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识 | 别名:氯气 英文名:chlorine | UN编号:1017 | |||
| CAS号:7782-50-5 | 危险化学品编号:23002 | ||||
| 分子式:Cl2 | 分子量:70.91 | ||||
| 理化性质 | 外观与性状 | 黄绿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 | |||
| 熔点(℃) | -101 | 相对密度(水=1) | 1.47 | ||
| 沸点(℃) | -34.5 |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 | 2.48 | ||
| 闪点(℃) | 无意义 | 饱和蒸汽压(k Pa) | 506.62(10.3℃) | ||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爆炸上限/下限[%(V/V)]: | 无意义 | ||
| 临界压力(MPa) | 7.71 | 临界温度(℃) | 144 | ||
| 主要用途 | 用于漂白,制造氯化合物、盐酸、聚氯乙烯等。 | ||||
| 溶解性 | 易溶于水、碱液。 | ||||
| 毒性健康危害 | 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850mg/m3,1小时(大鼠吸入) | |||
| 健康危害 | 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性中毒:轻度者有流泪、咳嗽、咳少量痰、胸闷,出现气管炎和支气管炎的表现;中度中毒发生支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病人除有上述症状的加重外,出现呼吸困难、轻度紫绀等;重者发生肺水肿、昏迷和休克,可出现气胸、纵隔气肿等并发症。吸入极高浓度的氯气,可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或喉头痉挛而发生“电击样”死亡。皮肤接触液氯或高浓度氯,在暴露部位可有灼伤或急性皮炎。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可引起职业性痤疮及牙齿酸蚀症。 | ||||
| 燃烧爆炸危险性 | 燃爆危险 | 本品助燃,高毒,具刺激性。 | |||
| 危险特性 | 本品不会燃烧, 但可助燃。一般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一般易燃气体或蒸气也都能与氯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氯气能与许多化学品如乙炔、松节油、乙醚、氨、燃料气、烃类、氢气、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物质。它几乎对金属和非金属都有腐蚀作用。 | ||||
| 灭火方法 | 本品不燃。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 | ||||
| 有害分解产物 | 氯化氢。 | ||||
| 急救措施 | ①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②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③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 ||||
| 泄漏处置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m,大泄漏时隔离450m,严格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将泄漏物导至还原剂(酸式硫酸钠或酸式碳酸钠)溶液。也可以将漏气钢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
| 储运注意事项 | ①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应与易(可)燃物、醇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②运输注意事项: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醇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