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犯罪问题是社会问题的一种,它严重的影响着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是世界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随着经济与科技的发展,犯罪逐渐呈现出高学历,高职位,高科技,低年龄的“三高一低”特征。大学生违法犯罪就是之中的一个典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频繁发生,犯罪率逐年上升,日益成为干扰社会秩序,威胁社会稳定的严重问题,日益得到高校与社会的普遍关注,其犯罪特点向群体化,多元化,智能化,专业化等发展的趋势,犯罪原因也由传统的单一型转化为复杂型。其中既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又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原因。为了更好的正确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为了齐心协力积极防范大学生违法犯罪,为了培养和造就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故预防与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不仅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而且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所在,它需要家庭,高校,社会以及大学生自身的共同管理与共同努力。
关键词:大学生 违法 犯罪 特征 原因 对策
中国当代大学生是国民高文化素质的特殊群体,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状况如何极大程度上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然而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之骄子且寄予厚望的大学生们频频触犯法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葬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固然是十分令人扼腕的,如果大学生违法犯罪得不到遏制,将会毁掉一批又一批青年的美好前程,进而影响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其危害的严重性及长远性不言而喻。所以分析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与特征,探寻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寻求预防和减少甚至消除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对策对遏制大学生违法犯罪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
大学生一直被人们视为天之骄子,大学校园也被比作圣洁的象牙塔,因此在治安状况上大学几乎被当做净土,事实上我国大学生的犯罪率过去确实较低,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学生犯罪率明显上升。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康树华曾就大学生犯罪做过一项调查,其结果令人堪忧:20世纪60年代,大学生犯罪约占青少年犯罪的1%;20世纪70年代,大学生犯罪约占青少年犯罪的2.5%;而近几年这个比例上升到了17%。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
(一)从犯罪心理学角度来看,大学生违法犯罪主要有下列特点:
1.,追求享乐心理
这是大学生中较为普通的一种心理现象。在校大学生没有经济收入,但一些人往往又追求高消费、摆阔气,整天想着不劳而获,做人上之人。这类大学生的家庭条件往往并不困难,但他们追求高消费,享乐成了优势需要,一旦手头“吃紧”,向家里伸手又难以满足时,便产生通过盗窃、诈骗等手段获取不义之财的动机。
例如,某重点大学学生高某其父母皆为工薪阶层,入学不久他找了女朋友。起初,家里每月给的生活费完全可以应付每个月的生活开支。但是,从第二学期开始他和女朋友的消费明显增多。于是,他想得最多的就是怎样能弄到钱。一天,他盗走同寝同学2000元。案发后,高某被开除学籍,同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此虽为一个个案,但也可见一斑。
2.打击报复心理
大学生正处于心理成熟的过渡期,看问题缺乏全面性,对困难和挫折缺乏想象力和克制力,又有较强报复心理。有的人恋爱不成而生恨;有的人被对方非礼后千方百计寻求报复;有的人仅仅因为一两句话或一点小事,就认为被对方侮辱便打伤或杀害对方。正如众所周知的马加爵案便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3,寻求刺激心理
大学生普遍具有较强的求知求新欲望,但如果在求知求新过程中低级的情绪体验——寻求刺激成为优势需要时,往往会迎合那些情调低下的东西或满足自我畸形的求新求奇的心理而形成不正常的寻求刺激心理。
例如,南京某高校一位女大学生煞费苦心设计作案手段实施盗窃。每每盗窃成功后,又将盗来的物品精心销毁或遗弃。被捕后她坦言:“我模仿警匪片中的情节,每次作案时都很有成就感,特别刺激”。这个个案足以说明问题。
4,逆反心理
这是一种故意对对方的要求采取相反的态度和言行的心理状态。青年学生中常会出现的个别人“不受教”、“不听话”,与教师或领导“顶牛”、“对着干”现象。这种与常理背道而驰,以反常的心理状态来显示自己的“非凡”、“高明”的行为,往往来自“逆反心理”。这种心理是何等的愚昧,幼稚,可悲!
5,嫉妒心理
嫉妒心理是面对他人的某种优势而产生的不愉快的情感。它俗称“红眼病”,是对别人的优势以心怀不满为特征的一种不快、自惭、怨恨、恼怒,甚至带有破坏性的负感情。青年学生一方面由于心理发育不完全成熟,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交往范围日益扩大,置身于一种充满竞争的学校或社会环境中,于是个别差异在相互交往中被突出了。因此,优势地位成了他们追求的目标,进而看到别人的长处,而自己又无力或不愿改变现状,于是就对对方表示不满、怨恨,甚至加以损害。正如用极端手段(如诽谤,造谣,毁容等)报复比自己优秀的“假想敌”就是很普遍的表现。
6,失衡心理
通常违法犯罪的大学生当中贫困的学生占据了相当的比例,这些学生从小在物质上未得到一定的满足,且因为求学的缘故周围环境变动大,心理处于向成年人过渡的转型期,缺乏归属感,在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得以满足以及要求补偿的心理推动下容易产生失衡或仿徨。还有一类学生他们虽然物质上不一定贫困但精神世界匮乏,长期处于孤独之中且不善交流,也不善协调社会关系从而导致自己同身边人的关系紧张,久而久之便形成自卑情绪,一方面妄自尊大,自以为是;另一方面在外界社交关系的影响下又有明显的自卑,二者并存位于一体令他们经常发生内心的情绪冲突,在这种冲突下他们可能付诸行动来满足心理的需要。
7.不健康的性心理
大学期间,大学生的生理迅速走向成熟,对性充满好奇与渴望,自青春期开始的性发育及性意识的增强必然使他们变得关注异性,这本来无可厚非,但是若不给予正确的教育及引导,加之各种色情,暴力等不良文化的影响,他们就有可能在神秘感,好奇心的驱使下产生性犯罪。
(二)从犯罪本身来看,大学生违法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1,侵犯的客体以财产利益为主,犯罪类型多样化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有10大类400多个罪名,而目前大学生犯罪已涉及5类共10个罪名。如盗窃、抢劫、诈骗、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其中,在大学校园里面,70%以上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到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等罪种,这些罪种所侵犯的客体都是财产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财产利益。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侵害人身权案件也逐进有所抬头的趋势。
2、犯罪主体范围逐近扩大化
犯罪主体范围扩大化包括几方面:一是从院校的办学层次、从重点与非重点来看,过去犯罪的学生主要是来自高职与民办院校,而逐步向重点院校蔓延。例如,马加爵案件、周一超案件、刘海洋案件等一些名牌院校的学生犯罪。二是从学历来看,也不排除硕士生、博士生。三是从成绩优秀来看,一些成绩“非常优秀”的学习尖子”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低龄化
由于人们受教育观念的转变,很多家长都希望自己孩子过早地接受教育,这也形成了很多低龄学生较早地进入大学校园,接受高等教育的现象。由于低龄孩子缺乏一种成年人的生活经历,难以融入大学校园生活,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落差、困惑等不适应的心理难题,导致了一些刑事案件的发生。据北京市海淀区批捕处袁春菊介绍,2003年1-8月,该院侦查监督处共受理14件17人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同往年比增长了110%。从年龄结构上看,17名犯罪嫌疑人,最大年龄24岁,最小年龄才19岁。
4、女大学生违法犯罪比例增加
传统观念认为,女大学生一般都是温柔,缺乏暴力倾向,因此不大可能犯罪,其实这是一种观念的误解。当前,一些女大学生盗窃、诈骗等案件发生屡见不鲜。更为严重的是,受到一些拜金主义和享受主义思想的不良影响,一些女大学生竟然走上色情犯罪的道路。
5、团伙性
所谓团伙犯罪,是指犯罪行为人有组织、有目的地纠合在一起,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团伙性犯罪的发生来自几个因素;1、老乡会;2、哥们义气;3、某些利益的一致性。由于在外单身求学,希望找到一个组织的归属感,很多大学生拉帮结派,相互寻找保护、依赖,容易形成一个犯罪集团。在大学校园里面,集体团伙性的打架斗殴现象越来越突出。
6、智能化
犯罪手段日益“高智能化”。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网络的普及,人们在越来越多地享受高科技给社会带来财富和利益的同时,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高智能性犯罪的行为也越来越多。主要类型有:侵害计算机网络;编制、传播计算机病毒;开办色情网站进行网络色情犯罪;利用计算机网络诈取钱财。制作、传播淫秽音像物品。利用生化知识研制毒品。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展,大学生利用计算机实行各种犯罪的可能性非常大,且手段十分隐蔽,方法非常高端。正如湖北的“熊猫烧香”案,便是一个叫李俊的男大学生制造并传播电脑病毒“熊猫烧香”从中谋取暴利,导致众多电脑系统瘫痪。
三,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毫无疑问,每个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都与个人、家庭、学校或者社会等多方面的背景基础,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笔者总结,大学生违法犯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社会原因。
文化因素,价值观错位。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及腐朽思想和不良网络文化是导致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之一。在当今社会一些阴暗角落里滋生着一些与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相称的丑恶现象,像色情、暴力、荒谬、享乐主义以及西方、港台文化所宣传的私有化、极端个人主义文化以及不良网络内容,在社会上起着极坏的影响,诱惑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据调查,大学生盗窃,除了少数是因为经济窘迫所致外,绝大多数是因为虚荣心过强,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盲目攀比、跟从、贪图享乐造成的。
就业因素。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从1999年开始进行扩招。据统计,从2000年至2006年以来,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分别是107万、115万、145万、212万、280万、338万、413万。2006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经达到21%,在校生已经超过2300万人,进入了国际公认的大众化阶段。而2007年大学生毕业人数继续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据最新统计,2007年高校大学毕业生人数已经达到495万。据相关部门统计,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人数达到559万人万,创历史新高。面对庞大而就业难的社会就业现实,很多大学毕业生,不能更快地安置好自己的工作,只是临时性工作,收入不稳定,是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二)学校原因。
管理方面。由于高等学校的过度地扩招生源,导致了学校管理体系跟不上学生数量的节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滞后。基于各方面的衡量,一些院校不顾自身的办学力量,盲目地扩大招生,直接导致了一系列的管理上脱节,不到位等问题。首先,给一些鱼龙混杂者创造了可乘之机。其次,没规律,没计划地扩大招生规模,虽然给学校带来一笔不小的收入,但不注重师资力量提高和学生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处在空白的地带。存在重知识“输入”而轻思想品德的“塑造”,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有的学生夜不归宿、逃课旷课、醉酒等也无人过问。由于未做到防微杜渐,导致个别学生自觉性越来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来越弱,很容易突破道德的防线而走上犯罪歧途。大学生沉溺网吧,而荒废学业,一些不健康的黄色文化、暴力文化,更是影响着意志薄弱的大学生,是大学生犯罪的重要原因。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学校基于某方面的利益,对一些学生违法犯罪事件实行全方位的“封锁”。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院校在管理方面加以重视以及完善。
法制教育。院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的不重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每一位在校大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由于长期的大学教育过度地重视大学生的英语、计算机等技能的培养,大学里面有各种各样的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这样就形成了学校对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重视,而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等综合素质的提高,很多学生对思修法律课这类公共基础课也产生草率应付考试的心理。因此,平时经常缺课,旷课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再加上这门课程设计单调、课时少,实际效果不是太理想。
(三)家庭原因。
家庭是孩子最原始接受教育的环境。家庭的教育方式的好与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与决定着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一些家长对孩子的过度溺爱,放纵孩子,从小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好逸恶劳,挥霍无度的不良习气。有些孩子因为长期从家里要钱,家长更是百依百顺,恐怕自己的孩子受委屈,一旦家长不能给自己供钱,那么就与家长大吵大闹,甚至大打出手;有些家长对对自己的孩子拳脚相加,粗暴训戒等暴力方式教育孩子,给孩子造成巨大的逆反心理。再加上高考指挥棒的影响,很多家长只重视孩子的智力教育,而忽视德育的培养。不仅如此,一些家长在孩子进入大学校园生活后,误以为孩子已经长大成人,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就不再过多过问孩子的校园生活状况,也没有与学校辅导员或班主任联系交流。认为,孩子进入大学,就等于进入“保险箱”。当然,也不能排除有一些学生,由于从小失去双亲或父母离异,心理造成极度畸形或无人管教而发生违法犯罪事件。
据专家分析,处于溺爱型家庭、打骂型家庭、放任型家庭、失和型家庭等“问题家庭”的大学生较之正常家庭的孩子更容易犯罪。原因就是缺乏适当的教育方法和健康的教育方式。所以,家庭教育也是影响大学生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自身原因。
内因是决定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因素。我们不能过多地把焦点集中于指责当今社会的环境、教育,家庭等客观因素,最主要的还是从大学生自身方面寻找主要根源。
大学生自我定位的错误。有些大学生由于受到社会中的不良风气影响,在人生的价值观、世界观方面产生了误解。色情文化的泛滥、享乐主义的盛行以及西方、港台文化中所宣传的私有化、极端个人主义文化及文化商业化作用下,由于自身缺乏一种对社会各种各样的文化信息的识别能力,分不清哪些是精华,哪些是糟粕,一味地崇洋迷外,狂妄自大,目中无人,倡导个性自由,盲目地追求高消费,从而迷失了人生的方向,扭曲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世界观.此外,看到社会中大学生比例的上增,大学生失业现象的频繁,甚至陷入“读书无用”的怪论主张,看不起一些学习优秀生。当然也不能排除,一些大学生由于家境贫寒,一念之差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健康心理品质的缺失。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典型群体,正处在学知识,长才干的时期,心理与生理正趋向成熟型转变阶段。一些学生由于种种原因不能适应校园里面的生活,在心理上造成巨大的压力和挫折,心理承受能力大大受损。再加上看问题片面肤浅、分别能力差,缺乏辩证的观点,产生了容易偏激与冲动的表现。据有关专家分析,大学生年轻幼稚,思想单纯,生活阅历浅,识别能力低,容易受不良环境的诱惑,不良心理如逆反心理、争强好胜心理、享乐攀比心理、好逸恶劳心理、嫉妒仇恨心理、激情冲动心理等,是诱发大学生违法犯罪动机和行为产生的一些重要心理因素。譬如,因“仇富”,“爱情至上”而陷入情网难以摆脱等不健康心理都是引起违法犯罪的具体原因。
四,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对策
预防是减少违法犯罪的最有利的办法,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是学校、家庭的任务,也是司法机关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任务。
(一)社会方面
加强对大学周边环境的治理,减少社会不良因素对大学的侵扰。大学多数处于城郊结合地带,有的个体商贩在学校周边开美容美发屋、影碟出租屋、黑网吧,有的开卡拉OK、夜市等摊点,社会闲杂人员在这些场所的不良行为,极易影响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此外,大学周边治安问题突出,盗窃、抢劫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呼吁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加强对大学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对大学周边加大宣传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加强大学周边的治安联防、治保等群众性自治体系,为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司法机关积极协助学校管理,加大法制宣传,适时发出司法建议。司法机关由于自身工作特点,对大学生犯罪有更及时、更直接的了解,可以为学生及学校提供相关信息,引起学生及学校的警觉,有利于犯罪的预防。司法机关对已犯罪的大学生要根据情节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法定情节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不能对大学生犯罪实行特殊保护,否则将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纵容犯罪大学生产生侥幸和放任心理,也将有损法律的威严,亵渎公平正义在人们心目中的价值。司法机关应经常在大学校园宣传犯罪的危害,宣传法制思想。学校应根据对以往大学生犯罪的分析研究,制订一些有效的、能约束大学生犯罪倾向的措施和方法。
(二)学校方面
加强高校德育工作是预防的基础。首先要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使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与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它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其次要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奋斗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大学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他们受环境影响非常大,而这一时期又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因此必须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学生明确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自尊、自爱和互爱的意识,将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生活方式的侵袭。
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密切关注有心理问题的大学生。大学应当在学生刚进校时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心理测试,学校对学生直接管理者(比如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等)应当了解所管理的学生的心理测试结果。这样,一方面管理者在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管理时可以采取特殊管理方式,以免对该类学生进一步的刺激,另一方面学校在以后的相关活动及教育过程中,可以有针对性地对该类学生采取有效的引导及矫正。笔者建议,将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变成学生入学时的一项必经程序,心理测试的进行应当像目前学生入校前进行的体检一样进行。
完善和落实大学生心理救援机制。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帮助学生实现正确的心理迁移,让心理咨询走进课堂。学校要将心理教育切实落到实处,不要流于形式,采用案例教学,增加学生兴趣。要建立以宿舍、年级、学校为单位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络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试和调整。学校应当有固定的心理咨询机构,使学生有了心理问题可以及时得到解决,避免心理问题的积累酿成违法犯罪。同时,学校要大力向学生宣传心理咨询机构,鼓励学生到该机构进行咨询,培养学生的健康心理。实践中,许多在校生根本就不知道学校的心理咨询机构在什么地方,还有些人并未正确地认识该机构,认为去该机构咨询就是心理变态或是不光彩的事情,这些都需要学校给予学生以正确引导。
进行生理知识教育是预防的补充。在校大学生年龄一般都在20岁上下,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和青春期,许多犯罪,如性犯罪,大都是在人的青春期发生的。目前我国学校中包括大、中、小学校都未能认真进行生理健康教育,尤其是性知识宣传教育的严重缺乏,易使求知欲和好奇心甚强的学生产生错误的认识。鉴于此,切实实施生理卫生知识教育,将有助于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
深化法制观念教育是预防的核心。针对大学生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的现象,要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知识和以案说法的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指导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帮助大学生形成依法办事和同违反、法律以及破坏我国法制的行为作斗争的法律意识。高校除正常开设法律课程教学以外,还应增设法制宣传栏、宣传刊,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常识教育。积极与司法机关加强联系,将的有关大学生犯罪的案件,放在大学校园内公开审判,现身说法,由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结合所办案件,对学生进行现实的法制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制观念,将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结合起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丰富校园活动及社会实践,刚刚进入大学的学生由于课余时间的增多,许多学生不知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再受到一些不良习惯的影响,易产生堕落、腐化的生活习惯。因此,学校应当关注学生的课余生活,组织丰富的学校活动。一方面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可以转移学生对不良嗜好的注意力,释放心理压力;另一方面,通过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和社会实践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交友,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消除对社会现状的片面理解和情绪,放弃偏激和自卑心理,勇于面对挫折,敢于承担责任,保持稳定的情绪和健康的心理。
(三)家庭方面
家长应学会科学教育子女。首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父母可以通过某些培训机构学习正确家庭教育,实现科学的子女教育方式。其次,笔者建议在学校建立家庭教育培训和指导体系。具体而言,在小学或是初中、高中建立家庭教育培训或指导机构,定期组织学生家长进行有关家庭教育的培训。由于各个家庭的具体背景不同,每个家庭所需要的具体教育方式、内容也有所不同,所以学校还可以依据家长的请求有针对性的“下处方”。这样可以有效的解决家庭教育的问题,避免家长的盲目探索给孩子的成长造成的危害。同时,由于学校是育人的主要机构,拥有丰富的育人经验、理论和人力资源,通过学校的家庭教育培训或指导机构的活动,可以使家长获得更有效的信息。而且,这也是学校教育的一种延伸,并有利于对学校教育的配合,形成全方位的健康教育,避免对学生教育的错位而给学生造成的价值观、人生观、心理方面等的冲突,也有利于健全人格的形成。除此之外,社区、基层司法机关、公益性的社会组织等组织都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利用自己的方便资源开展有关方面的培训和指导。
残缺家庭、关系不睦家庭的教育应特殊对待。在家庭面临重要组成人员的逝去或父母感情破裂离异时,应提前和已经成人的孩子进行沟通,如果将自己的想法和需要告诉他们,让他们了解事情的,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作为父母应将孩子的健康成长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即使夫妻发生争吵和矛盾,也应避讳有孩子在身边。父母发生婚外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一旦被子女发现,将会对他的家庭观、道德观产生重大的影响。夫妻之间若感情完全破裂,应采取合法手段解决问题,家庭暴力和婚外性行为只会将矛盾激化,还会影响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
(四)大学生自身方面
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自身修养。大学生要在思想道德上下功夫,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精神境界;要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不奢侈浪费,不爱慕虚荣,不汲汲于名利地位,把人生的价值体现在刻苦学习、开拓创新中;要不怕吃苦,经受住苦与累的考验,勇于挑重担,以俭为荣,以苦为乐。
加强文化学习,拓宽知识面。只有具备了较高的文化层次,才能称得上是“真材实料”。大学生要利用大学时代这一大好时光,扎扎实实地学好基础知识,力求掌握精深的专业知识。大学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就必须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更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仅现在要学习,将来仍然要学习。
不断提高心理素质。大学生要提高心理素质,就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始终保持开阔的心胸,提高对心理冲突和挫折的忍受能力,热爱生活,热爱学习;要充分认识自己,正确估价自己,有自知之明,不自卑不自负;要积极交友,宽容待人,善于与他人交流思想、感情,相互帮助,相互学习;要积极培养自己的各种兴趣爱好,如琴棋书画,参加有益的娱乐活动,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要多读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陶冶情操,树立远大的理想;要学会思考,爱动脑筋,学会全面分析复杂问题,要有遭受挫折的思想准备;要积极参加劳动,在劳动中吸取教训,接受艰苦的磨炼;要从尊敬长辈、尊敬老师做起,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爱护财物,养成勤俭节约的品质。
提高法律意识。大学生要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公识和法制观念,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提高身体素质。俗话说,身体是的本钱,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各种压力对尚未成熟的大学生的身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大学生一定要有好的身体,才能更好的为社会所用。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是塑造健康体魄的一个途径。好的身体除了锻炼外,还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吸烟,不喝酒,少熬夜,少吃零食。大学生要对自己的身体有清醒的认识,有病早治,还要有一定的保健意识,防更重于治。
总之,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在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共同正确的教育、引导下,实行对大学生犯罪预防的综合教育、管理,共同为他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家庭、社会等良好环境;同时大学生也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才能达到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目的,以更好的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赵艳;对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思考 {J} 法制与社会;2007(1) 584
【2】华玲.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与思考[J].现代教育,2009,(12).
【3】郭明飞.全球化时代挑战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西方思潮分析[J].
社会主义研究,2007,(1).
【4】颜小冬:《当代大学生犯罪问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5】黄建水,蔡军:《大学生犯罪原因及预防》载《思想教育研究》2002,(4)。
【6】《"校园犯罪"亟须引起重视 申城大学生犯罪猛增》,东方网-劳动报,2003-06-09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