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司整体工作目标的实现、为员工完成工作计划提供相应的条件,同时规范市内交通费,节约费用,提高效率。针对目前在市内交通费报销过程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从2014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市内交通费报销细则
市内交通费用每月只能报销一次,原则上每月的月底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管员负责收集该部门本月的市内交通费,然后统一报销。
报销流程:每位发生市内交通费用的员工填写交通费用明细表(见第二页附表),填完后,将电子版明细表与交通费用一并交由该部门专管人员。专管人员在收集完本部门所有的市内交通费及交通费用明细表后,汇总交通费用明细表,打印找部门领导签字后到总经办领取原始凭证粘贴单及费用审批单统一报销。
| 部门 | 专管人员 |
| 总经理办公室 | |
| 建筑施工组、设备组 | |
| 建筑方案组 | |
| 结构组 | |
| 景观组 |
部门:
| 日期 | 金额 | 业务内容 | 经办人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