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大型养路机械线路维修作业的主要内容包括起道、拨道、捣固、碴肩夯拍、边坡清筛、轨道稳定、道床配碴与整形和钢轨打磨。
⑵线路维修施工封锁时间一般每次应不少于180 min,封锁前的准备作业和线路开通后的整理作业若有碍行车安全时,应办理施工慢行手续。
⑶大型养路机械的驻站与作业地段的距离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25 km。
⑷线路维修作业的技术规定
1捣固作业时应设置不少于10 mm的基本起道量。当起道量为10~15 mm时捣固一遍,起道量超过50 mm时捣固两遍,接头处应增加捣固遍数。
2在需变更曲线超高地段,当里股起道量大于20 mm时,应分两次进行起道。
3线路方向的整正可采用四点式近似法,用GVA自动拨道或查表输入修正值用手动拨道。当线路每隔2.5 m有准确的拨道量时,可按精确法进行拨道。在长大直线地段,应采用激光准直系统进行拨道。
4一次最大拨道量按下表规定进行:
| 曲线半径(m) | 圆曲线正矢连续差(mm) | 圆曲线正矢最大最小差值(mm) | 一次最大拨道量(mm) | |
| 四点式 | 三点式 | |||
| ≤250 | 14 | 21 | 84 | 43 |
| 251~350 | 12 | 18 | 72 | 36 |
| 351~450 | 10 | 15 | 60 | 30 |
| 451~650 | 8 | 12 | 48 | 24 |
| ≥651 | 6 | 9 | 36 | 18 |
5捣固作业结束前,应在作业终点划上标记,并以此开始按不大于2.5‰的坡度递减顺坡,达到安全放行列车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不在圆曲线上顺坡,严禁在缓和曲线上顺坡结束作业。
6在有碴桥上,枕下道碴厚度不足150 mm时不能进行捣固作业。
7线路道床严重板结地段(一次下插镐头不能进入枕底面以下可视为严重板结道床),禁止使用大型养路机械进行捣固作业。
8站区内作业,线路起道后的钢轨顶面至接触网距离不得小于5700 mm。
9在桥梁上及线路水平严重不良地段禁止进行稳定作业。
10大型养路机械维修后的线路几何状态应达到《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快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规定的要求。
⑸无缝线路地段维修作业要求
1安排无缝线路地段维修封锁“天窗”应避开高温时间。
2施工前,由工务段降该段线路实际锁定轨温及安全起、拨道量等技术数据送交机械段(公司),并备足道碴,调直钢轨,拧紧螺栓,使钢轨接头螺栓扭紧力矩达到900N·m,扣件螺栓扭紧力矩达到80~120 N·m。
3作业时,工务段应指派专人在施工地段测量轨温,在实际锁定轨温增减10℃范围内允许作业。木枕无缝线路和半径小于800 m的曲线地段,作业轨温应按上述要求轨温上、下限再缩小5℃。
4捣固车、动力稳定车、配碴整形车应紧密配合,形成流水作业,确保作业后的线路迅速得到稳定。
5为保证作业安全和作业质量,起道量一次不宜超过50 mm,拨道量一次不宜超过80 mm,曲线地段上挑下压量应尽量接近。作业后,直线地段道床肩宽应不小于400 mm,曲线地段应按标准加宽。
6作业中,机组人员应随时监测线路变化,发现胀轨迹象,要立即停止作业,由工务段迅速组织抢修队伍进行处理,并使大型养路机械安全退出胀轨现场。
7作业后三日内,工务段应派有经验的巡检人员巡回检查线路状况,发现胀轨预兆及时处理。
⑹维修施工组织
1大型养路机械维修队至少由一个机组(捣固车2台、动力稳定车1台、配碴整形车1台)和一定数量的大型养路机械附属车辆组成。
2附属车辆的种类、编组及技术要求参照铁道部工务局《大型养路机械附属车辆装备标准》(工机[1996]32号)执行。
3机组各车型的人员配备为:捣固车司机长、司机等共5人;动力稳定车司机长、司机等共3人;配碴整形车司机长、司机等共3人。
4每个维修队应设如下管理人员:队长1人、副队长1人、管理员1人、机电工程师或技师2人、驻站值班联络员1人、材料工1人,还应设后勤、服务等人员若干人。
⑺施工期的准备及配合工作
1大型养路机械施工设计到运输、工务、电务、水电、供电、机务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因此,施工地段所在分局分管工、电、运输的领导应在施工前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议,同一安排施工配合、行车组织及后勤保障等具体事宜。
2工务段需在作业地段提前补充和均匀石碴、调整轨缝、调直钢轨及拧紧扣件,并进行线路测量和标记,向机械段(公司)提供作业地段的里程、坡度、曲线要素等线路平、纵断面资料和线路起、拨道量资料。
3电务段需派专人负责提前处理钢轨接头处的连接线以及其他妨碍作业的设施。
4供电段需派专人负责提前处理接触网接地线,使其紧靠轨枕一侧,并根据工务段测定的起道量和拨道量,调整接触网高度及拉出值。
5车务段需提前安排好作业区段的大型养路机械停留车站及停留线,组织好大型养路机械站内调车编组工作,并确保大型养路机械及时进入封锁区间作业。封锁时间结束后,有关车站及时与行车调度联系,尽快使大型养路机械返回停留车站进行机械保养。
6大型养路机械及附属车辆需水、电供应时,由大型养路机械段(公司)到水电段办理手续。
7大型养路机械及附属车辆转移需牵引车时,由大型养路机械段(公司)到机务段办理用车手续。
8机械段(公司)在施工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Ⅰ.调试、检修好大型养路机械,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夜间施工作业,须配备状态良好的照明设备。
Ⅱ.根据工务段提供的线路技术资料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及线路封锁计划,并报施工区段所在分局批准。
Ⅲ.参加施工区段所在分局组织召开的施工协调会议,提出需要其他单位和部门配合的具体事项,与有关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
Ⅳ.与有关工务段签订大型养路机械维修线路的协议或合同书。
9在施工区段封锁前,工务段需进行下列配合施工作业(若有碍行车安全,应办理列车慢行手续):
Ⅰ.在大型养路机械施工当天,对施工地段进行抽板、方枕、改道、更换失效轨枕、全面拧紧扣件达到80~120 N·m等作业。
Ⅱ.拆除影响大型养路机械作业的线路设施及障碍物,如测爬桩、曲线桩、道口报警器、红外线测速传感器、急救夹板、木撑、石撑、防爬器、有碴桥护轨等。轨距拉杆应串移紧靠一侧轨枕,使枕木间捣固净空范围不小于200 mm,对不能拆除的障碍物,工务段应在线路上做好醒目标记。
Ⅲ.对大型养路机械作业的道口,须拆除道口板、护轮轨、护木以及线路中心线两侧3.5 m范围内妨碍机械作业的一切设施。轨枕间隔必须符合标准。
10道口是否采用大型养路机械进行维修由工务段决定。公路道口的封锁由工务段与地方管辖部门联系办理。
⑻封锁施工
1封锁施工“天窗”由机械段(公司)负责申请,封锁区间命令下达后,大型养路机械应连挂进入封锁区间。
2大型养路机械在封锁区间内作业时,各机械间的间隔不得小于10 m。
3捣固车的捣固速度不得超过20次/min,动力稳定车的作业速度应控制在1~2.5 km/h,配碴整形车的作业速度应控制在2~5 km/h。
4在线间距不足4.5 m的复线区段作业时,配碴整形车靠临线一侧的犁板禁止作业。
5在封锁施工“天窗”内,以大型养路机械作业为主,工务段的配合施工不得影响大型养路机械作业。
6施工过程中,机械段(公司)和工务段必须派1名联络员(或由施工负责人直接担任),以便随时联系,密切配合,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7每次施工作业结束前,工务段和电务段必须完成以下恢复和整理作业。
Ⅰ.工务段应恢复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前所拆除的线路标志、道口板、护轮轨等线路设施;
Ⅱ.电务段应整理好钢轨接头连接线。
⑼安全防护、质量验收与作业清算
1施工作业期间,机械段(公司)和工务段必须分别派驻站联络员1名,以便传达慢行、封锁、开通命令及预报列车来往信息。
2大型养路机械作业的安全防护由机械段(公司)设置,随即防护。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区段两端及工务段作业范围的安全防护由工务段设置。
3工务段应派出质量检查监督人员,每天跟随大型养路机械检查作业质量,发现作业后的线路质量不合格,应及时通知机组人员立即处理。
4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后,采用轨检车或大型养路机械轨道测量记录仪进行检查,线路质量达到维修标准后,工务段质量检查监督人员方可验收,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填写《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日作业验收单》。
5作业结束后,列车放行条件由机组人员和工务段有关人员共同确认。
6大型养路机械维修作业后,按《大型养路机械维修作业清算办法(试行)》进行清算。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