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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教育学课程标准
2025-10-03 14:46:22 责编:小OO
文档
《罪犯教育学》课程标准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课程目标与教学要求

《罪犯教育学》课程,是监狱学群体学科体系中的骨干学科,也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司法类院校学生的必修学科。它是以罪犯教育这一特殊的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它的主要任务就是分析研究罪犯教育现象、本质、特征,从而揭示罪犯教育的规律,指导罪犯教育的具体实践,为把罪犯改造成合格的社会成员服务。

《罪犯教育学》课程目标是促进学习者理解和掌握罪犯教育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传导罪犯教育的新理念;提高学习者运用罪犯教育理论去观察、分析解决罪犯教育相关问题的技能;发展学习者的科学研究能力与批评性思维;增进学习者从事罪犯教育研究与改革创新的能力。

《罪犯教育学》课程是应用性学科,在内容上与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监狱学等有关联,在应用上与当前监狱教育改革紧密联系。所以,学习本课程,必须要先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狱政管理学》等一些基础性课程,同时,学习者要关注监狱教育改革的新情况、新特点。只有这样,才能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和方法。

第二部分:课程教学内容纲要

第一章绪论

   本章主要探讨罪犯教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罪犯教育学对象和体系、罪犯教育学的地位和作用、罪犯教育学的指导思想和研究方法等问题。学生在学完本章后,要了解罪犯教育学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把握罪犯教育的内涵,和罪犯教育学的研究对象;认识罪犯教育学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罪犯教育学的指导思想和研究方法。

一、教育和罪犯教育

(一)教育概述

教育最早出现在《孟子~尽心上》“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1、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2、教育与人的社会化

(二)新中国罪犯教育的产生和发展

1、罪犯教育的产生

2、罪犯教育的发展

二、罪犯教育学的对象和体系

(一)罪犯教育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1、罪犯教育学的概念

罪犯教育学是研究和揭示罪犯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

2、罪犯教育学的形成和发展   实践阶段(1949—1978年);形成阶段(1979—1988年);发展阶段(19年以来)

3、罪犯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研究罪犯教育的基本原理;研究罪犯教育的主要内容;研究罪犯教育的基本方法;研究罪犯教育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罪犯教育学的体系

1、基本原理(第一章至第五章)

2、基本方法(第六章)

3、基本内容(第七章至第十五章)

4、组织管理(第十六章)

三、罪犯教育学的地位和作用

(一)罪犯教育学的学科地位

1、罪犯教育学是监狱学群体学科中的骨干学科。

2、罪犯教育学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3、罪犯教育学是一门多边缘应用学科。

(二)罪犯教育学的作用

1、揭示罪犯教育规律,促进罪犯教育科学化。

2、增强罪犯教育工作警官业务能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3、推动罪犯教育学的发展,丰富监狱法学理论。

四、罪犯教育学的指导思想和研究方法

(一)罪犯教育学的指导思想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

2、坚持以监狱法学理论为依据

3、坚持与社会科学中的相关学科理论相衔接

(二)罪犯教育学的研究方法

1、系统分析法

2、调查研究法

3、矛盾分析法

4、统计研究法

5、比较研究法

第二章罪犯教育的性质和目的

通过本章内容的理论教学,要让学生认识罪犯教育的本质属性,掌握罪犯教育的基本任务,明确罪犯教育的目的和指导思想;实践方面通过现场观摩了解罪犯教育的基本情况。

一、罪犯教育的特征和性质

罪犯教育是指我国监狱为实现刑罚目的,在依法执行刑罚过程中,对罪犯所进行的以转变罪犯思想、矫正犯罪恶习为核心内容,结合进行文化技术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系统的影响活动。

(一)罪犯教育的特征

1、法定性  对罪犯进行教育,是法律赋予我国监狱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的,《监狱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六十一条至六十等规定对罪犯实施教育。

2、强制性  我国监狱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罪犯教育具有强制性,无论罪犯入监前的身份、职业、年龄和地位如何,都必须接受教育。

3、综合性  罪犯教育围绕罪犯改造的目的,运用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设置多项教育内容,遵循罪犯教育基本原则的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

(二)罪犯教育的性质

罪犯教育是由我国监狱依法实施的强制性再塑教育。

1、罪犯教育是监狱执行刑罚的一项基本内容  

2、罪犯教育是监狱改造罪犯的一个关键手段

3、罪犯教育是罪犯重新社会化的一种再塑活动

三、罪犯教育的指导思想

(一)罪犯教育指导思想的内涵

我国监狱对罪犯实施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挽救人、改造人、造就人”。挽救人是前提,改造人是中心,造就人是目标。

(二)罪犯教育指导思想的依据

罪犯教育指导思想的依据主要有理论依据、法律依据和实践依据。理论依据是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依据是和监狱法;罪犯教育的实际情况是罪犯教育的实践依据。

(三)贯彻罪犯教育指导思想应注意的问题

1、坚持正确教育方向,体现“挽救人”的要求

2、讲究科学教育方法,体现“改造人”的要求

3、围绕法定教育目的,体现“造就人”的要求

四、罪犯教育的目的

(一)确定罪犯教育目的的意义

教育目的是指通过教育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质量和规格的人。其意义在于:一方面,它提供了罪犯接受教育的发展方向和预定的发展结果;另一方面,罪犯教育目的是罪犯教育活动的起点,指导和支配整个罪犯教育过程,监狱必须按照教育目的去选择内容,采用一定教育方法和手段,组织一定教育活动。

(二)罪犯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1、罪犯教育目的价值取向的特点   罪犯教育目的应当体现罪犯个体的需要;罪犯教育目的应当体现社会的要求;罪犯教育目的应当体现社会需要与罪犯个体发展的辨证统一。

2、罪犯教育价值取向的内在联系

(三)罪犯教育目的的基本内容

1、将罪犯改造成为社会的守法公民

2、培养罪犯良好的思想素质、知识技能素质和身心素质

五、罪犯教育的任务

(一)转化思想,矫正恶习

(二)传授知识,培养技能

(三)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章  罪犯教育的历史和罪犯发展

本章主要探讨中外罪犯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演变和发展的情况。通过教学,要求学生对中外罪犯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的演变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并把握发展的趋势。

一、中国罪犯教育的历史

(一)中国古代的罪犯教育

1、中国奴隶制监狱的罪犯教育   夏商时代处于奴隶制建立和初步发展阶段,狱政思想神权色彩浓厚,以所谓“替天行罚”的天罚思想为指导,监狱主要作为临时性羁押场所。西周时期监狱制度发展到了高峰。形成了“明德慎罚”的理论主张,确立了“勿庸杀之,姑惟教之”的教育思想。并有了相应的组织管理制度、收教对象、教育手段和方法。

2、中国封建制监狱的罪犯教育  儒法结合、礼刑并用,以礼义教化为主,刑事惩罚为辅思想贯穿了我国封建社会监狱罪犯教育的始终。主要有区别对待、衿老怜幼、保障基本生活、探视与保外、省录虑囚等制度。

(二)中国近代的罪犯教育

1、半殖民地半封建监狱的罪犯教育   20世纪初期,基于时代的进步,迫于帝国主义侵略要求,清不得不变通政治、改良监狱。主张修建监狱,发展自由刑,对罪犯实行教育教诲等。有相应的组织管理制度、教育内容、教育对象、教育手段和方法。

2、新民主主义根据地监狱的罪犯教育  新民主主义根据地监狱对罪犯一直实行教育感化方针,并在实践中形成了成熟的罪犯教育思想。在教育制度上确立了罪犯教育的方针、罪犯教育的原则、罪犯教育的组织形式和罪犯教育的内容。

(三)中国现代的罪犯教育

1、我国社会主义监狱罪犯教育的建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翻开了中国现代历史新篇章。

2、我国社会主义监狱罪犯教育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理论指导下,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二、外国罪犯教育的历史

(一)外国古代的罪犯教育  

古埃及、印度、巴比伦、希腊、雅典、罗马等比较发达的奴隶制国家都建有奴隶制监狱,但发展缓慢。

(二)外国封建制监狱的罪犯教育

以单纯的惩罚主义、报复主义和威吓主义使监狱成了残酷罪犯的场所。

(三)外国近代资本主义罪犯教育思想

从17世纪至19世纪,资产阶级刑事古典学派的观念在欧洲兴起,确立了自由刑。18世纪进行了监狱改良,先后实行了独居制、沉默制,注重矫正改造教育犯人,从而形成了近代资本主义监狱的罪犯教育思想。

(四)外国现代的罪犯教育

主张刑罚要注重对罪犯的改造、教育,使其能适应社会生活而重返社会,并提出了一系列矫治罪犯的行刑思想,即“教育刑论”。强调要以科学、具体的方法来矫正罪犯。20世纪以后西方各国监狱制度趋于完善。教育制度一般分为文化教育、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入监教育和青少年犯教育等。

三、当代罪犯教育的发展趋向

(一)罪犯教育的社会化发展趋向

(二)罪犯教育的个别化发展趋向

(三)罪犯教育的技术化发展趋向

(四)罪犯教育的国际化发展趋向

第四章  罪犯教育的规律和原则

本章主要探讨罪犯教育的基本规律和基本原则,通过学习学习者应把握罪犯教育的运行轨迹,认真贯彻罪犯教育的基本原则,并通过观看教学录象和模拟实训,能够运用罪犯教育的基本规律解决罪犯改造中的实际问题。

一、罪犯教育的规律

(一)罪犯教育的特征

1、罪犯教育规律具有客观性

2、罪犯教育规律具有内在性

3、罪犯教育规律具有必然性

(二)罪犯教育的一般规律

1、教育的强制性与罪犯接受教育的自觉性逐步走向统一的规律

2、转化思想与传授知识相互促进的规律

3、反复教育与罪犯思想反复相适应的规律

二、罪犯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因人施教的原则

1、因人施教的含义  是指罪犯教育的实施必须从罪犯的实际出发,根据罪犯个体不同的情况和特点,实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

2、因人施教原则的要求  搞好调查研究,认识和把握罪犯的情况和特点;根据每个罪犯的不同的个性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法措施。

(二)分类教育的原则

1、分类教育的含义  分类教育就是根据不同类型罪犯的特点,分门别类地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

2、分类教育的贯彻要求  分类管理是落实分类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分类施教是分类教育的核心;培训师资是分类教育的关键。

(三)以理服人的原则

1、以理服人的含义   以理服人就是以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使罪犯心悦诚服地接受教育改造。

2、贯彻以理服人原则的要求  要引导罪犯讲真话;要摆事实、讲道理;既重言教、更重身教。

三、罪犯教育的要求

(一)教育主导,综合协调

1、突出罪犯教育的主导性

2、搞好罪犯教育的狱内外协调

(二)以人为本,讲求实效

1、研究罪犯需要,科学制定教育内容

2、尊重罪犯人格,讲究教育方法

(三)科学理性,与时俱进

1、确保罪犯教育的科学性

2、确保罪犯教育的思想性

3、确保罪犯教育的时代性

第五章  罪犯教育课程

通过本章的教学,学习者能够了解罪犯教育课程的特征,参照学科课程、活动课程、环境课程和综合课程的不同的特点和结构,学会制定课程目标,掌握实施要求,对课程进行管理,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一、罪犯教育课程概述

(一)罪犯教育课程的特征

1、罪犯教育课程的特殊性

2、罪犯教育课程的统一性

3、罪犯教育课程的适应性

(二)罪犯教育课程设计

1、罪犯教育课程设计原理

2、罪犯教育课程目标

3、罪犯教育课程结构  罪犯教育课程的质的结构;罪犯教育课程类的结构;罪犯教育课程量的结构。

4、罪犯教育课程标准   前言;课程目标;罪犯教育课程内容标准;罪犯教育课程实施建议;罪犯教育课程术语解释。

(三)罪犯教育课程实施

1、罪犯教育课程实施的特点

2、罪犯教育课程实施的要求   加强对罪犯教育教学质量的控制;发挥罪犯教育工作者在课程实施中的主导作用;对罪犯教育课程实施效果进行适时和恰当的评价无论罪犯教育课程的设计者和实施者,都应当了解课程实施的进展结果。

(四)罪犯教育课程管理

1、罪犯教育课程管理

2、罪犯教育课程评价

二、罪犯教育学科课程

(一)罪犯教育学科课程的特点

(二)罪犯教育学科课程的结构

三、罪犯教育活动课程

(一)罪犯教育活动课程的特点

(二)罪犯教育活动课程的结构

(三)罪犯教育活动课程的实施

1、罪犯教育活动课程的实施要求

2、罪犯教育活动课程的实施过程

3、罪犯教育活动课程的实施步骤  活动的准备、活动导入、活动实施和总结评价

四、罪犯教育环境课程

(一)罪犯教育环境课程的特点

1、教育主体的自主性

2、教育内容的素质性

3、教育领域的开放性

4、教育方式的潜隐性

5、教育管理上的预期性和引导性

6、环境课程与正式课程的关系

(二)罪犯教育环境课程的结构

1、物质性环境课程

2、制度性环境课程

3、精神性环境课程

4、行为性环境课程

5、课延性环境课程

(三)罪犯教育环境课程的实施

1、提高对罪犯教育环境课程认识

2、加强监狱环境建设

3、加强监狱文化建设

五、罪犯教育综合课程

(一)罪犯教育综合课程的特点

综合课程以培养罪犯能力为中心来组织课程。一般包括罪犯教育课程目标的综合,课程内容的综合和课程组织形式的综合。

(二)罪犯教育综合课程的结构

1、罪犯教育综合学科课程

2、罪犯教育综合活动课程

3、罪犯教育整合课程

(三)罪犯教育综合课程的实施

1、建立开放的罪犯教育和课程体系

2、合理确定罪犯教育综合课程内容和范围

3、罪犯教育综合课程应动态适应罪犯的发展

2、建设与罪犯教育综合课程相应的教育环境

第六章  罪犯教育的方法和技术

本章教学任务完成后,学习者应当掌握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和社会教育等教育方法的基本原理;通过观看教学录象、模拟实训和现场实训等,学会在不同情况下使用罪犯教育的各种方法和掌握罪犯教育的技术。

一、集体教育

(一)集体教育的内涵

集体教育是指对罪犯集中进行的以解决共性问题为目的的思想引导、知识传授和行为养成活动。

1、集体教育是一种重要的教育理念

2、集体教育体现着社会主义社会对罪犯的要求

3、集体教育体现着罪犯改造的社会性原则,同时也是培养罪犯社会适应性,促进其再社会化的手段

(二)集体教育的意义

1、集体教育有利于高效地解决罪犯群体中的共性问题

2、集体教育有利于培育不同层次的罪犯群体

3、集体教育有利于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培养罪犯的行为习惯

(三)集体教育的特点

1、规范性  集体教育是对多人进行的教育活动,必须周密计划,严格实施。

2、权威性  集体教育是一项比较大型的教育活动,由监狱具体组织实施,以罪犯群体为教育对象,规格较高,声势较大,气氛严肃。

3、高效性  集体教育是一项整体性活动,受教育面广,参加人数多,信息传递迅速。

(四)集体教育的方法

1、会议法

二、个别教育

(一)个别教育的概念

个别教育是指为解决罪犯个体存在的特殊问题而采取的一种单独地面对面的思想影响或知识技能传授活动。

(二)别教育的特点

1、灵活性   个别教育在时间、地点、对象和内容方面,一般不受规定约束,具有很大灵活性。

2、交融性   个别教育过程中,罪犯教育工作者与罪犯直接接触,面对面的谈话,进行直接的感情交流。

3、长效性   个别教育针对性强,费时多,费力大,更符合罪犯思想转化渐进性的特点。

(三)个别教育的意义

1、有利于消除监狱人民与罪犯之间的对立情绪

2、个别教育是集体教育、分类教育的补充和深化

3、有利于掌握罪犯教育改造的主动权,促进罪犯思想的转变

4、个别教育是转化顽固犯的主要手段

(四)个别教育的环节

1、熟悉情况,制定方案

2、抓住时机,创造条件

3、设身移位,以情动人

4、善于总结,巩固成果

三、社会教育

(一)社会教育的内涵

社会教育是指监狱借助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的再社会化教育活动。

(二)社会教育的理念

1、社会教育体现的是一种大教育改造观

2、社会教育体现了“三个延伸”思想

3、社会教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4、社会教育适应了行刑社会化的发展趋势

(三)社会教育的特点

1、开放性

2、易受性

(四)社会教育的形式

1、“请进来”形式

2、“走出去”形式

3、与有关方面签定帮教协议,建立帮教组织

四、罪犯教育技术

(一)罪犯教育技术的类型和要求

1、罪犯教育技术的构成要素  物质要素;观念要素

2、罪犯教育技术的类型      硬件、软件和潜件

3、发展罪犯教育技术的要求

(二)罪犯教育的系统设计技术

1、罪犯教育系统设计的特点

2、罪犯教育系统设计的过程步骤   需要分析、方案设计、方案实施。

(三)罪犯教育的传播技术

1、罪犯教育传播技术的特点

2、罪犯教育的常规技术

3、罪犯教育的信息技术

第七章  思想教育

通过本章内容教学,要让学生明确思想教育是罪犯教育内容的核心,深入教学基地了解当前罪犯思想教育的现状,把握罪犯思想教育的内容,确保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思想教育的意义和任务

(一)思想教育的意义

1、思想教育有助于转变罪犯的犯罪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2、思想教育有助于促使罪犯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法纪观

3、思想教育有助于罪犯分清美丑与善恶,树立正确的道德观

4、思想教育有助于罪犯认识到劳动的伟大意义,树立正确的劳动观

5、有助于罪犯认清形势,树立正确的前途观

(二)思想教育的任务

1、使罪犯认罪思悔,明礼守法,明白做人的基本道理

2、使罪犯增强对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及对党和的信任

3、使罪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思想教育的内容

(一)思想教育内容的层次

1、基础层次  法制与认罪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形势、、前途教育

2、提高层次   突出法制与认罪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形势、、前途教育的理论性

(二)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

1、法制与认罪教育

2、道德教育

3、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

4、劳动教育

5、形势、、前途教育

三、思想教育的实施

(一)思想教育的过程

1、思想教育过程的本质要求

2、思想教育过程的主要环节  准备;组织实施;结果分析反馈。

(二)思想教育的方法

1、认知启迪法

2、情感交流法

3、修养指导法

4、行为训练法

第八章  文化教育

本章主要探讨罪犯文化教育的内容、要求和实施。通过学习学习者应当了解罪犯群体的文化程度,明确罪犯文化教育的内容、要求,尝试使用各种教学方法在监狱现场对罪犯开展教学活动。

一、文化教育的意义

(一)文化教育是实施思想教育的条件

(二)文化教育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的基础

(三)文化教育是提高罪犯文化素质的途径

二、文化教育的内容和要求

(一)文化教育的内容   文化知识教育、文化能力培养、文化修养教育

(二)文化教育的要求   知识性与思想性相结合;系统性和层次性相结合;普及性与速成性相结合。

三、文化教育的实施

(一)分类编班与课程设置

1、分类编班

2、课程设置

(二)选择或编写教材

1、教材内容要适合罪犯的实际情况

2、根据罪犯的学习时间和文化程度编写教材

3、教材内容既要体现该学科的基本结构,又要注意逻辑性和系统性

(三)教育途径方式

1、学科教学

2、实践活动与环境建设

(四)学籍管理

1、入学与注册

2、纪律考核

3、成绩考试考查与升留级

4、毕业与发证

5、奖励与处分

第九章  职业技术教育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我国当前罪犯职业技术教育的现状有明确了解,掌握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要求。

一、职业技术教育的意义

(一)职业技术教育有利于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

(二)职业技术教育有利于促进监狱生产的发展

(三)职业技术教育有利于罪犯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谋生

二、职业技术教育的内容和要求

(一)职业技术教育的内容

1、传统工农业生产技术教育  

2、现代工农业生产技术教育

3、综合技术教育  指服务业和加工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4、职业指导教育  职业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选择教育。

(二)职业技术教育的要求

1、以思想改造为立足点  这是职业技术教育的本质要求。

2、以市场为导向  这是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和课程设置的要求。

3、以能力为本位  这是职业技术教育的宗旨要求。

4、以实用为目的  这是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目标要求。

5、以实践为依托  这是职业技术教育的方法要求。

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

(一)选择或编写教材

1、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

2、定向性与适应性相结合

3、传统性和现代性相结合

4、规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二)班级教学

1、面向监狱生产的班级教学

2、面向罪犯刑满就业的班级教学

3、刑满前的职业指导教学

(三)技能训练

(四)考核与发证

第十章  体育与美育

通过本章的教学,学习者应当明确对罪犯进行体育和美育的意义、特点,并根据罪犯的实际开展体育活动和美育教育。

一、罪犯体育

体育是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

(一)罪犯体育的特征

1、对象的特殊性

2、环境的特定性

3、目的的健身、娱乐性

(二)罪犯体育的内容和作用

1、罪犯体育的分类  健身体育、娱乐体育、医疗体育、竞赛体育

2、罪犯体育的课目内容  田径、球类、体操、导引养生。

3、罪犯体育的作用  增强体质,预防与减少伤病;缓解疲劳,调节精神;增进体育知识,提高文化素养;活跃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刺激神经系统,转化思想意识。

(三)罪犯体育的实施

1、罪犯体育活动的基本原则  全面发展的原则;渐进性原则;适应性原则;经常性原则。

2、罪犯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  早操、正课、受条件下的体育活动、闲暇期的体育活动。

二、罪犯美育

监狱主要通过狱内的思想、道德教育、文化活动以及劳动等形式,以矫正、培养其审美观念、审美趣味,提高其感受、鉴赏美和美的创造能力,从而达到全面教育罪犯、改造罪犯为目的的社会教育活动。

(一)罪犯美育的特点和意义

1、罪犯美育的特点  形象性、情感性、潜移默化。

2、罪犯美育的意义  有利于对罪犯的全面教育;有利于展示监狱行刑的现代文明形象。

(二)罪犯美育的任务和内容

1、罪犯美育的任务  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培养审美感受能力;培养审美鉴赏能力;培养审美创造能力。

2、罪犯美育的内容  自然美的教育;艺术美的教育;社会美的教育。

(三)罪犯美育的实施

1、通过“三课”教育事实美育

2、通过生产劳动实施美育

3、通过监区文化活动实施美育

第十一章  心理健康教育

本章主要探讨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原则、内容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要求学习者能够根据掌握的心理知识、原理和方法,对罪犯中常见的心理问题进行调节,确保罪犯心理的健康。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概念和意义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概念

1、心理健康

2、心理健康教育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

1、为罪犯主动接受改造提供良好的心理基础

2、为对罪犯实施心理矫治提供前提条件

3、缓解罪犯人际冲突,稳定狱内秩序

4、促进罪犯自我成长与发展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和内容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

1、教育性原则

2、全体性原则

3、差异性原则

4、主体性原则

5、整体性原则

6、保密性原则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1、心理卫生基础知识

2、心理问题有关原理

3、罪犯中常见心理问题的表现与调节

4、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

5、心理救助知识

6、监狱环境适应性心理教育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

(一)心理健康育的实施阶段

1、准备阶段

2、施行阶段

3、检验巩固阶段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

2、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

(三)心理诊断与心理咨询

1、心理诊断

2、心理咨询

第十二章  生活教育

通过本章的教学,学习者应当了解生活教育的目的、特点及作用;掌握生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学会设计生活教育的课程、编写生活教育的教材及其组织实施。

一、生活教育的概述

(一)生活教育的目的

(二)生活教育的特点

1、结合性

2、统整性

3、开放性

4、活动性

(三)生活教育的必要性及作用

1、生活教育的必要性

2、生活教育的作用

二、生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

(一)生活教育的内容

1、社会生活教育

2、经济生活教育

3、政治生活教育

4、文化生活教育

(二)生活教育的要求

1、坚持正确的目标导向

2、紧密联系生活实际

3、密切结合“三课教育”

三、生活教育的实施

(一)生活教育的课程设计

(二)生活教育的教材编写

1、生活教育教材的设计

2、生活教育教材的编写要求

(三)生活教育的教学实施

1、全面把握生活教育的课程目标

2、优化生活教育的教学组织方式

3、改进生活教育的教学方法

4、拓展生活教育的教学空间

5、加强生活教育的师资和教学资源建设

第十三章  不同犯罪性质罪犯的教育

本章主要要求学生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不同犯罪性质罪犯(财产犯罪罪犯、性犯罪罪犯、暴力犯罪罪犯和型犯罪罪犯)的特点,并提出相应的教育改造对策。

一、财产型犯罪罪犯的教育

(一)经济犯罪罪犯的教育

1、经济犯罪罪犯的特点  金钱至上,见利忘义;知罪不悔,罪责感淡化;贪图享受,厌恶劳动;投机取巧,改造功利化;炫耀犯罪历史,常导致深度感染。

2、经济犯罪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控制消费,遏制享乐欲望;开展法制教育,使其认罪悔罪;强化劳动改造,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加强人生观、道德观教育,注重思想转化。

(二)盗窃犯罪罪犯的教育

1、盗窃犯的特点  利欲熏心,自私自利;罪责感淡漠,改造意识淡化;厌恶劳动,追求享受;意志薄弱,恶习较深;投机改造,实惠意识严重。

2、盗窃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进行信仰道德教育,引导罪犯正确消费;加强认罪悔罪教育,深挖犯罪根源和危害;强化劳动改造,矫治好逸恶劳思想;矫正罪犯恶习,抓好行为养成教育。

(三)毒品犯罪罪犯的教育

1、毒品犯的特点  认识偏差,罪责缺乏,悔改意识不强;好逸恶劳,挥霍享乐,畸形物欲强烈;心理扭曲,难以自控,容易引发事端;言行诡秘,善于伪装,行为难以掌握;急功近利,拉拢腐蚀,投机改造突出。

2、毒品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严格管理,突出防范;加强认罪服法教育,增强毒品犯责任感;进行系列专项教育,培养罪犯自觉抵制毒品意识;进行心理矫治,力求心理脱毒;借助亲情教育,感化其改恶从善。

二、性犯罪罪犯与暴力犯罪罪犯的教育

(一)性犯罪罪犯的教育

1、性犯罪罪犯的特点  性观念歪曲,性道德低下;犯罪体验深,不思悔改;意志薄弱,情绪不稳定;自卑感强,有一定的危险性。

2、性犯罪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严格管束,杜绝不文明行为;加强性教育,普及性知识;加强性道德教育,增强罪犯免疫力;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丰富精神生活;适当采取心身疗法。

(二)暴力犯罪罪犯的教育

1、暴力犯罪罪犯的特点  虚荣心强,争强好胜;性格粗暴,自我控制能力差;文化修养较差,法制观念薄弱;情感冷酷,心存敌意;功利实用思想突出,改造态度不端正。

2、暴力犯罪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严加管束,加大奖罚力度;加强法制教育,开展文化熏陶;对症下药,搞好个别教育;开展心理咨询,强化情绪疏导;开展健康文娱活动,创造良好环境氛围。

三、型犯罪罪犯的教育

(一)危害犯罪罪犯的教育

1、危害犯罪罪犯的特点  关心形势,心存幻想;敢于暴露思想,但狡接谨慎,不留把柄;缺乏坚定的政治信仰和系统的犯罪理论;自尊心强,感情细腻。

2、危害犯罪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隔离监控,分而治之;消除敌对情绪,激发改造动机;加强思想教育,转变犯罪立场;因势利导,消除幻想;强化个别教育,促进思想根本转变。

(二)邪教犯罪罪犯的教育

1、邪教犯罪罪犯的特点  思想顽固,性格偏执;病态自尊,无罪责感;容易纠合,煽动性强;心存矛盾,思亲想家;敏感多疑。反复性大;冒险敢为,不计后果。

2、邪教犯罪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分散关押,严格管理;法律开路,以正其行;以法破“法”,以理服人;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因人施教,综合施治;迂回渗透,潜移默化。

(三)犯罪罪犯的教育

1、犯罪罪犯的特点  对抗抵制改造;怨恨仇视社会;拉帮结伙;暴力违规违纪;伪装欺骗;拉拢腐蚀。

2、犯罪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分别关押,严格监控;开展心理诊治,注重心理矫治;针对不同特点,完善教育内容;采用多种手段,增强教育效果。

第十四章  其他特殊类型罪犯的教育

调查研究犯罪恶习程度不同的罪犯、职务犯罪罪犯、未成年犯、女犯和不同文化背景罪犯的特点,提出相应的教育改造对策。

一、犯罪恶习程度不同的罪犯的教育

(一)初犯、偶犯的教育

1、初犯、偶犯的特点  悔恨自责,悲观绝望;心存侥幸,推卸罪责;行为反常,突发性强;有心向善,可塑性强。

2、初犯、偶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正面灌输思想教育;重视环境熏陶,避免交叉感染;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实施累进处遇,落实奖惩制度。

(二)累犯的教育

1、累犯的特点  内心狡诈,具有行为上的欺骗性;思想堕落,对其他罪犯具有腐蚀性;劣根性强,具有明显的难改性;仇视社会,具有隐蔽性;心理扭曲,具有行为上的冒险性。                累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分别关押,严格管理;专门施教,矫正恶习;加强劳动改造,注重技能培养;做好社会帮教。

(三)过失犯罪罪犯的教育

1、过失犯罪罪犯的特点  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服管但罪错界限不清;交往谨慎,自尊心和防御心理较强;重视考核,关心刑期。

2、过失犯罪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单独编队,合理使用;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理想、前途教育。

二、职务犯罪罪犯的教育

(一)普通职务犯罪罪犯的教育

1、普通职务犯罪罪犯的特点  失落感重,监管环境适应性差;客观归罪心理重,罪犯身份意识差;怀疑心重,不能以诚相待;功利思想重,改造中求实惠、图享乐;有较强的自律性和自我实现欲望。

2、普通职务犯罪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加强法制、道德教育,抓好认罪环节;增强艰苦改造意识;加强心理矫治,促进健康人格形成;加强社会联系,落实给出路。

(二)特殊职务犯罪罪犯的教育

1、特殊职务犯罪罪犯的特点  知错不服判,对犯罪行为悔改但不平;自卑又自傲,对人际关系相容又排斥;遵守监规队纪但不满,对劳动改造尽力又抱怨;期盼回归社会但迷茫,对亲人思念又担忧。

2、特殊职务犯罪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严格执行刑罚,不搞法外照顾;加强法制教育,克服思想症结;强化角色意识,促进角色转变;维护人格尊严,避其短用其长;发挥亲情效能,满足人伦需要。

三、不同身心状况罪犯的教育

(一)未成年犯的教育

1、未成年犯的特点  身份意识差;行为养成差;集体观念差;孤独自卑感强;改造反复性大。

2、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认真落实各项教育制度,狠抓养成教育;加大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力度;丰富监区文化生活,营造良好改造氛围;培养积极、健康、向上的群体。

(二)女犯的教育

1、女犯的特点  感情脆弱,易于反复;意识狭隘,嫉妒心强;好逸恶劳,爱慕虚荣;思亲恋家,忧虑前途。

2、女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强化“三课”教育,提高法制观念、文化程度、生存能力;刚柔相济,实施教育感化;建立适合女犯需要的个别教育方案;注重心理咨询,培养健康心理;充分发挥亲情教育和社会帮教的作用。

四、不同文化背景罪犯的教育

(一)少数民族罪犯的教育

1、少数民族罪犯的特点  狭隘的民族意识强;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以宗教信仰自由为借口,抵制思想改造;性格鲁莽,鉴别力差;互拉民族关系,纠合性强。

2、少数民族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选派以本民族为主的警官加强管理;加强思想教育和法制道德教育;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正确处理宗教信仰问题;加强文化技术教育;强化规范意识,增强组织纪律;开展富有民族特色的监区文体活动,利用社会力量帮教。

(二)外国国籍罪犯的教育

1、外国国籍罪犯的特点  外籍犯群体易纠合在一起对抗改造;以外籍自居,主观上优越感强;维护权利意识强,履行义务观念差;渴望亲情的沟通;有临时思想,持无所谓心态。

2、外国国籍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相对集中,单独关押,量化管理,规范行为;加强对外籍犯的法制教育和服刑意识教育;进行文化教育;加强活动教育;切实保障外籍犯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第十五章  入监、出监教育

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学习者了解入监教育、出监教育的意义,掌握入监教育、出监教育的概念、内容,明确入监教育、出监教育的实施要求。

一、入监教育

(一)入监教育的概念

1、入监教育的概念   入监教育是指对新收监的罪犯进行以监狱常识、服刑指导为中心的,是罪犯逐步熟悉、适应监狱环境和改造生活的过渡性转项集中教育活动。

2、入监教育的意义   可以安定新犯的情绪,消除疑虑,稳定思想,使罪犯安心改造;可以消除、淡化新犯的对立抵触情绪,稳定监内的改造秩序;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新犯的基本情况及特点、专长,为合理调配,安全控制等提供必要的依据。

(二)入监教育的内容

1、监狱常识教育

2、监规纪律教育

3、认罪服法教育

(三)入监教育的实施

1、建立机构,完善设施

2、建立健全制度,指定入监教育计划

3、选配罪犯入监教育工作警官,注重教材选编

4、加强考核,严格管理

二、出监教育

(一)出监教育的概念和意义

1、出监教育的概念   出监教育是指对即将出监的罪犯进行以补课教育与介绍社会形势、指导就业并重的,过渡性专项集中训导活动。

2、出监教育的意义   有利于罪犯稳定情绪,总结自己的改造生活,巩固教育改造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罪犯的法纪观念,完善新生活必备的法律知识 ,树立正确的人生信念;有利于罪犯做好回归社会的思想准备和谋生就业技能准备,冷静、积极地迎接新生活。

(二)出监教育的内容

1、补课教育

2、社会形势教育

3、就业指导教育

(三)出监教育的实施

1、努力完善和落实出监教育制度

2、正确选择和运用出监教育的形式

3、主动协助社会做好接茬帮教工作

第十六章  罪犯教育管理

本章探讨罪犯教育管理的、罪犯教育计划、罪犯教育考核评估、罪犯教育信息管理以及罪犯教育工作警官等问题。通过教学使学习者不仅掌握相应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而且能够按照素质要求不断提升自己,学会制定罪犯教育计划,使用罪犯教育考评的方法。

一、罪犯教育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一)罪犯教育管理的概念

(二)罪犯教育管理的意义

1、罪犯教育管理是搞好罪犯教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罪犯教育管理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保证

3、罪犯教育管理是罪犯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必由之路

二、罪犯教育管理的

(一)罪犯教育领导

(二)罪犯教育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1、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罪犯教育机构的职能

2、省、直辖市、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罪犯教育机构的职能

3、监狱罪犯教育机构的职能

三、罪犯教育工作警官

(一)罪犯教育工作警官的素质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

2、专业素质

3、科学文化素质

(二)罪犯教育工作警官的选任与培训

三、教育计划的作用

(一)罪犯教育计划的内容

(二)罪犯教育计划的制定

四、罪犯教育考核评估罪犯教育计划

(一)罪犯教育考核评估的内容

(二)罪犯教育考核评估的方法

五、罪犯教育信息管理

(一)罪犯教育信息的采集和加工

(二)罪犯教育信息的储存和传递

(三)罪犯教育信息的使用

(四)罪犯教育信息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教学方案简要说明

《罪犯教育学》课程的教学,安排在第三学期。用一个学期的时间,课时计划是每周4课时,一学期共72课时。其中课堂讲授为36课时,实践性教学36课时。教师根据课时适当调整部分教学内容。

鉴于当代大学生思想敏锐、信息面广、认知能力较强,情感态度及价值观较复杂,简单地把定论性的知识灌输给学生的做法已很难为学生认同,故此建议教师在选用教学方法时,应在启发式教学方法思想的指导下,采用师生互动式的教学模式,以"讲授法"、"读书指导法"和"讨论法"为主,倡导合作学习与研究性学习,使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掌握教学内容;为巩固所学内容,培养学生的教育能力,可以采用"练习法"、"作业法"以及教师论文指导和课堂模拟等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精神。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还可以组织学生观摩,见习监狱罪犯教育现场。课堂上全部使用现代化多媒体教学手段,以扩展学生对知识的感受范围,提高教学效率。主要方法如下:

(一)讲授教学法

讲授法是《罪犯教育学》教学的基本方法之一,主要用于讲解概念、原理、原则等基本理论,同时充分利用多媒体的生动、形象、直观的表现手段,把握好传统教学法和多媒体教学法的最佳结合点,让学生在丰富的直观感受中接受教师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知识的讲授。

通过讲授法学生能系统地了解、掌握本课程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知识,突出重点,明确难点,多媒体教学手段大大提高学生的接受能力。

讲授教学法的上课学生是以一个区队(即班级)为单位,我校现状为50人/区队。

(二)提问教学法

提问是师生间互动式教学的基本方法,贯穿教学的整个过程。通过设问,教师可以随时了解学生对某一问题掌握的程度,适时调整;通过穷本究源式的提问,教师问之有方,问之得法,学生的开创性思维才能得以培养、发挥,激发学生的自学热情,达到教学目的。

提问教学法贯穿整个教学过程,问与答可涉及每个学生。

(三)专题讨论教学法

组织学生讨论分析专题实际案例,让学生学会将所学知识用于指导实践,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开展调查研究的能力;组织学生观看教师精心准备的专题录像,要求学生分析指出录像中存在的错误之处,活学活用,旨在培养学生的逆向思维能力。

本课程开展专题讨论教学是以区队自然小组为单位,组织讨论,提出分析报告,10—12人/组。

(四)现场观摩教学法

通过现场观摩教学,比如:组织学生参观福州监狱、福建省女子监狱等,结合富有经验的专业介绍,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潜移默化中消化理解理论知识,同时使学生增强职业认同感。

组织现场观摩教学是以区队为单位,50人/次。

(五)模拟实训教学法

通过模拟罪犯教育现场的实训,培养学生个别谈话、队前讲评、组织教育等综合能力,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模拟实训教学法为罪犯教育教学提供了创新思路,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目前,本课程是以8—9人/组进行模拟实训教学的,即每个区队分5—6组进行。

(六)现场实训教学法

实训教学法也是罪犯教育学教学的基本方法之一,主要用于操作性强的教学内容,通过实训操作过程观察现象,得出结论或结果,总结经验,掌握技巧。

通过组织现场实训,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实训教学法操作性强,为了确保教学质量,上课学生根据实训内容的需要,分成若干个小组进行。

(七)案例教学法

依托我省二十多所监狱和单位,为教学提供了大量真实的、详实的、生动的案例,由于老师每年寒暑假深都入基层调查,在授课过程中能通过正反两面的例子生动地说明理论知识及动手能力培养的重要性,加深学生对相关理论的理解,完成从特殊到一般的归纳推理,培养学生的开创性思维,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成为《罪犯教育学》课程不可或缺的基本教学方法之一,对提高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学时安排表

知识模块顺序理论实训小计
第一章  绪论

22
第二章  罪犯教育的性质和目的

246
第三章  罪犯教育的历史和发展

22
第四章  罪犯教育的原则和规律

628
第五章  罪犯教育的课程

224
第六章  罪犯教育的方法和技术

41620
第七章  罪犯的思想教育

22246
 第八章  罪犯的文化教育

246
第九章  罪犯的职业技术教育

22
第十章  罪犯的体育和美育

22
第十一章 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

11
第十二章 罪犯的生活教育

11
第十三章 对不同犯罪性质罪犯的教育

224
第十四章 对其他类型罪犯的教育

22
第十五章  出监、入监教育

224
第十六章  罪犯教育管理

22
          合计

363672
第四部分:课程作业与考核评价的说明

本课程重视学生平时学习态度和实践教育能力的培养。虽然每一章都有作业,但大部分由学生自己去思考和练习。自己认为达到目标即可。由教师统一布置的研究性或综合性作业4次,在课程进行的后半段,结合现场模拟和实训锻炼进行。

本课程的期末考试可以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和实践操作等形式。三种类型题目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使用,也可综合使用。闭卷考试题目类型主要有(1)单项选择(2)多项选择(3)概念或名词解释 (4)问答题(5)论述题(6)案例分析题。开卷考试的题目主要是开放性试题、论述题等。操作性题目主要就罪犯教育的能力要求,设立相关的情境、问题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罪犯教育原理加以解决。

本课程考试设计主要在于考查学习者理解与掌握罪犯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的程度;考查学习者掌握教育时机、分析教育问题的能力;考试设计基于教学内容,但又不局限于教学内容,鼓励学生自我创新。考卷中有75%以上的考题内容与平时教学内容紧密关联。

本课程由平时课堂表现、实践性操作成果和期末考试成绩相结合的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记分方法。平时课堂表现占总成绩的20%,实践性操作占总成绩的30%,期末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占本课程总成绩的50%,最后综合评定成绩。

第五部分:关于教材与学习参考书的建议

本课程拟采用金城出版社2003年7月出版的、由王祖清、赵卫宽主编的《罪犯教育学》一书,作为本课程的主教材。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学习课程内容,建议学习者可以进一步阅读以下几本重要的参考书:

1、王秉中主编,《罪犯教育学》,群众出版社,2003年版

2、杜雨主编,《监狱教育学》,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3、刘世恩主编,《中国罪犯改造理论与实践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4、何鹏、杨世光主编,《中外罪犯改造制度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5、何为民主编,《罪犯改造心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6、[美]克莱门斯*巴特斯勒著,孙晓雳等译,《矫正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7、孙晓雳编译,《美国矫正体中的罪犯分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8、杨殿升主编,《监狱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9、张凤仙、刘世恩、高艳著,《中国监狱史》,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

10、潘华仿主编,《外国监狱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

11、叶澜著,《教育概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12、新闻办公室,《中国改造罪犯的状况》,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编,《亚太地区罪犯矫正与管理》,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79号令,《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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