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及其职责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
责任人:实验室主任
成员: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完善、制定、审核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审核与完善菌(毒)种、实验动物使用及实验废弃物处理的操作指导书,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督导检查制度及菌(毒)种购买、使用、处理的审批程序,并审核并批准风险评估报告。
2.组织落实与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北京市、中心及我院的各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3.组织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实验环境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维护,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环境条件及个人安全防护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规定。
4.组织生物实验室专业人员的各种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并决定进入生物实验室控制区工作人员的资格及菌(毒)种保管与使用人员资格。
5.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生物安全责任制,并定期组织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
6.负责生物实验室实验方法、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修改与更新及新安全防护设施、仪器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性评价审核。
7.负责组织处理生物安全应急事件,及时了解应急情况事态,执行应急处理预案,发布应急命令,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8.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就医工作提供咨询,并参加相关的督导和评估工作。
9.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职责
1.主管
1)全面负责全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实验环境、仪器设备及人力资源的统筹安排与管理。
3)负责审批本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
4)负责审批本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突发事件的各种处理决定。
2.主任
1)具体负责分管范围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完善、制定、审核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及菌(毒)种购买、使用、处理及风险评估的审批程序。
3)组织落实与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北京市、中心及我院的各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4)负责组织处理生物安全应急事件,及时了解应急情况事态,执行应急处理预案,发布应急命令,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5)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6.负责更新和修改生物安全实验方法、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以及进行新仪器的安全性评价审核。
7.负责组织签署生物安全责任书,并定期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督导检查。
3.生物实验室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成员)
1.科室负责人全面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
2.科室负责人制定并组织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导书,并确保实验室人员能够方便地获取有效版本。此外,还负责完成生物风险评估并形成相关报告。
3.科室负责人建立逐级岗位生物安全责任制,确保每个房间和每台设备都有安全员和保管责任人,并签署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书,以确保职责明确、任务清晰。
4.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实验环境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维护,以确保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规定。
5.科室负责人负责培训和考核生物安全业务技术、专业安全防范知识技能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以推荐进入生物实验室控制区工作人员的资格、相关大型仪器操作人员的资格、菌(毒)种保管使用人员资格、动物实验人员资格。同时,确保所有实验人员都接受适当的培训并了解所有危险,进行持续的专业安全知识指导。
6.科室负责人负责本室菌(毒)种的安全管理,包括申购、申领的技术审批、储存安全设施的具体配备和菌(毒)种储存、使用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专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联锁”的菌(毒)种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菌(毒)种管理数据库。
7.科室负责人负责落实剧毒化学品标准溶液和稀释使用液、易制毒化学品、双人双锁、使用登记的管理方式,以加强危险化学试剂和实验用洗液的保管和使用安全。
8.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高压气瓶、高压灭菌器(箱)、卧式圆形压力电热式灭菌器、生物安全柜、洁净工作台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和压力表使用前的周期送检。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