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5-4-6-1
| 单位名称 | 工程名称 | |||
| 动 火 须 知 | 动火部位 | |||
1、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一级动火。 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查存。 | 动火时间 |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 ||
| 防 火 措 施 | 1、编制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附上方案附件); 2、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 品;作业时必须遵守“十不烧”原则; 3、操作前检查焊割设备、工具是否完好,电源线有无破损,各类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4、清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品,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有专人进行监护。 | |||
| 焊工姓名 | 监护人姓名 | |||
| 申请动火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 防火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 |||
C5-4-6-2
| 单位名称 | 工程名称 | |||
| 动 火 须 知 | 动火部位 | |||
| 1、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项目防火工作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查存。 | 动火时间 |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 ||
| 防 火 措 施 | 1、编制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附上方案附件); 2、 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遵守“十不烧”原则; 3、 操作前检查焊割设备、工具是否完好,电源线有无破损,各类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4、 清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品,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有专人进行监护。 | |||
| 焊工姓名 | 监护人姓名 | |||
| 申请动火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 防火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 |||
C5-4-6-3
| 单位名称 | 工程名称 | |||
| 动 火 须 知 | 动火部位 | |||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查存。 | 动火时间 |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 ||
| 防 火 措 施 | 1、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遵守“十不烧”原则; 2、操作前检查焊割设备、工具是否完好,电源线有无破损,各类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清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品,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有专人进行监护。 | |||
| 焊工姓名 | 监护人姓名 | |||
| 申请动火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 防火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