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营销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员工薪酬评定、预算和支付等管理工作,利用利益的杠杆调动、撬动中心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合理分享企业发展带来的利益,促进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原则
1、以业绩为导向,采用“底薪+奖金”的薪酬结构,实行“多劳多少、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公平竞争”为主的分配模式;
2、员工薪酬的增长与中心的经营发展和效益提升相匹配的分配原则。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三条 薪酬构成
中心员工的薪酬构成由:底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增量提成)、全勤奖、工龄补贴和津贴等组成。
月度薪酬=底薪+奖金+全勤奖+工龄补贴+津贴
1、底薪: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二部分组成,实行“岗动薪动”。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工作技能、销售经历、销售年限确定,绩效工资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上下浮动。2012年中心全体员工暂定底薪的20%用于绩效考核,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比例暂定8:2。
2、奖金(增量提成):销售业绩超过起提点的增量部分实行波段提成,低于起提点无奖金。公司鼓励员工向市场要效益、向业绩要奖金。
3、全勤奖:当月员工出勤率超过或达到公司规定天数,且无迟到、早退、违纪现象,公司给予全勤奖:50-100元/人·月。
4、工龄补贴:在公司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第13个月开始享受工龄补贴。如员工中途离职,再次回厂,不论任何原因,工龄一律从新入职当天计算。补贴标准如下:
| 工作年限 | 补贴标准 | 备注: 工龄工资最高限额200元/月。 |
| 1年≤连续工龄 | 50元/月 | |
| 1年半<连续工龄≤2年半 | 100元/月 | |
| 2年半<连续工龄≤3年半 | 150元/月 | |
| 连续工龄>3年半 | 200元/月 |
第三章 薪资标准
第四条 底薪标准
中心员工薪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二大类,按薪资构成内容和计发方式不同分为底薪、奖金、津贴等若干部分,其中部门经理(含销售经理)以上人员实行年薪制,其余岗位实行月薪制。2012年底薪标准如下:
1、营销经理(底薪):4500-6000元;
2、销售经理(底薪):4500-6000元;
3、客服/物流经理(底薪):3000-4500元;
4、店长:2000-4500元;
5、电子商务业务员:1800-3000元;
6、门店业务员:1500-2500元(暂定3层级:见习业务员、业务员、资深
业务员);
7、业务员:1500-3000元(暂定4等级:见习业务员、业务代表、资深业
务员、业务经理)。具体等级标准:
| 等级 | 见习业务员 | 业务代表 | 资深业务员 | 业务经理 |
| 标准(元) | 1500 | 1900 | 2400 | 3000 |
8、业务跟单员:1500-3000元(暂定4等级:等级标准同业务员);
第五条 针对当前中心新进员工较多,业务技能和人脉资源普遍欠佳的现状,为了体现公司“善待员工”的经营宗旨。公司决定以3个月为限,暂时实行“高底薪、低提成”的分配模式,以利于大家熟悉业务、拓展渠道、培育客户。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中心员工以2012年1月底薪为基数全部上浮20%(限店长以下业务员),2012年4月1日恢复原标准。
第四章 提成办法
第六条 公司自行生产的产品提成原则和计算方式:
1、提成原则:2012年度中心提成原则性采用增量提成的办法,当月销量如低于起提基数无提成,高于起提基数分区域实施波段提成。提成系数将根据各渠道市场开发难易程度,分渠道、销售额度确定,并受当月货款回笼率、产品获利程度等指标影响。
2、提成方案:
2.1、自营(门店)提成方案:
2.1.1提成系数:根据门店市场开发程度、人员编制、历史销售额综合测评。
| 月度销售额(元) | 提成系数(高于3.2折以上部分) |
| 销售额≥299999 | 5% |
| 300000<销售额≤399999 | 10% |
| 400000<销售额≤499999 | 15% |
| 500000<销售额 | 20% |
产品象限说明:主要根据产品毛利率大小来确定产品的象限系数,详见下表:
| 毛利润 | 40% | 50% | 60% | 68% |
| 产品象限系数 | 1 | 1.2 | 1.4 | 1.6 |
门店月度总提成=(当月销售额-起提基数)*提成系数*影响系数
人均提成=(门店月度总提成/门店总系数)*门店业务员系数
2.1.4、门店业务员系数表:
| 门店业务员层级 | 店长 | 资深业务员 | 业务员 | 见习业务员 |
| 系数 | 1.6 | 1.3 | 1 | 0.7 |
2.2.1、提成系数表:
| 月度销售额(元) | 提成系数 | |
| 新客户 | 老客户 | |
| ≤30000 | 0 | 0 |
| 30000<销额≤49999 | 0.5% | 0.1% |
| 50000<销额≤69999 | 1% | 0.2% |
| 70000<销额≤99999 | 1.5% | 0.4% |
| 100000<销额≤199999 | 2% | 0.7% |
| 200000<销额≤299999 | 2.5% | 1% |
| 300000<销额≤399999 | 3% | 1.4% |
| 400000≤销额 | 3.5% | 1.8% |
2.2.2、影响系数=(当月实际回款额/当月销售额)*产品象限系数
产品象限说明:主要根据产品毛利率大小来确定产品的象限系数,详见下表:
| 毛利润 | 20% | 25% | 30% | 35% |
| 产品象限系数 | 1 | 1.2 | 1.4 | 1.6 |
提成=(当月销售额-起提基数)*提成系数*影响系数
2.2.4、上述业务员所接订单,由本人自行跟单,则提成全额归其本人所有,如转交跟单员跟单,则从其接成提取5%用于奖励跟单员。
2.3、业务员开发新客户,如客户下单但金额大于2万时,给予50元开发奖励,如客户下单金额大于5万时,给予100元开发奖励。
第七条公司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提成提成原则和计算方式:
1、如客户所下订单公司无法生产或其他原因,需要将产品外发协助生产,该单的纯利润高于20%,委外人员必须严格进行跟单进度及验货审核。(外协订单必须财务备份,签订协议)
提成办法如下:
| 纯利润 | 提成比例 |
| 20% | 纯利润的10% |
| 25% | 纯利润的15% |
| 30% | 纯利润的20% |
| 35% | 纯利润的25% |
| 最高利润分成比例30% | |
第薪资发放额度、时间
1、员工薪资均实行按月发放,其中底薪(含全勤奖、工龄补贴)每月1日
左右全额发放,奖金每月25日左右发放60%,剩余奖金在年终一次性发放。
2、如中途自行离职,不论何种原因提成奖金一律不予发放;因公司原因辞退的员工,且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公司给予发放40%提成奖金。
3、如中心员工连续3个月未能完成定额60%销售任务,自第4个月起公司有权调整其底薪或给予解聘。
第六章试用期人员管理
第九条 新进销售人员根据本人的技能、销售经历、销售年限确定底薪标准。试用期1-3月,试用期工资按底薪标准的80%发放,提成按正常提点计提(不含门店业务员)。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管理制度由营销中心负责解释,暂试行3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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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一月七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