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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5-10-03 14:35:17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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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南(试行)》的通知

  2、注意成人正确的语言示范,坚持用普通话与儿童交流,注意发音正确、语速适中、语词简洁。

  3、选择适合0-3岁儿童的图书和有声读物,多给儿童讲故事、念儿歌,经常一起阅读与交谈,发展儿童的语言能力。

  4、丰富儿童的生活内容,扩大儿童的眼界,丰富儿童的词汇,提高儿童语言表达能力。

  (三)认知能力的培养

  1、布置适宜的视听环境,促进儿童与环境的良好互动,发展儿童的感知能力。

  2、提供丰富的可操作的材料和符合0-3岁儿童年龄特点的玩具,经常和儿童一起游戏,让儿童运用多种感官、多种方式摆弄、操作物品,获得各种感性经验。

  3、鼓励儿童观察周围事物,提供应答性的环境,正确对待儿童的问题,满足儿童的好奇心,支持其探索活动。

  4、提供自由表现的机会,鼓励儿童用自己的方式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培养儿童的创造力。

  (四)情感和社会性的培养

  1、引导儿童倾听、感受轻柔、欢快的音乐,开展肢体律动等音乐游戏,经常与儿童一起唱童谣、歌曲;鼓励儿童大胆涂鸦,表达自己的情感。

  2、引导儿童主动与人打招呼,鼓励儿童多与同伴共同游戏、积极交往,引导儿童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让儿童感受交往的愉悦,发展儿童的社会交往能力。

  3、鼓励儿童自己动手,学习吃饭、穿脱简单的衣裤和鞋袜、整理玩具,培养儿童力所能力的生活自理能力,为适应幼儿园的集体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4、引导儿童参加各种活动,适应集体环境,让儿童体验与他人共同生活的乐趣。

第四部分 教育评价

  一、教育评价的目的

  (一)了解0-3岁儿童真实的发展历程和潜能,为引导并促进每一位0-3岁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提供依据。

  (二)了解0-3岁儿童教育工作的适宜性、有效性,调整和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三)增进教育工作者与0-3岁儿童家长及其他抚养人之间的相互了解、支持合作与相互促进,形成教育合力。

  二、教育评价的参与者

  (一)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者和儿童保健医生是0-3岁儿童教育的专业人员,在0-3岁儿童教育评价工作中起主导作用,是0-3岁儿童教育评价的主要参与者。

  (二)家长及其他抚养者是0-3岁儿童最亲密、最直接的养育者,可及时了解掌握0-3岁儿童发展信息,应科学掌握教育评价的要求、内容和方式方法,成为0-3岁儿童教育评价的重要参与者。

  (三)教育行政部门与专业评价机构对教育评价工作的实施起着监督和指导作用。

  三、教育评价的要求

  (一)教育评价应自然伴随0-3儿童的日常生活与教育活动过程,综合0-3岁儿童在家庭、社区及早教机构日常行为表现,收集各种与儿童发展相关的信息资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析数据,客观地评价结果。

  (二)教育评价应从儿童生长发育、动作发展、语言发展、认知发展及情感社会性发展等多方面入手,全面地对0-3岁儿童整体发展水平进行评价,避免只重视身体健康而忽略心理健康,只重视认知发展,忽略动作、情感和社会性发展的倾向,避免以偏概全。

  (三)注意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应建立家长、教师、儿童保健医生、有关专家等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制度。

  (四)教育评价是动态持续的过程,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儿童,关注儿童的发展变化与成长历程,既要了解现有水平,更要关注其发展的速度、特点和倾向等。要承认和关注0-3岁儿童各个方面发展的个体差异,弱化将所有评价对象的评价结果进行横向比较的倾向,重视在评价结果基础上提出个性化的、建设性的改进意见与方案,促进每一个评价对象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发展。

  四、教育评价的内容

  (一)儿童发展评价

  主要从生长与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对0-3 岁儿童展开科学的、全方位的、综合性的评价,不仅评价儿童目前的发展情况,也分析过去、预测未来,了解儿童发展中的需要,发现和发展儿童多方面的潜能。

  (二)教育工作适宜性评价

  主要从学前教育机构教师和家庭教养者关于早期教育的观念、态度、环境创设、课程设置等方面来评价教育的适宜性。

  1、教师和家长是否具有能促进婴幼儿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理念;

  2、教师和家长对待儿童的态度是否做到尊重、关爱,是否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是否建立稳定的、健康的、富有教育意义的家庭式的教育环境与文化;

  3、是否制定有科学合理的生活作息制度,合理安排饮食、睡眠、运动、游戏等各项活动的时间,满足儿童生长发育的需要。

  4、教育目标的设置以及相应的教育活动是否适合0-3岁儿童发展的规律和已有经验,可以促进儿童在生长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和社会性等方面健康和谐的发展。

  5、教育方式方法是否建立在深入了解0-3儿童家庭的文化、背景、结构及教育理念的基础上,是否满足不同条件的家长和孩子的需求。

  6、是否建立各项保障0-3岁儿童安全与健康的制度,生活用品、教具玩具等是否安全、卫生、足量,符合儿童教育活动的需要。

  7、是否依托社区或周边环境,为婴幼儿提供安全的、健康的户外活动环境。

  (三)教育指导适宜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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