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登记机关公章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另需取得车辆牌照)。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合格后应当将由检验机构签发并加盖检验专用章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应当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4、在定期检验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协调好检验或者检测时间,及时对设备采取相关措施,顺利完成设备定检,确保安全。
5、使用登记、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和安全附件定期校验资料等要纳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有专人管理,随时备查。
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要有安全技术档案,并应逐台(套)分别建档。
3、安全技术档案应当齐全、整洁、规格化并及时整理填写。
4、设备报废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5、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第2.5条的有关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5.1、使用登记证;
5.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5.3、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数据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
5.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压力管道图样是指管道单线图,即轴测图)、材料质量证明书和使用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5.5、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5.6、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7、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
5.8、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
5.9、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
5.10、节能技术资料,如锅炉能效测试报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等;
5.11、设备维护保养合同;
5.12、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等(提供相应复印件,原件可另行保管);
5.13、停用、注销、变更等相关资料。
四、特种设备定期检查和自行巡查制度
1、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1.1为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所使用特种设备的类 别、品种和特性进行定期自行检查。
1.2、定期自行检查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及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3、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五、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根据设备使用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等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2、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3、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4、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损耗。
5、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并纳入安全技术档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六、特种设备交管理制度
1、人员应按照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特种设备交接地点做好交前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班设备的运行情况。
2、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保持特种设备以及其他方面均正常并做好清洁工作。
3、交工作应在特种设备现场进行,对交接设备运行情况及发现的缺陷,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情况,工具情况等,人员应引导人员对各项共同检查,如果当班发生事故,且尚未处理完毕,人员应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去。
4、在时,如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交时,人员应将有关运行等方面的通知和指令告知人员。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应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记录并签字,资料纳入安全技术档案。交完成后发现的设备问题,原则上由人员负责处理。
6、交时,实施“四交”、“四不交”交制度。
6.1、“四交”
6.1.1、特种设备正常运行,无异常问题。
6.1.2、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6.1.3、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齐全无损坏。
6.1.4、特种设备环境整洁、生产文明。
6.2、“四不交”
6.2.1、人员未到时,不交给其他无证的非正式人员。
6.2.2、不交给醉酒、重病等不宜操作的作业人员。
6.2.3、特种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不交。
6.2.4、特种设备故障中补交。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管员)培训教育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了解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应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安管员)参加相关培训学习。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准许上岗。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管员)证书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在资格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提出申请。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证书自行失效。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管员)培训档案和名册。
6、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员工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员工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管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坚持定期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