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住宅小区供水一户一表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2025-10-03 15:08:26 责编:小OO
文档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住宅小区供水一户一表

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Design,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of One Water-meter Per Householder in Residential Area

(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建设厅

2007年3月

前  言

本规程是根据省建设厅闽建科[2006]38号文要求,由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城建协会给排水分会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参考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等标准,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程实践经验,吸收借鉴省外的经验和做法,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的基础上,最后经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有8章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室内给水系统设计、用水量计算和水表选择、管材选择、水表设置和安装、立管和表后入户管道安装、管道水压试验、冲洗消毒及验收。

在执行本规程中,请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函告省建设厅科技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编制单位: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城建协会给排水分会

编制人员:邹一平  宋建东  兰邵华  郑文芳  肖友淦  肖颖菲

          林  锋

主审人员:

审定人员: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市住宅小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确保“一户一表”改造工程质量,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1998年9月23日颁发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特编写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我省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建筑物的“一户一表”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也适用于旧有住宅水表的改造及公共建筑中需要设置水表单独计量收费的用户。住宅区内的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施工、验收原则,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规定执行。

1.0.3  住宅小区供水“一户一表”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2  术 语

2.0.1  水表 water-meter

安装在自来水管道上用于测量管道中流过水量累积值的仪表。按水表的最小流量和分界流量,其计量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用于供水企业与用水户进行水费结算的水表称为贸易结算水表。

2.0.2  智能水表 intellectualized water-meter

用带有发信装置的水表为计量基表,可实现计量数据采集、分析和远距离传送,或通过微功耗大规模集成电路加装控制器等实现计量、结算、控制功能的水量计量仪表。按其功能和智能原理的不同可分为:远传集中抄收水表、预付费水表、远传可控式水表。

2.0.3  一户一表 one meter per householder

一户一表指:分别以平房庭院居民单户、住宅功能完善的各个住宅单元、住宅小区公共用水(消防、绿化、卫生、景观、物业)最终用水点、同一类别的用水集合为一户,每户分别设置一架水表,每户水表及表前管道设于户外。

2.0.4  计量出户 meter out-set

分户水表或分户水表的计量显示器设于户外。

2.0.5  建筑物室内给水系统 water-supply system indoor building

自室外给水管网接入建筑物内,并供至各户的给水系统。由引入管、水表、配水干支管、阀门、配水附件等组成。

2.0.6  上行下给式 uplink and down water-supply mode

给水的横干管位于管系的上部,通过立管向下供水的管道布置方式。适用于有屋顶水箱调节的供水方式。上行横干管常敷设于屋面上、技术层内或顶层吊顶内及顶棚下。

2.0.7  下行上给式 downlink and up water-supply mode

给水横干管位于管系下部,通过立管向上供水的管道布置方式。常用于利用市政管网压力直接供水或采用变频方式供水的情形。水平配水干管敷设于底层或地下室顶棚下。

2.0.8  增压供水系统 repressing water-supply system

由市政给水管网水作为水源,经储存、加压等设施达到用户所需求水量、水压的供水系统。

3  室内给水系统设计

3.0.1  不同用水性质或计费单元的用户,应分别设表计量,设置各自的给水系统。不同性质的埋地给水管道宜分设于道路的不同侧并于地面作明显标志。

3.0.2  室内给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分为生活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根据城市给水管网供水能力,室内给水系统可分为直接供水系统、增压供水系统。

3.0.3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和生活给水系统分开装表计量,消防系统和其它公共用水可合用一架水表,也可分别设置水表。

3.0.4  生活直接供水系统可分为无屋顶调节水箱直接供水系统及有屋顶调节水箱直接供水系统。设有屋顶调节水箱的直接供水系统必须在引入管上设总水表。

3.0.5  生活增压供水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及省内二次供水的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二次供水系统必须在引入管上设置总水表。

3.0.6  直接供水及增压供水系统的用水户都应在户外设置分户水表。当采用智能水表时,应取得省级以上技术监督局授予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并经当地供水企业认定。智能水表的基表宜设于户外。

3.0.7  增压供水系统的供电应单独计量。

3.0.8  当采用管网叠压供水设备进行增压供水时,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3.0.9  住宅中装有自闭式、感应式冲洗阀时,不宜采用管网叠压供水系统。

3.0.10  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根据规范相关要求确定。供水压力应满足不损坏给水配件的要求。

3.0.11  多层住宅给水根据区域市政压力条件和增压方式,分为:市政管网直接供水(附图一:无屋顶水箱;附图二:有屋顶水箱调节)、变频增压供水(附图三:水池—变频增压或叠压供水方式)、直供—变频增压供水(附图四:a.水表分层嵌墙式;b.水表首层集中式)。

3.0.12  高层住宅一般将给水系统根据给水要求竖向分成若干区,低区给水系统接市政给水管,采用市政管网直接供水方式,上部区域可采用水箱与减压阀的串联给水系统或分区(并联)给水系统,或采用变频(并联)分区给水系统。

4  用水量计算和水表选择

4.0.1  入户管和给水设计秒流量计算应依据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确定。

4.0.2  住户水表的过载流量应不小于设计秒流量。

4.0.3  水表的水头损失,应按选用产品所给定压力损失值计算。在未确定具体产品时,住宅入户管上的水表的水头损失宜按0.01MPa计算。

4.0.4  水表后入户管管径,应根据最不利配水点所需压力、管道和水表的水头损失值及室外给水管网的压力综合确定。

4.0.5  未确定具体产品时,卫生洁具最低工作压力按0.05MPa确定。自闭式冲洗阀最低工作压力按0.1MPa确定。

4.0.6  住宅中装有自闭式、感应式冲洗阀时,其入户管公称直径不得小于25mm。

4.0.7  水表计量等级应不低于B级, DN15~20的水表宜采用C级。

5  管材选择

5.0.1  给水系统采用的管材、配件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所有与水接触的材料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要求。

5.0.2  高层立管室外明敷管道一般不宜采用给水塑料管。若采用,应加设套管,并避免安装于温度较高的地方。

5.0.3  公共立管及户表后管道可采用金属复合管、交联聚乙烯管(PE-X)、无规共聚聚丙烯管(PP-R)或其他经济、环保的塑料管材,在经济条件允许时可采用不锈钢管或铜管。

5.0.4  采用塑料管时,其管道系统压力不应大于0.6MPa。采用钢塑复合管,其管道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时,宜采用涂(衬)塑钢管,可锻铸铁衬塑管件,螺纹连接;当管道系统工作压力在1.0~1.6MPa时,宜采用涂(衬)塑无缝钢管,无缝钢管件或球墨铸铁涂(衬)塑管件,法兰连接或沟槽式连接。采用其他金属复合管时,连接管件应采用安全、环保的材质,连接紧固、密封,使用寿命和承压能力应与管材相匹配。宜采用专用的快速接头连接。

6  水表设置和安装

6.1 “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设置方式

6.1.1  水表分层设置的方式

设公共给水立管,各户只设一架水表,水表设在各层户外的管道井、嵌墙表箱内;也可将每层水表集中于各层水表间,并通过表后横支管接入户内。

6.1.2  水表集中设置于一个集合表箱内的方式

各户只设一户水表,分户水表通过分水器分接、集中安装在水表箱内,每户表后均设支立管。按分户水表设置的位置可分为首层集中、分区集中和顶层集中三种方式。

6.1.3  户外显示式

在传统水表设置的基础上,将普通水表改换成远传式水表,其基表应设在户外,一户只设一个户外显示装置。户外显示装置可分层设于户外公共部位(附图五)或集中设置在专用管理间内(附图六)。需要时加设可控阀,实现户外控制户内用水通断功能。

6.2  水表安装

6.2.1  水表安装除应符合《冷水水表第二部分:安装要求》GB/778.2外,尚应满足下列规定:

1  水表及计量显示装置安装位置应便于读数、安装和检修;

2  水表及计量显示装置所在位置应避免曝晒、冻结、雨淋、水淹和污染。

3  水表安装应符合水表特性要求,满足上、下游直管管的长度要求,尽量避免接近水表处流量截面的突然变化,保证水表计量的准确性。

4  水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  集中设置的水表应安装在专用水表间或水表箱内。当首层集中式水表安装受位置时,也可集中安装于地下水表井中。

6.2.3  水表前后均应设检修阀门。表前检修阀宜采用加密式防盗阀。

6.2.4  当水表可能发生反转、影响计量和损坏水表时,应在水表后设止回阀。

6.2.5  水表安装应按标识,水平安装或垂直安装,管道水流方向与表壳上的箭头指示方向应一致。

7  立管和表后入户管道安装

7.0.1  室外露天敷设的管道应有调节管道伸缩和防止接口脱开、被撞坏等设施,并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在结冻地区,应采取保温措施,保温层外壳应密封防渗。

7.0.2  给水管道的布置应力求短而直,并兼顾建筑的使用和美观,尽量沿墙、梁、柱敷设。

7.0.3  公共立管或表后立管,宜安装于公共管道竖井中。每层应设检修门,预留足够的维护、检修空间。

7.0.4  立管和表后管道于户外明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材或金属复合管材。塑料管户外安装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7.0.5  水表后成排管道安装应兼顾管材特点和美观要求,可排列安装,也可集束安装(外加套管)。

7.0.6  室内给水管道暗敷有直埋和非直埋两种形式。直埋式有嵌墙敷设和在地面找平层敷设;非直埋式有管道井、吊顶内或地坪架空层内敷设。暗敷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直接敷设在建筑物结构层内;

2  横干管应敷设在地下室、技术设备层,管廊、吊顶、管沟或直埋土中;

3  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或受振动损坏处;

4  表后管采用卡套式或卡环式接口连接的管道(如铝塑复合管等)向户内卫生间、厨房、阳台等多个用水点分接支管时,宜采用分水器向各用水点配管,中途不得有连接配件,两端接口应明露;分水器应采用耐腐材料,并配置分水器盒(箱);

5  嵌墙敷设的铜管或薄壁不锈钢管,宜采用覆塑铜管或覆塑薄壁不锈钢管,管径不宜大于20mm,并不得采用卡套式连接。敷设在找平层或墙体管槽内的无规共聚聚丙烯管(PP-R),中途连接时应采用热熔连接。

7.0.7  明设塑料管道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明设塑料管应布置在不易受撞击处。若不能避免,应在管外可保护措施。

2  明设塑料管、铝塑复合管的给水立管距灶边的净距不得小于0.4m,距燃气热水器的边缘不得小于0.2m,当条件不许可时应加隔热措施,一般净距不得小于0.2m。

7.0.8  给水管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必须穿过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的装置,一般可采取下列措施:

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  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3  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7.0.9  给水管道一般不宜穿越卧室、书房及贮藏间、承重墙。

7.0.10  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相应的施工规范进行。

8  管道水压试验、冲洗消毒及验收

8.0.1  “一户一表”表后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大于0.02MPa,然后在工作压力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降不得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8.0.2  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后应冲洗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方可交付使用。

8.0.3  “一户一表”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应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隐蔽工程应经过中间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8.0.4  竣工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

1  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2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和检验报告;

3  管道的位置及高程的测量记录;

4  水压试验记录;

5  冲洗、消毒检验合格报告。

8.0.5  验收隐蔽工程,应填写中间验收记录表。

8.0.6  竣工验收时,应核实竣工验收资料,并进行必要的复验和外观检查,同时填写竣工验收报告。

8.0.7  管道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文件和技术资料立卷归档。

8.0.8  “一户一表”工程应与建筑给水工程同时竣工验收,也可作为单项工程进行验收。 

8.0.9  水池、水箱应做满水试验,静置24小时观察,不渗漏。水池使用3年以上的应采用容积法进行漏水检查试验。

本规程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采用“可”。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住宅小区供水一户一表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of 

One Water-meter Per Householder in Residential Area

DBJ13-00-00000

建设部备案号:

条 文 说 明

1  总 则

1.0.1 制订本规程的依据和目的。

1.0.2 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1.0.3 国家相关规范如《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管网叠压供水技术规程》DBJ13-70。

3  室内给水系统设计

3.0.2 ~3.0.8  规定了室内给水系统的类别和具体形式、适用范围。

3.0.2  由于本规程主要针对住宅“一户一表”的设置,其室内给水系统主要针对室内生活给水系统的布置方式。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布置宜单独设置,并按有关国家及地方标准执行。

3.0.5  由于目前福建省二次供水设施仍实行业主负责制,自来水价格成本中并不包含二次增压、蓄水设施及增压管道的漏损和管理费用。设置总表便于二次供水成本的结算。当水价成本中包含了二次供水成本时,总表应取消。

3.0.6 当水表基表显示与电子显示装置的显示值不一致时,以基表显示数值为准。

3.0.7  增压供水系统单独设置电表便于增压用水户的电费分摊。

3.0.9  由于自闭式、感应式冲洗阀所需工作压力和瞬间出水流量较大,采用直接增压的供水方式可能引起较大的压力波动。

3.0.10  一般卫生器具配水点静压不得大于0.6MPa。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水压大于0.35MPa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宜设减压或调压设施。

3.0.11  提供了多层住宅室内给水系统的几种设置方式。

3.0.12  提供了高层住宅给水系统的几种设置方式。

5  管材选择

5.0.4  由于新型管材连接形式因材质而异,因此仅确定了连接配件的选用原则。

6  水表设置和安装

6.1 “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设置方式

6.1.1 根据分层水表户外设置分散或集中又分为嵌墙设置及集中安放两种方式。

6.1.2 根据供水压力区的不同,水表集中安放于首层(底层)、顶层或中间层(设备层)。

6.1.3  当旧有住宅难以进行水表出户改造时,经供水企业与用户签订管理协议,也可采用基表不出户而显示器出户的改造方式。

6.2水表安装

6.2.1 为保证水表的计量精度,水表前后应有一定长度等口径的直管段,必要时,应加整流装置。螺翼式水表的前端应有8~10倍水表公称直径的直管段,其他类型水表前后,宜有不小于300mm的直管段。

8  管道水压试验、冲洗消毒及验收

8.0.8  旧有住宅一户一表改造,当利用原有给水管道、水池、水箱进行供水时,供水企业应对给水管道重新进行试压验收,对水池及水箱进行满水试验,验收合格后按《城市供水条例》明确的产权界定和维护管理职责划分范围予以接收管理。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