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刘明山,男,汉族,生于1933年11月6日,贵州习水县人,住本县官店镇先丰村湾头组。农民。被申请人刘天万,男,汉族,出生年月不详,籍贯、住址、职业同上。第三人刘天树,男,
汉族,出生年月不详,籍贯、住址、职业同上。系先丰村湾头组组长。请求事项请求镇依法将棕树丘耕地(田)的使用权确定
给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将该耕地归还给申请人。事实与理由1983年8月,申请人从同居一排房子的陆昌友手中以350月的转让
金转得土地一块,地名为棕树丘,当时在场人有刘明万、刘光龙、
刘应云等人,被申请人使用该土地至今。1987、1988年曾有人无理
争夺,当时乡领导陆久堰、陆远州先后来了解情况后宣布该土地的
使用权归申请人,仍由申请人管理使用,同时还给申请人增加公粮200斤。申请人在管理使用期间,一直按国家规定上缴农业税和各
项提留,直到国家免收农业税为止。2010年9月被申请人刘天万以
该地为本组组长(第三人)以现金5300元卖给他为由,强行进行耕种,遂发生权属争议。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制止申请人和第三人
的不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镇提出申请,望支持申请人的
请求为盼!
此致习水县官店镇
申请人:
2011年3月5日
关于土地确权的申请书申请人:xxx,男,1931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村一组,务农,身份证:申请人:xxx,女,1938年10月5日生,汉族,住址同上(系申请人xxx之妻),务农。被申请人:xxx,男,1967年住10月1日生,汉族,住xxx,xxx,xxx村一组,务农,住址同上。申请事项:请求确认位于xxx村一组滑石板地(地
名)0.45亩地使用权为一组村民xxx、xxx所有。事实与理由:位于xxx村一组滑石板地(土地名)0.45亩地系第一轮土地承包时由发包
方承包给xxx、xxx一家,对该土地的使用权人为:xxx、xxx、李贤飞、李贤群、李书兰五人。1996年申请人之子xxx与被申请人xxx
签订了“关于xxx与xxx两家承包土地协议书合同书”,协议将地
名为滑石板的土地进行转包,xxx收取了xxx给予的人民币15000
元(壹万五仟元整),协议签订后xxx于1996年12月26日向有管部
门申请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282019)号,并在转包的
耕地上修建了187.7平方米的永久性住房一栋。申请人xxx、xxx得
知此事后,于2006年把xxx和xxx告上了法庭,xxx人民作出
了(2006)黔水民初字第614号民事判决。xxx不是滑石板土地的使
用权人,擅自与xxx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合事后为取得以上五位土
地使用权人的追认,属于无效合同。xxx因对法律法规的无知,擅
自处分了别人的财产,事后把收到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返还给xxx,情有可原。可是xxx不顾的判决,依然一错再错
地侵占着别人的土地,并在地上修楼房,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既伤
害了同村同组人的感情,也践踏我国法律的尊严。滑石板地(地名)
是申请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并持有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土地明细登记的该宗土地,笔迹清晰,四至界限明确,均与xxx家的土地无任何牵连,同时申请人还持有xxx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两张证明,以上证据充分证明了滑石板地(地名)的使用权只属于申请人。现如今被申请人依然在申请人的土地上
强行建房,申请人依据我国《行》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
xxx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恳请将争议土地的使用权
确权为申请人所有,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xxx、xxx
2011年5月26日土地确权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年龄、籍贯、详细住址)被申请人:xxx(性别、年龄、籍贯、详细住址)申请事项:请求xx镇依法确认位
于xx村xx组与xx村xx组xxxxxxxxxxx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我所有。事实与理由:该地块属于我村xx组所有。70年代,在xx路的西边
开挖一条南北方向的河道,把我组的土地一分为二,之后,经村、
组干部同意,从70年代开始,我家就在该土地上进行种植树木,后
因架设高压线路,树木被砍伐后,我家继续在该土地上种植其他植
物至今,没有任何人提出过异议。2010年春天,被申请人xxx在该
土地上种植瓜果,被我母亲毁坏,后经人调解无果,被申请人又把
草堆在诉争的土地上。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地侵犯了我的权利,我
多次找当地派出所、司法所要求处理,均无结果。被申请人xxx作
为外村人,强行侵占我的土地,该土地与他无任何关系。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
关规定,现申请xx镇依法对该诉争的土地作出确权认定。此致xx镇
申请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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