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单位印章) | 登记表编号: |
| 注册登记机构 | 注册登记日期 | |||||
| 设备注册代码 | 更新日期 | |||||
| 单位内部编号 | 厂车牌照编号 | 注册登记人员 | ||||
| 产权单位 | 产权单位代码 | |||||
| 产权单位地址 | 省 市 区(县) | 邮政编码 | ||||
| 法定代表人 | 管理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使用单位 | 使用单位代码 | |||||
| 使用单位地址 | 省 市 区(县) | 邮政编码 | ||||
|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负责人身份证号 | ||||||
| 安全管理部门 | 安全管理人员 | 联系电话 | ||||
| 设备使用地点 | 省 市 区(县) | 操作人员 | ||||
| 设备类别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
| 设计单位 | 设计单位代码 | |||||
| 制造单位 | 制造单位代码 | |||||
| 资格证书名称 | 资格证书编号 | 联系电话 | ||||
| 制造年月 | 出厂编号 | 适用场所 | ||||
| 安装单位 | 安装单位代码 | |||||
| 资格证书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土建施工单位 | 开始施工日期 | |||||
| 土建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日期 | |||||
| 验收检验机构 | 验收报告编号 | |||||
| 投用日期 | 维保周期 | 周 | 大修周期 | 月 | ||
| 维修保养单位 | 维保单位代码 | |||||
| 资格证书编号 | 维保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 设备主要性能参数 | ||||||
| 工作级别 | 轨距(m) | 起升速度(cm/s) | ||||
| 起重机械负荷(t) | 起重机械提升高度(m) | |||||
| 检验单位 | 检验单位代码 | |||||
| 检验日期 | 检验类别 | 主要问题 | ||||
| 检验结论 | 检验报告编号 | 下次检验日期 | ||||
| 事故类别 | 事故发生时间 | 事故处理结果 | ||||
| 设备变动方式 | 变动主要项目 | 设备变动日期 | ||||
| 变动承担单位 | 承担单位代码 | |||||
|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 组织机构代码或法人身份证号码 | ||||
| 法定代表人 | 邮政编码 | |||
| 安全管理部门 | 安全管理人员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成立日期 | |||
| 批准成立机关 | 营业执照登记机构 | |||
| 经济类型 | 总人数 | |||
| 注册资金(万元) | 固定资产(万元) | |||
| 管理者代表 | 管理者代表职位 | |||
| 质保负责人 | 主管部门 | |||
| 所有填写的数据应代表设备当前的状态,登记时应由使用单位在表头盖公章。 1.注册登记机构:填写负责注册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 2.注册登记日期:填写注册登记的日期 3.设备注册代码:按照附录6中明确的设备编号办法编码并填写。 4.更新日期:写入本次填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的日期。 5.单位内部编号:填写设备使用单位内的编号。 6.厂车牌照编号:填写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编号,其他设备可不填该内容,填写“-”。 7.注册登记人员:填写负责进行注册登记的人员。 8.使用单位: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注册名称。 9.使用、设计、制造、安装、产权、检验单位、承担单位代码:填写依据国家规定,由有关机构发放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地址,区(县)后,可继续填写街(镇、乡)号(村)等。 11.安全管理部门:填写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内部机构,如设备处(科)。 12.安全管理人员:填写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 13.设备类别:按照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填写。 14.设备名称:按照设备标准代码所例举的名称填写。 15.资格证书名称:填写制造单位取得资格的证书名称,如没有取得证书,可填“无”,如该设备制造环节没有取得 资格的要求,可填写“无此项”。 16.适用场所:注明能否在具有防爆要求的场所使用。 17.设备主要性能参数:按照设备类别,分别填写相应的性能名称和参数。 17-1.电梯:①垂直电梯:运行速度(m/s)、额定载荷(kg)、层站(单位为个)、提升高度(m)等;②液压电梯:油缸压力(N/mm2)及上述垂直电梯所列性能参数;③自动扶梯:提升高度(m)、输送能力(p/h)、运行速度(m/s)、梯级宽度(m)、倾斜角度(°);④自动人行道:输送能力(p/h)、运行速度(m/s)、使用区段长度(m)、梯级宽度(m)、倾斜角度(°)。 17-2.起重机械:起重量(根据设备不同,或为额定载荷kg,或为最大提升力矩kg·m)、提升高度(m)、工作半径(m)或最大跨度(m)等。 17-3.厂内机动车辆:运行速度(Km/h)、额定载荷(kg)、动力方式(分为电动、内燃填写)。 17-4.客运索道:运行速度(m/s)、索道长度(m)、运载能力(p/h)、运载车辆形式(分为吊厢式、吊蓝式、吊椅式、拖牵式)。 17-5.游艺机和游乐设施:载客部位线速度(m/min)、高度(m)、额定乘客人数。 18.检验单位:填写最近一次进行设备验收检验、定期检验、事故鉴定检验的单位。 19.检验日期:填写检验工作完成,正式出示报告的日期。 20.检验类别:填写验收检验、定期检验、事故鉴定检验等检验类别。 21.主要问题:可填写检验中发现的设备问题等。 22.检验结论:按有关检验规程规定的要求填写,如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复检不合格。 23.设备变动方式:填写设备最近发生的变动,如改造、大修、移装等。 24.变动主要项目:填写发生变化的主要部位或部件等;移装可填“无”。 25.变动承担单位:填写承担改造、大修、移装等变动的施工单位。 注:所列栏目,没有该项目的填写“无此项”,无法填写内容的填写“无”,不需要填写的可划“-”,不要空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