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项目开发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技术攻关,提高产品开发质量和开发效率,为公司和个人创造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1.项目来源:
①公司下达,包括按照公司的产品开发计划和公司销售部门策划进行的立项或客户要求进行的立项。
②开发人员寻找的经公司批注立项。
2.项目进度:
①无论项目来源或类似,项目工程师都必须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表;
②项目开发周期以公司各部门作业周期和客户纳期为基础,合乎实际;
③项目周期确定后,项目工程师、业务人员及相关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3.项目激励:
①项目激励奖金按模具总价值(最终报价)的0.5%-0.6%计算,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奖金比例不低于50%,其余部分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贡献度和项目各环节难度进行合理分配。
| 项目明细 | 各环节奖金占比 | 细则说明 |
| 产品立项质量 | 10% | 前期客户与市场信息收集,如开发后失去市场价值,此项不得分 |
| 设计研发技术质量 | 20% | 后期验证出现问题扣2% |
| 研发成本 | 10% | 实际加工成本不得高于报价90%,高于不得分 |
| 研发进度 | 20% | 每推迟一天扣1% |
| 小批量试产 | 15% | 每多试一次扣2% |
| 工装夹具设计 | 10% | 每出现一次不符项(含组装环节)扣1% |
| 项目文件完整 | 15% | 项目资料每缺失一份扣2% |
4.项目评估:
①公司从开发、品质、注塑、组装、销售、HR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项目完成进度及质量进行评估。
②项目移交成功后,HR负责对包括立项报告、项目进度表、客户承认书(含签样产品)、项目奖金分配方案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送总经理批准执行。
③项目移交过程中存在争议的,以项目成果能实现量产并满足客户要求为准。
5.其它规定:
①新项目立项后,因公司或客户原因中途停止项目,可视项目进度完成情况给予20%以内补助。
②若因项目负责人个人原因影响项目进度或对公司造成损失,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奖金20~40%的处罚。
③项目完成前因个人原因发生岗位调动或离职,不参与项目奖金分配。
6、其他:
①本方案未尽事宜将以通告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公告。
②本方案由HR & Admin部制定,解释权归HR & Admin 部所有。如遇特殊情况,经董事长兼总经理
特别批准后,可另案处理。
③本方案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与本方案不符的规定同时失效并以本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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