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号: | 执行日期:2018年 1月 1日 | 密级 | □普通 ■秘密 □绝密 |
| 文件类别:管理制度 | 标 题: QC计件工资方案实施管理规程 | ||
| 起草部门:人力资源部 | 起草日期: 2017年11月 22 日 | 起草人:*** | |
| 修 订:□是 ■否 | 修订时间: 年 月 日 | 修订人: | |
| 审核部门: |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审核人:*** | |
| 会签确认人: | 会签日期: 年 月 日 | 发放部门: | |
| 批准人: |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 ||
1.1坚持对外具有相对竞争性,对内具有公正性的原则,完善公司薪酬管理规程。
1.2发挥计件工资的激励作用,使员工与企业双赢。
2.制定依据:《**制药薪酬管理规程》
3.适用范围:集团本部QC全体人员
4.职责权限:
4.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完善本规程,具体监督本规程执行及方案执行的分析工作;
4.2QC办:负责核定检量分配原则及标准,每月核算员工检量,参与该方案修订及分析;
5.制度内容:
5.1 计件单价的核算思路:工时单价=ΣQC人员工资/理论总工时
5.2检验项目工时:项目完成平均工时*检验难度系数
5.3标准批次:依据当年检验工作量设定的理论批次,作为核定工时单价的参考因素之一。
5.4人员编制: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及当年工作任务设定,作为核定工时单价的重要因素。
5.5工资总额:根据人员编制数,结合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支付能力预估的薪酬总包。
5.6 年度编制与标准批次,按当年签发的呈批件为准。
5.7检验难度系数:
5.8计件工资核算及分配
5.8.1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岗位技能工资+计件工资,其中基本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占总体工资额不超过50%。
5.8.2岗位技能工资:由学历、工作经验、岗位价值、实操技能评估而定。
5.8.3计件工资:Σ工时*工时单价
5.8.4试用期员工、实习生:按计时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按岗位设定固定值,具体以当年签发的呈批件为准。
5.8.5带薪假期:婚假、年假、产假、工伤假、丧假等带薪假期,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
5.8.6计件工资核算:由QC办统计员工当月出勤、工时,提交人力资源部核算。
5.8.7特殊情况计件工资核算原则:
5.8.7.1饱和批次:当年签发的呈批件为准。
5.8.7.2当实际月检验批次低于饱和批次的0.8倍时,员工正常出勤的,按计时工资计算,工资标准以当年签发的呈批件为准。当月工时不予计算。
5.8.7.3当实际月检验批次超过饱和批次的1.5倍时,按1.3倍发放,剩余的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将于不饱和月份进行发放。即当实际月检验批次与饱和批次比值为0.8-1之间时发放。
5.8.7.4因个人原因造成检验失误,扣除双倍工时。
5.9个人绩效:
5.10工资核算流程:QC提报员工考勤、工时—人力资源部核算工资—质管理部负责人复核—中心总经理审批。
5.11本规程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5.12本规程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试行3个月,若有不合理将进行调整。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