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
为保障残疾人接受良好的教育,增强其平等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和实现就业的能力,使其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对象条件
本办法所称的资助对象指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入学前学生户籍为本省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第二条 资助标准
(一)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
(二)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大专、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补助资金,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第三条 资金来源
助学资金主要来源于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筹资金。
第四条 申请材料
(一)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见附表一);
(二)安徽省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三)身份证或户口簿;
(四)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五)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理程序
(一)申请及初审 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于2014年9月10日前向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附表一
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
填报单位 : 年 月 日
申请人
| 填写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照 片 | ||||
| 残疾人证号 | ||||||||
| 低保证号 | ||||||||
| 家庭地址 | ||||||||
| 学 校 及专业 | ||||||||
| 学年度 | 年 月至 年 月 | 补助金额 | 元 | |||||
| 就学类别 | □大专 □成教大专 □本科 □成教本科 □研究生及以上 | |||||||
| 入学通知书 或学生证号 | 毕业学校及 证书编号 | |||||||
| 银行卡信息 |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 有关单位 填写 | 县(市、区)残联意见 财政意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
| 市残联意见 市财政意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
| 省残联意见 省财政意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
说明:1、 本表由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填写。要求情况属实,字迹清楚工整,选择项在“□”内打“√”。
2、本表审核权限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盖章。
3、申请标准:根据所接受的相应层次教育的资助标准填写。
4、本表一式三份,由市、县级残联存档。
附表二 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
填报单位: (盖章) 制表人: 联系电话:
| 序号 | 申请人姓 名 | 性 别 | 家 庭 住 址 | 联系电话 | 残疾 类别 | 残疾人证号 | 申请人就读学校、年级 | 资助 金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