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电子货币的风险与研究
2025-10-03 15:06:54 责编:小OO
文档
电子货币的风险与研究

姓名:          学号:         班级:  

摘要:电子货币业务的广泛应用必然引起对其的研究和规范,电子货币具有与传统货币不同的特点,因此会带来特有的风险,本文阐述了电子货币的风险、风险管理以及对电子货币发展的建议。

关键字:电子货币 风险管理

一、电子货币的产生及其特征: 

1.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 ,是指用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方法将该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能够清偿债务。从字面上看就是采用电子形式的货币,它不具有实体性,而是电子载体所包含的信息,其价值以电子形式储存。1973年Roland Mornno发明了IC卡作为电子货币,揭开了网络货币发展的序幕。1993年,我国开始组织实施金卡工程,即以电子货币应用为重点启动的各类卡基应用系统工程,旨在加强对经济的宏观、深化金融改革、加速金融商贸现代化建设。现在人们所称的“电子货币”,所含范围极广,如信用卡、储蓄卡、IC卡、消费卡、电话卡、电子支票、电子钱包、智能卡等,几乎包括了所有与资金有关的电子化的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

2.电子货币的特征:①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依托,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②可广泛应用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领域;③融储蓄,信贷和非现金结算等多种功能为一体;④电子货币具有使用简便、安全、迅速、可靠的特征;⑤现阶段电子货币的使用通常以银行卡(磁卡、智能卡)为媒体。

二、电子货币优缺点     

通过和传统货币的对比,可发现电子货币具传统货币无可比拟的几个优点:

  1.在面对大量货币的传送时,电子货币通过网络通讯即可实现,而传统货币要实现这一点则需大费周折,还需要保安人员押送,无形中增大了运行成本。

  2.使用电子货币不需要面对面交易,所以你和商家即使离得很远,也没关系。

  3.使用电子货币可透支,可以先向银行贷款,提前使用货币,这是传统货币所不具备的。  

4.电子货币的使用将极大地提高资金运行的效率,降低结算成本,能利用网络迅速完成款项的收支及资金的调拨,显著地提高了资金运营的效率,而传统的货币结算主要依靠的是银行与客户面对面的进行人工操作,复杂费时。

  5.电子货币的普及将加快金融全球化的进程。电子货币与网络技术的结合,将跨越时空的,使国际贸易变得非常简单。  

但,同时也可以发现电子货币的风险:

1.发行风险。第一,由于发行主体不确定不统一,不同类型、信誉差异很大的电子货币必然同时流通,势必会出现鱼龙混杂的现象,甚至为电子假币、伪造欺诈等不法活动提供可能,从而严重影响正常的货币流通秩序,降低电子货币的流通效率,最终必将损害消费者和使用者的利益,甚至引发社会。第二,电子货币的发行只要其服务网络足够大,能覆盖所有行业和所有的消费、服务场所,那么电子货币持有人要求兑换纸币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电子货币系统的经营者只需较低的准备金就可应付用户的提取。显然,过低的准备金在意外事件发生时会给电子货币系统带来挤兑风险。第三,电子货币发行人可将准备金以外的纸币贷放出去,当他意识到贷放出去的货币也都在电子货币系统内流转时,就会产生发放电子货币贷款的冲动,以谋求超额利润。对一个国家的财政、金融体系所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产生的后果也是十分严重的。它涉及到国家货币总量的控制及宏观经济等方面的问题。第四,由于电子货币的发展前景比较好,存在很大的发行利润空间,并且对发行者的资格、技术较低,在鼓励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的前提下,会有大量的竞争者进入该领域,如何控制电子货币发行者及其行为也会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

2.运行风险。电子货币是一种特殊的网络产品,必须借助于有形的网络设备和无形的计算机运行程序才能实现流通。而开放网络的设备和程序极其复杂,任何一个环节的故障都可能对电子货币支付系统造成威胁,这就是电子货币的运行风险。运行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自然灾害和环境因素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专门从事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在资产到期时不能无损失变现的风险。当电子货币发行主体没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客户兑现电子货币或结算要求时,就会面临流动性风险。电子货币的流动性风险同电子货币的发行规模和发行余额有关。其发行规模越大,未用于结算的余额越多,其赎回所需的等值传统货币的数量也就越多。

4.安全和信用风险。信誉风险主要发生在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当电子货币系统出现功能失常、安全失当、伪币充斥而又不能很好地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以及不利的新闻报道都会影响发行机构的信誉。电子货币系统容易遭受黑客的恶意或非恶意攻击,一旦遭受攻击就会严重影响客户对这一电子货币的接受程度。电子货币只能依赖于加密、数字签名等手段而无法通过物理方式加以防伪。伪币的大量出现将会带来系统和发行机构的重大损失从而威胁到发行机构的金融稳定性。此外,消费者的信用卡号和密码等身份数据可能会被盗用,从而引发财产损失和透支等责任纠纷。如果电子货币系统没有识别伪币和欺诈及其他安全措施,就不能防范这些信誉风险,进而形成整个电子货币系统的信誉危机。

5.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在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存在缺陷时可能导致不可预期的损失。该风险通常与不适当的操作和内部控制程序、信息系统失败和人工失误密切相关。不适当的操作程序和内部控制会使电子货币系统参与机构在运作过程中陷入潜在的欺诈和伪币的困挠之中,甚至导致系统瘫痪。由于电子货币是以现金这一特定形式存在,操作程序和内控存在漏洞就会使来自于员工、消费者和商家的欺诈风险特别高,伪币也极易乘虚而入。信息系统的可靠性也是电子货币系统正常运作的关键因素。信息系统失败影响防范系统运作失常和失误所必备数据必要的完整性,最坏的情况可能导致业务中断,给发行机构造成巨大损失。此外,员工不能胜任其岗位的业务能力可能增加要求发行机构补偿损失的人工失误的风险。操作风险还会引发发行机构的信誉风险,它不仅存在于电子货币发行机构,还以其他不同的表现形式存在于电子货币系统的其他发行机构。

6.法律风险。适用于电子货币系统运作过程的法律框架的不完善及电子货币交易的特征可能会给具有合约权利和义务的参与机构带来不良影响。包括(1)商业法规存在某些空挡或不适用而难以解决合同各方之间存在的争端。由于电子货币才刚刚兴起并处在迅速发展时期,现存的法律法规不可能涵盖电子货币运作和交易各合同方的争议和纠纷。(2)电子货币的匿名性,C2C的交易方式及单个交易难以追踪等特征为洗钱、逃税等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7.利率和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因利率和外汇汇率的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提供电子货币的网络银行因为利率的不利变动,其资产相对于负债可能会发生贬值,该银行因此将承担相当高的利率风险。同时,电子货币以光速在互联网上流通,会造成利率变动的加快,传统的以利率为货币中介目标的货币将受到挑战。而由于网络银行的全天候无边界特性及电子货币的快捷性,经营者可能更易于从事界交易和国际金融业务,当外汇汇率变动时,也可能使其资产负债表中的项目出现亏损,从而面临更大的汇率风险。

三、我国电子货币发展的风险防范对策

建议制定专门的电子货币管理规定,明确电子货币的概念、电子货币业务的监督管理主体;明确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资格;明确各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就电子货币的概念而言,可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明确电子货币为一种预付储值产品,并限定电子货币具有多用途,以突出监督管理重点。

(一)电子货币的安全风险防范

对电子货币安全风险的防范,我国金融当局可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电子货币支付的技术保障。包括:(1)制定电子货币市场准入规范,建立发行机构的资格审查制度,树立电子货币的社会公信力,从源头上消除个别突发性事件造成电子货币所有人的心理恐慌而导致可能的金融风险和社会的不稳定;(2)在健全发行机构内控体系的基础上,强化金融监管,督促发行机构严格自律,努力消除内部隐患,规范运作;(3)组织技术力量和开展广泛地国际合作,堵塞电子货币支付系统可能存在的漏洞,保障电子货币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二是通过立法,对盗用他人电子货币和非法网络入侵的行为,准确界定其法律性质,加大法律的惩罚力度,形成一种强大的法律威慑力,震慑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就电子货币管理规定的具体形式而言,鉴于卡基电子货币和网基类电子货币两者之间具有明显的存储介质差别,以及即将颁布的《电子支付指引(第二号)》涉及非金融机构的电子支付问题,可考虑单独制定《多用途储值卡管理办法》,将网基类电子货币管理规定内含于《电子支付指引(第二号)》。因为多用途储值卡业务涉及交易数据的清分、轧差,因此也可考虑在即将颁布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中涉及卡基电子货币的管理规定。

(二)电子货币的信用防范 

首先,金融当局应积极研究电子货币发展的不同阶段的特点,制定电子货币规范化运作的法律、法规,要明确界定各参与机构及所有权人的权利义务,适时地对新出现的问题,会同立法机关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

其次,金融当局可将电子货币的发行及管理纳入金融监管体系之中,避免出现金融监管缺位。具体措施:(1)设立“电子货币特别账户”管理机构,规定发行机构要在该机构开设电子货币特别账户,由该机构对电子货币账户进行集中管理,以便金融当局能随时掌握我国电子货币的规模和余额,为制订监管法律、法规提供准确的依据。(2)根据电子货币发行机构电子货币余额向其征缴准备金,增加其“漏出”效应、降低乘数效应,防止人为的放大社会信用规模而放大信用风险。(3)建立预警机制,甄别大额电子货币支付和不正常电子货币支付,并对其进行更加严密地监管,防止信用风险扩散。当然这需要明确“大额支付”和“不正常支付”的界线,防止走向另一个极端——监管过度而浪费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和造成支付的不便。(4)对非银行电子货币发行机构要规范其预收款的使用和资金头寸管理。金融当局应合理规定一个最低必须用于其所提供的服务或商品范畴的资金比例,以保证非银行电子货币发行机构能够履行其自身承诺的义务。(5)建立健全电子货币的结算清算系统,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合理选择个人信用评价指标,加速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就电子货币业务的监督管理主体而言,可以借鉴港澳关于电子货币的监督管理做法。《银行业条例》规定,只有持牌银行才能发行多用途储值卡,非银行服务提供商经过授权,也可以成为接受存款的公司,发行或者促进发行多用途储值卡。《银行业条例》还规定,授权金管局(HKMA)监管多用途储值卡,但HKMA必须在监管中寻找一种平衡:一方面要维持支付体系的稳定;另一方面又不能阻碍竞争,抑制社会创新。如果多用途储值卡的发行和使用给支付体系带来轻微的风险,HKMA可以豁免多用途储值卡的核准过程。在澳门,金融管理局(AMCM)则按照《金融体系法律制度》第二十二条中关于成立信用机构的要求,对申请成立发行多用途储值卡的公司进行核准。

(三)电子货币的国际传递风险防范

我国金融当局应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应对此类风险。(1)开展国际间合作,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严密监控和防范借助电子货币的偷逃和骗取国家税款(关税和出口退税)、非法资金外逃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的金融犯罪行为。(2)对国内持电子货币出境消费的个人,应规定必须持有的电子货币最低额度和最高信用额度;对采用电子货币结算的电子商务活动,采取电子支付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制度;与他国金融当局合作,签订双边电子货币结算清算协议,消除汇率风险和金融风险的国际间传递。(3)建立适应电子货币国际结算清算的国际金融形势评估体系,防范金融风险向国内传递。

在网络技术进步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两驾马车共同推动下,电子货币挟持巨大的优势,合着时代的节拍,正在动摇传统支付手段的支配性地位,即将开创人类社会一个全新的货币时代。但在乐观的同时,也应正视电子货币带来的风险,金融监管当局对此要有足够地警觉,并要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使我国既能充分享受电子货币带来的好处,把握住发展的机遇,适应金融变革的趋势;又能防范电子货币带来的潜在风险对我国金融体系、经济生活的负面冲击。 

参考文献:

1、百度李志明论文

http://hi.baidu.com/%C4%BE%B4%BD%CD%D0%C8%F9/blog/item/78bfd3fc4388fd3d5d600862.html

    2、周启海.论我国电子货币微观成本和宏观安全机制创新[J].重庆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11(1):27.

2、陈雨露,边红卫.电子货币发展与银行面临的风险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02(1):32. 

3、黄.货币银行学[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1. 

4、复旦大学 何光辉 《电子货币系统的风险及其控制》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