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开发区着力推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大监督”体系建设要求,切实发挥监督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办事效率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营造能干事、肯干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集团公司内部监督方案如下:
一、单位层面内部监督
(一)内部监督对象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二)监督评估
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集团公司利益,保障集团员工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况;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和员工利益情况;廉洁自律和廉政建设情况。
(三)监督措施
抓好监察监督,规范公务行为;抓好审计监督,提升审计效能;抓好社会监督,突出阳光治理;抓好监督,动态关注舆情;抓好内部监督,强化主体责任。
(四)信息管理监督
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记录经济活动信息,加强信息分析和汇总。
(五)监督与评价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监督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适应开发区当前实际情况的监督工作机制,重点指导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各环节的制度约束,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大监督”体系的整体合力。
(六)各部门工作职能与岗位职责
1. 人事行政部
1.1 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及集团员工做好集团内部及对外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集团0A系统的管理、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文件批转。
1.2 负责集团会务安排、会议通知、活动接待及相关文字工作。
1.3 负责集团招聘工作、劳动关系管理、绩效管理。
1.4 负责集团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工会福利管理以及人员考核、考勤相关工作。
1.5 负责集团日常费用报销,主要包括饭卡、商务接待、用餐券的月度报销、员工公务出差报销、办公用品采购报销、工会福利报销等。
1.6 负责集团后勤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员工用餐管理、办公设施、设备管理等。
1.7 负责集团固定资产的盘点与管理、档案管理、集团及下级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
1.8 负责集团党建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
1.9 配合上级领导以及公司员工的其他工作。
2.企业发展部
2.1 根据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战略,收集分析市场动态,进行战略研究,拟定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
2.2 负责重大投资项目洽谈、评审,负责对外项目投资的跟踪与监管,并提出具体建议。
2.3 负责集团战略性投资、资本运作、并购重组等研究、战略实施考察及监管。
2.4 对接集团项目地块招拍挂工作,跟踪与监管项目开发工作。
2.5 负责经开区国资办委托管理及集团公司的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物业管理、资产维修、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等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6 负责集团品牌建设及对外形象维护工作。
3. 成本管理部
3.1 预算管理:积极参于财管局的标底编制工作。在平行编标对标阶段,提出工程项目标底编制建议,并及时对编标答疑事宜进行回复。
3.2 成本管理:负责工程进度款及按合同规定应付的各项费用的审核工作;建立付款台账;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本核算,进行成本分析;审核变更及签证的合理性和造价,分合同每月汇总所发生的变更和签证总金额;负责竣工工程结算内部审核复审工作;根据结算报告完成各项工程决算。
3.3 合约管理:负责公司所有项目(含子公司)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拟定、审核各项合同并及时办理审批、按不同类别建立合同及执行情况台帐;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及时评价合同各方履约情况;
3.4 信息管理:及时掌握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信息及变动情况;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工程经济档案、招标采购档案的保管与保密工作。
4. 工程管理部
4.1 项目前期管理:包括国土、发改、方案设计及报批;针对子公司设计深化及报批报建工作进行监督。
4.2 工程管理:工程现场安全、质量、进度等工作的监督;重大变更备案审核、监督;重大工程技术方案审核;参与竣工验收。
4.3 绩效考核:针对集团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计划进行绩效考核。
4.4 标准化建设:针对集团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方面进行标准化制定与检查。
5. 风险控制部
5.1 根据风险管理控制体系要求,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组织。
5.2 通过与管理层合作,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参与内部控制评估并持续改进,对管理作业进行持续监控。
5.3 持续改善内部控制程序与完整合理;确保各项作业符合公司与程序,异常事项得以披露。
5.4 利用专业技能,通过合理化建议,节降成本,加快进度,为公司提供增值服务。
5.5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5.6 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全资、控股子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5.7 负责办理风险管理的有关工作。
5.8 负责完成管理层交办的其他任务。
6. 财务管理部
6.1 公司设置的财务部,并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公司日常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坚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会计账务处理必须实行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严禁一人兼岗或独自操作全过程。
6.2 会计岗位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换,印章、空白凭证等重要资料应实行专人分管。
6.3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6.4 财务部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资金与实物分别核算、管理。对重要单据和有价证券等设置备查账,进行表外登记。
6.5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分析工作,根据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6.6 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6.7 会计人员对本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实施监督。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完整后再行处理。
(七)主要工作制度监督
1. 重大事项集体审议监督制度
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体审议项目招标、工程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管理等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利益公开、利益回避等规定,协调解决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
2. 项目建设岗位责任监督制度
根据法规、规章的规定和项目管理实际,健全工作架构,明确职责分工;要对项目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到岗、考核到人,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惩评定相挂钩;要重点建立分管领导牵头、项目责任人负责、相关责任部门协作的项目前期推进机制,及时报批项目建设手续,深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推进项目后续建设。
3. 中介机构比选委托监督制度
根据项目实际,结合中介机构的市场信用情况,一旦确定中介机构,除特殊情况外,在同一事项委托中不得擅自更换。对法规、规章未作招标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选择,集团成本管理部也应比照上述方式进行。
4. 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细化招标采购内部监管程序,重点做好三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招标内容事先把关。重点审查标段划分的合理性、评标办法的公正性、专用条款的风险性和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防止肢解工程规避招标、量身定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避免可能导致的项目后续风险;建立招标文件清单复核及纠错机制,避免清单错漏造成造价失真和投资失控。二是招标过程事中监督。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组织招标;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内部经办人员的监督,严格对招标样品及投标文件的管理,防止出现有碍公平竞争的情形。建设单位原则上不派代表参加评标,确需参加的,只允许派1名代表,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三是招标结果事后跟踪。加强对标后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防止相关人员阻挠、拖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或在合同中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应及时督促启动相关程序。
5. 工程变更监督管理制度
按照分权制约、责任到人的原则,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工程变更内部监管制度。一是严格落实投资控制,充分发挥设计对工程造价和质量控制的“龙头”作用,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实现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建设单位编制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概(预)算,是安排投资计划、工程招标、签订合同、办理拨款签证和竣工决算的依据,原则上不得突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及项目概(预)算的,要严格执行相关报批程序。二是严格施工变更签证管理,建立健全变更联系单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变更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和监督问责等内容,强化项目设计变更的监督审核,规范联系单签证的填写内容,严禁出现随意变更、随意签证及先变更后审批行为。推行项目重大变更专家论证,提高变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鼓励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来提高质量、缩短工期、节约成本的工程变更。
6. 项目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合同内容审查,重点审查工程内容、范围、结算和调价方式以及合同双方的责任,确保建设单位与项目代建、施工、监理及其他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以及履约保障约定明确,合同价款调整、设计变更、质量要求和付款方式等表述准确清晰。二是加强合同备案管理,通过对合同条款的审查,防止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发生实质性冲突。项目合同发生重大变更须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最大程度地减少合同争议。三是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将合同履约监管与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相结合,加大对建设工程现场巡查力度,发现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企业市场行为诚信考核,实现现场与市场的联动管理。督促总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组织项目经理部,不得随意变更合同约定的注册建造师;提倡应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和监理人员的考勤管理,并落实专人加强对注册建造师、施工班子和监理班子的抽查,确保项目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岗到位。督促相关参建单位做好项目实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鼓励应用影像技术进行现场管理,特别是对建筑材料、现场见证检测、隐蔽工程施工等实施影像资料管理。为加强参建各方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相互监督,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委托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四是加强监理考核管理,建设单位应当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监理范围内的各项报告,督促监理单位严格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进度情况签发付款证明书。
7.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内部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专账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制定、落实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确保资金支付与项目进度相匹配,禁止预支或超额支付工程款。实行财政资金直接拨付的项目,建设单位应主动与财政等部门加强衔接,落实资金拨前审核把关,防止工程进度款超支。二是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工程造价内审工作制度,落实内部管理责任;重大项目要积极推行跟踪审计,强化对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积极探索建设资金的延伸监管,重大工程项目可责成施工企业开设专门账户,通过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开户银行三方约定,落实资金收付专户进出、对账审核、三方监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账实相符。三是督促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要求编制和上报工程结算,在结算送财政、审计部门审核前,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审查核对工作,并对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工程结算批复后,按批复金额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余款。
8. 项目建设档案管理监督制度
加强建设档案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要注重对项目前期决策、审批、施工图、招标、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管理以及价款结算等方面资料的梳理归档,确保工程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9. 内部管理考核监督制度
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造价控制、质量控制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相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评先创优相挂钩。
10. 固定资产管理监督制度
固定资产的取得、出售、租赁、处置等环节,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固定资产管理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消防、环保和处置等规定;固定资产的取得、出售和出租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人员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固定资产业务在授权范围内审批。
二、业务层面内部监督
各项业务流程细致梳理,规划设计出完善、适用、能提高效率的流程,再从流程的各个节点中识别存在的风险,对其评估、分析定性、研究应对措施、加以监督。集团主要业务监督清单:
(一)预算业务监督
预算目标合理、完整、标准科学;预算下达执行到位;预算分析、监控和考核公平、合理,预算管理符合要求。
(二)收支业务监督
资金使用合法合规;资金审批符合授权审批体系;资金记录准确、完整;单据齐全有效。
(三)采购业务监督
需求依据充分、合理;审批程序规范、正确;采购招标符合法律法规;比质、比价采购制度完善,候选供应商符合企业要求。
(四)资产业务监督
资产采购决策符合审批要求;资产验收与核算合法真实完整;资产盘点及时规范;资产维修得当;资产处置规范合理;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残值和折旧方法调整合理,资产计提折旧账务处理规范。
(五)合同业务监督
合同授权审批;合同条款恰当履行;按制度开展合同管理;合同谈判目标明确,谈判资料及时存档备案;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及时登记。
(六)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监督
项目前期工作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监督检查。
(七)印章业务监督
集团和所有成员企业涉及费用金额的文件,须走合同审批流程后盖合同章,其他公司没有合同章的用公章代替,此类公章全部收回集团统一管理。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