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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制度
2025-10-03 15:08:21 责编:小OO
文档
目       录

一、总  则    - 1 -

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    - 1 -

三、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 3 -

1、项目经理、副经理质量管理责任    - 3 -

2、项目专业总工程师质量管理责任    - 4 -

3、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责任    - 5 -

4、设备物资管理部质量管理责任    - 5 -

5、安全环境监察部质量管理责任    - 6 -

6、综合办公室的质量管理责任    - 6 -

7、人力资源及财务管理部的质量管理责任    - 6 -

8、质检员质量管理责任    - 7 -

9、技术员质量管理责任    - 7 -

10、测量员质量管理责任    - 8 -

11、工长及班组长的质量管理责任     - 8 -

四、质量管理制度    - 9 -

1、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 9 -

2、单元、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 9 -

3、隐蔽工程检查及验收制度    - 10 -

4、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 11 -

5、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 11 -

6、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 12 -

7、现场材料存放与管理制度    - 12 -

8、工程试验检测制度    - 13 -

9、质量例会制度    - 14 -

10、技术交底制度    - 14 -

11、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 15 -

12、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 16 -

五、附  则    - 16 -

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贯彻执行现行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创优方案的实施,明确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在质量管理中的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2、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3、凡在本工程中从事施工生产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4、本工程以争创文明工程、优质工程为目标。

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

1、建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及专业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作业队负责人、各部室负责人、专职质检员、技术员、施工员为成员的工程质量领导小组,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质量创优方案,检查督促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

2、安排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组织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专业总工程师、专职质检员、技术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机构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10、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11、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各作业班组

每个作业人员

图2-1 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三、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副经理质量管理责任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1.2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工程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确定工程质量目标,组织制订质量创优方案;

1.3督促检查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实现质量目标;

1.4随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对影响工程质量的重大技术性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1.5负责组织抓好质量管理教育,领导全项目人员开展质量活动,对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和重大质量问题,组织质量攻关;

1.6带领全项目部管理人员,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统筹抓好质量管理工作;

1.7负责工程回访和质量保修工作;

2、项目专业总工程师质量管理责任

2.1对全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3组织全项目质量攻关活动,认真总结交流提高工程质量的经验,制订质量创优方案,落实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

2.4组织施工项目的质量评定,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与验收;

2.5协助项目经理处理重大责任事故,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提出防治、改进措施;

2.6经常听取质量检查的汇报,积极支持技术检查部门的工作,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2.7负责组织基层领导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征求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抓好质量管理工作。

3、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责任

3.1工程管理部是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

3.2认真收集贯彻执行国家、部门有关质量的法规、法令、条例及企业标准;

3.3负责对项目经理部范围内各施工作业队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不按验收规范、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有权按规定对基层单位根据施工现场质量的优劣提出奖罚意见;

3.4参加质量计划、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的编制和质量问题监督整改、验收;

3.5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掌握和了解工程质量的动态,并帮助施工现场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3.6组织开展“三检”工作;

3.7及时向项目经理部经理、副经理及专业总工程师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3.8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检查、监督、归档和管理工作;

3.9组织工程的分部(分序)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3.10负责开工报告的审批,督促抓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创优计划的实施、施工技术交底和过程控制。

3.11负责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做好经济分析。

4、设备物资管理部质量管理责任  

4.1严把材料质量关,严禁不合格、质次价高、假冒伪劣材料的进场;

4.2做好所有材料质量证明和保证文件的索取工作,包括:合格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4.3对进场原材料做好保护工作。

5、安全环境监察部质量管理责任

5.1了解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并贯彻执行;

5.2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实施应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以质量求安全;

5.3根据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正确把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合理组织安全生产。

6、综合办公室的质量管理责任

6.1合理安排各职能人员,搞好部门协调工作;

6.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丰富文化生活;

6.3提供后勤服务;

6.4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提高觉悟。

7、人力资源及财务管理部的质量管理责任

7.1建立、完善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项目部财务收支活动管理工作;

7.2负责项目部对外、对内资金的结算工作,加快资金周转。

7.3负责项目部员工工资,福利补贴的发放工作;

7.4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7.5组织职工进行岗位培训,技术培训,负责职工持证上岗及换证工作;

7.6编制培训教育计划。

8、质检员质量管理责任

8.1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及人员对国家有关保证质量的方针、、指示以及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命令、措施等贯彻执行;

8.2参加工程开工前检查、工程质量定期检查,以及施工中的经常检查,并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8.3审查有关保证质量的措施,参加技术和生产会议;

8.4参加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预检及验收交接工作;

8.5参与班组施工质量自检工作,分析工程质量,随时掌握质量动态,深入班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6总结施工质量及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

8.7督促并协助现场单位建立全员性的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指导兼职质检人员的工作;

8.8对不按规定施工或违反施工规则的情况提出改正要求,必要时要签发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和质量罚款通知单,遇有严重影响后续施工质量的情况,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并报告领导处理。

9、技术员质量管理责任

9.1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参加图纸会审工作,并对施工前方的工长和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9.2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料,向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9.3参与施工质量技术攻关,对保证施工质量提出技术措施;

9.4检查现场施工是否符合图纸设计和工艺操作要求。

9.5严格按照施工过程控制程序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标记和施工日志。

10、测量员质量管理责任

10.1负责对工程测量的控制网、标高及控制轴线的复核,对基础尺寸、标高及砌体轴线位置、构配件位置的复核;

10.2在专业总工程师及工程管理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本工程的定位、放线、测平、沉降、观测记录。

11、工长及班组长的质量管理责任 

11.1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对班组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认真执行施工技术交底;

11.2尊重质检人员的工作,并组织好自检,严禁弄虚作假、偷工减料行为,开好班前会,充分发挥班组质量管理的作用;

11.3严格执行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重点抓好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工作;

11.4组织有序的文明生产,保证施工质量指标的完成;

11.5组织班组参加技术学习,针对影响质量关键因素,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

11.6组织班组成员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防治办法。 

四、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1.1自检

1.1.1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1.1.2质检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1.2复检

施工班组完成自检后上报施工作业队质检人员或上报项目部质检人员组织复检,并提供初检资料。

1.3终检

质检人员完成复检验收后连同初、复检资料上报质检工程师或终检工程师组织终检验收。

2、单元、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2.1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单元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工程管理部主任会同质检员、技术员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2.2分部工程完工由专业总工程师联同工程管理部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单元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2.3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将工程技术文件上报联合体验收小组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验收小组审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3、隐蔽工程检查及验收制度

3.1凡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如各类基坑和基础工程,各类工程钢筋布置和防水层,砼工程预埋件等,均应经质检人员检查并签证,方准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2隐蔽检查应及时。先由作业班组负责人自检合格后,备齐有关附件,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到现场办理检查验收;

3.3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必要时应及时报上级解决,也可约请勘察、设计单位参加;

3.4检查时除按工程报验单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查看设计图纸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长度进行询查,将询查的情况记入施工日志;

3.5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3.6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3.7对关键或重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要进行现场照相或录像,保留影视资料;

3.8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由工程管理部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4、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4.1图纸会审工作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进行,按工程类别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查找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4.2图纸会审必须做好记录,由工程管理部将提出的问题及时上报监理、设计单位解决,并详细记录,形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列入工程档案;

4.3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都要申报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4.4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5、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5.1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5.2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同时应按照批(频)次及时做好材料标识和进场检验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5.3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部签发的材料调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5.4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5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6、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6.1砼、砂浆试块由项目部实验室指定专人制作、养护、试压。

6.2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6.3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

6.4如果试块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并上报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补强措施,并做好记录。

6.5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原件由试验室保管,复印件上报工程管理部备案,竣工后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7、现场材料存放与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材料质量和满足要求,特拟定以下规定对现场材料进行文明规范管理控制。

7.1钢材:

7.1.1钢材进入现场必须分规格放在钢筋棚边上的指定地点,并在每种规格钢筋上挂上钢筋规格。

7.1.2堆放钢筋的架子下面要垫上石子,将石子夯实。并在上面垫上方木,同时将其架子四周的立杆固定住。要保证外架的刚度。

7.1.3钢材堆放处要搭设防雨棚,并要求有运输道路直通钢筋棚。

7.2石子、砂:

现场砌筑石子、砂堆料隔墙,不得出现混仓现象,并在旁边挂上材料名称及规格,同时在边上设置排水沟。

7.3水泥:

7.3.1入库的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产日期分别堆放,并树立标志,作到先到先用,并防止混渗使用。

7.3.2为了防止水泥受潮,现场仓库应尽量密闭。包装水泥存放时,应垫起离地约30㎝,离墙也应在30㎝以上。堆放高度一般不要超过10包,临时露天暂存水泥也应用防雨蓬盖严,底版要垫高,并采取防潮措施,一般可用油毡,油纸或油布铺垫。

7.3.3水泥储存时间不宜过长,以免结块降低强度。

7.4粉煤灰、外加剂参照水泥存放要求执行。

8、工程试验检测制度

8.1项目经理部试验室设专职试验人员,配备先进的试验设备,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试验及检验工作。

8.2对钢材、水泥、混凝土掺加剂、防水材料、焊剂等原材料严格验收其产品性能。

8.3对砂、石等粗细骨科、工程用水等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合污量化验、水样分析,确认达到标准时,才能投入使用。

8.4配合现场混凝土,锚固砂浆、钢筋焊接,及时提供施工配合比和工艺参数,进行取样试验分析,掌握工程质量的动态变化,及时指导和控制各工序质量。

8.5各级试验人员及时做好各种试验资料的分析整理工作,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指导,并随时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进行复查试验的各种便利条件。

9、质量例会制度

9.1项目部每月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召开项目部质量例会。项目部经理、副经理、专业总工程师、技术员、质检员、工长、施工班组长均应参加。

9.2质量例会对本月将要施工的过程质量提出要求,由项目技术员、质检员负责按周计划分解后,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实施。并对上月施工质量进行总结。

9.3质量例会时应汇报各项目的质量控制情况以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9.4质量例会应有会议记录,应注明与会人员并如实记录会议内容。

10、技术交底制度

10.1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项目、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并经复核签字后方可下发。

10.2项目专业总工程师对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10.3技术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10.4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10.5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1、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11.1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以便及时处理解决。

11.2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11.3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工程管理部应立即向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并填写《重大质量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相关部门要协助工程管理部开展工作,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2、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12.1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阶段性检查评比中,质量满足要求,工程验收被评为优良级的,受到建设单位通报表扬的相关人员根据其贡献大小,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

12.2在阶段性检查评比中发现质量问题,受到批评的,未达到优良级标准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12.3因人为因素造成返工,造成经济损失的,取消阶段性奖励,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五、附  则

1、本制度未明之处,执行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

2、本制度解释权归本项目经理部。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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