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
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向创新型企业转型升级,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和《省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9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是指企业发展动力主要依靠创新驱动,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
第三条 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由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局)组织实施,按照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中小企业自愿申请,不向申请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认定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 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企业的产品应当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领域,省新兴产业和地方支柱产业的企业优先评定。
(二)具有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连续经营两年以上,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三)具有良好的创新环境。企业有较为完善的创新发展战略或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创新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和创新激励机制。制订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具有完备的创新基础条件。企业建立市级以上的研发机构,拥有行业领先的研发仪器设备,与2家以上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产学研合作,企业信息化应用达到中等以上。
(五)具有较强的创新团队和较高的创新投入。企业在核心业务领域形成高度密集的人才优势,大专以上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40%,其中专职研发人员数不少于30人。企业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
(六)具有显著的创新成果。企业掌握发展的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近2年专利申请量不少于5件(外观专利除外),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达60%以上,近2年企业创新成果应用对销售额增加的贡献达50%以上。
(七)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企业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主导产品拥有注册商标。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且净资产的平均收益率达8%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八)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两年未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五条 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每年认定、公布一次。
第六条 申请认定的企业,填写《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申请书》(一式贰份)并附相关材料,向所在地市、县(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
第七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组织有关技术、经济和管理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对评审合格的申报企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公示,发文公布,确认“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并授牌。
第四章 扶持与管理
第 管理措施:
(一)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不搞终身制,有效期为三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对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实行定期复核评价制度。经复核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
(二)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须于每年2月底之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上报上年度经营情况和创新能力建设情况以及本年度创新工作计划。
第九条 扶持措施:
(一)省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对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给予适当补助,优先推荐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扶持、支持项目。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在有关媒体上公布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名单,组织推介宣传活动,提高其知名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申请书
附件:
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示范企业认定
申 请 书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江苏省中小企业局 |
单位:人、万元、个(项)
|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 名称 | 法人代表 | 注册 资金 | ||||||||||||||||||||||||||||||
| 企业 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人 代码 | |||||||||||||||||||||||||||||||
| 注册登记类型 | 所属行业 | 成立 时间 |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 企业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 企业经营范围和主要产品 | ||||||||||||||||||||||||||||||||
| 人员 情况 | 职工总数 |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总数 | 从事技术研究开发科技人员数 | 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数 | 具有中级职称人员数 | 管理 人员 | 销售 人员 | 技术 人员 | 生产 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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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年龄 | 文化程度 | 专业技术 职称 | 从事技术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的时间 | |||||||||||||||||||||||||||||
| 企业法人 | |||||||||||||||||||||||||||||||||
| 技术负 责人 | |||||||||||||||||||||||||||||||||
| 企业内是否设立研发机构 | 是□ 否□ | 研发机构人数 | 建立时间 | ||||||||||||||||||||||||||||||
| 研发机构认定类型和级别 (如省企业技术中心等) | |||||||||||||||||||||||||||||||||
| 产学研合作情况 | |||||||||||||||||||||||||||||||||
| 参与标准制定情况 | |||||||||||||||||||||||||||||||||
| 主要经济指标 | 资产 总额 | 营业 收入 | 利润 总额 | 上交 税金 | 负债总额 | 新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 | 研发经费投入 | ||||||||||||||||||||||||||
| 2007年 | |||||||||||||||||||||||||||||||||
| 2008年 | |||||||||||||||||||||||||||||||||
| 2009年 | |||||||||||||||||||||||||||||||||
| 信息化应用情况 | 是否开展 电子商务 | 是否使用ERP | 产品设计和制造是否应用信息化 | 企业信息化 是否集成 | |||||||||||||||||||||||||||||
| 发明专利数 | 版权、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授权数量 | 外观设计专利数 | 实用新型专利数 | ||||||||||||||||||||||||||||||
| 近2年已获得有效授权总数 | |||||||||||||||||||||||||||||||||
| 近2年正在申请的总数 | |||||||||||||||||||||||||||||||||
| 未来两年预计申请知识产权数 | |||||||||||||||||||||||||||||||||
| 未来两年预计授权知识产权数 | |||||||||||||||||||||||||||||||||
| 知名品牌 | 驰名商标 | ||||||||||||||||||||||||||||||||
| 近2年拥有数 | |||||||||||||||||||||||||||||||||
| 近2年申请数 | |||||||||||||||||||||||||||||||||
| 主导产品情况 | 当前生产的主导产品名称 | (1) | (2) | (3) | 主导产品获奖情况 | 文字简要说明: | |||||||||||||||||||||||||||
| 产品所属 领域 | |||||||||||||||||||||||||||||||||
| 产品技术 水平 | |||||||||||||||||||||||||||||||||
| 企业发展历程、主要经营业绩:(150字) | |||||||||||||||||||||||||||||||||
| 企业、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包括市场占有率):(150字) | |||||||||||||||||||||||||||||||||
| 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盖章): | 省辖市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盖章): | ||||||||||||||||||||||||||||||||
一、本表为申报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的重要依据。填表单位必须按照《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各项要求和本表的格式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认定资格。所送申报材料应按申请书、附报材料的先后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并附申报材料清单。
二、指标说明(凡选项,只填代码)
1.法人代码: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填写。
2.注册登记类型,只填一个,指(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股份合作企业(5)联营企业(6)有限责任公司(7)股份有限公司(8)外商投资企业(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0)其它企业
3.所属行业,指(1)机械(2)电子(3)软件(4)冶金(5)轻工(6)石化(7)纺织(8)建材(9)新能源(10)新医药和生物工程(11)新材料(12)环境环保(13)现代服务业(包括知识产业、物流业)(14)其它
4.成立时间: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5.企业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填列省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两者都填。
6.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之和等于职工总数。
7.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交税金、负债总额等指标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填列口径为准。新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是指企业销售新产品所取得的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是指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8.参与标准制定情况:指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9.企业信息化应用的有关情况仅填“是”或“否”即可。
10.产品所属领域:指(1)光伏(2)风电(3)新材料(4)新医药和生物工程(5)软件和服务外包(6)环境保护(7)新传感网(8)电子信息(9)微电子(10)电工电器(11)智能电网(12)新光源(13)装备制造(14)装备制造配套件(15)其他。
11.主导产品获奖情况:指产品获得国家、省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
12.产品技术水平:指(1)国际领先(2)国际先进(3)接近国际先进水平(4)国内领先(5)国内先进(6)省内空白。
三、本申请表须附以下材料:
1.企业工作总结(1000字以上)
提纲:a.企业的基本情况 b.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及创新的主要特征 c.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信息化建设情况 d.企业发展前景与规划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其它佐证材料。如:环保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或产品的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火炬计划项目证书、专利证书、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