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WN/ANG AQ ZD 06-2024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2024-04-24 发布 2024-04-24 实施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 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管理,健全安全生产激励机制,鼓励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工 作,持续提升公司隐患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中心、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 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 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 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 公司系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报告人 ”)有权并鼓励向 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
第五条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遵循“合规报告、适当奖励、分层管理、分 级负责 ”和“谁受理、谁奖励、谁报告、奖励谁 ”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
第六条 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确认发现隐患与避免事故的情况,同时负 责奖励的审核与奖金的发放申报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相关专业部室负责确认本专业管辖范围内发现隐患与避免事 故的情况。
第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发现隐患与避免事故奖励的审 核与奖金的发放。
第九条 各单位其他部门按照本办法,上报本部门发现隐患与避免事故情况, 并申请奖励。
第三章 报告流程
第十条 事故隐患报告应首先报告事故隐患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发现以下情况,报告人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上报上级管理单 位或公司安全环保部:
(一)所属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隐患上报未及时受理;
(三)隐患已上报,未及时整改且未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
第十二条 事故隐患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受理相关报告后,应立即排查是 否属实并进行评估;对于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不 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其他隐患要按照 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组织进行整改、防范。
第十三条 事故隐患所属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或公司安全环保部受理相关报 告后,应立即组织事故隐患所属单位排查是否属实并进行评估;对于属实的重大 事故隐患,立即组织事故隐患单位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 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其他隐患要按照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组 织进行整改、防范。
第十四条 各单位将内部报告的事故隐患列入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见 附件 2),如实记录内部报告事故隐患的时间、具体部位或场所、具体情形和排 查、整改及报告奖励情况,确保事故隐患依法、依规实施闭环管理。
第十五条 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见附件 2)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报公司 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十六条 情况核实确认后,由报告人所在单位填报《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 励申请表》(见附件 3),经本单位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确定奖励金额, 经审批后发放。
第十七条 各单位将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纳入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保证各岗位员工熟悉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同时将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 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加强监督考核。
第十 各单位对事故隐患内部报告的隐患核实、整改落实及奖励情况, 每季度在单位宣传栏、网站等醒目位置进行公告。同时对内部报告的隐患直接避 免伤亡事故发生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给予通报表扬。
第四章 奖励条件与标准
第十九条 奖励条件:
(一)员工及时发现和报告生产、设备及安全隐患的;
(二)员工正确应急处置和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和扩大的。 第二十条 发现隐患与避免事故奖励标准与奖励程序:
报告并认定存在较大风险的一般隐患奖励不低于 100 元/条,由公司分管领 导批准;重大隐患不低于 1000 元/条,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因报告的隐患直接避 免伤亡事故发生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给予报告人特殊奖励,奖励标准由公司一 事一议。
第二十一条 员工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由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发放,奖励 经费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第二十二条 以下情况不列入奖励范围:
(一)由、上级单位或所属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其人员在检查过程中 发现并指出的隐患;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现场监护人员,在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隐 患;
(三)报告内容难以核实或已纳入整改项目的隐患;
(四)经评判未达到奖励标准的事故隐患;
(五)对同一事故隐患重复报告的,仅对第一报告人给予奖励,不得一事多 奖。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审核发现隐患与避免事故情况,坚持实事求 是的原则如实申报,对于弄虚作假,故意夸大的行为,一经查实,除追还奖金外, 另处奖金数额同等处罚,并对报送单位予以考核。
第二十四条 对借报告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报告为名干扰正常工 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报告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内部信息报告单
填报单位(签章): 填报时间 : 年 月 日
| 隐患名称: | 评估等级: | |
| 隐患所属单位: | ||
| 隐患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 ||
| 隐患评估时间: 年 月 日 | ||
| 安全第一责任人: | 电话: | |
| 隐患报告人: | 电话: | |
| 治理负责人: | 电话: | |
| 隐患现状: | ||
| 隐患产生的原因: | ||
| 隐患危害程度和治理难易程度分析: | ||
| 治理措施: | ||
| 防控措施: | ||
| 应急预案: | ||
附件 2:
事故隐患治理台账
隐患单位: 制表人: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 序 号 | 隐患内容 | 隐患级别 | 检查人/ 报告人 | 检查日期 | 整改 负责人 | 计划完成 日期 | 实际完成 日期 | 验收情况 | 验收 人 | 是否 申请 奖励 | 备注 | ||||
一般 Ⅰ级 | 一般 Ⅱ级 | 一般 Ⅲ级 | 重大 | 是 | 否 | ||||||||||
1 | |||||||||||||||
2 | |||||||||||||||
3 | |||||||||||||||
4 | |||||||||||||||
附件 3: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申请表
| 发现人/报送单位: | |
| 发现时间: | 发现地点: |
| 发现事故隐患与避免事故类别: (如生产事故隐患、设备隐患、安全隐患等) | |
| 发现事故隐患与避免事故情况描述(需附带时间戳的现场照片或视频): | |
| 报送单位意见: 负责人: | |
| 相关专业部室会签: 负责人: | |
|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 | |
| 分管领导审批: | |
| 总经理审批: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