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股东/董事会/执行董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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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内容:股东会(股东/董事会/执行董事)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
根据 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大会的一致通过,现将 有限公司公司营业利润分配事项作如下协议,全体股东以兹遵守:
一、分配原则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利润分配方案为:股东一占 % ;股东二占 %,股东三占 %……
二、利润分红的其他事项
1、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2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
2、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
3、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股东会同意后,实施红利分配。
三、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股东另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直全体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股东会(股东/董事会/执行董事)成员签名:
深圳市 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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