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管表5
编号: 年 月 日
| 工程名称 | 分部工程 | 雨水、电力工程 | |||
| 分项工程名称 | 沟槽开挖 | ||||
| 交底内容: 一、总体要求: 1.工人入场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3.沟槽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要求进行; 4.开挖深度超过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 沿0.5m处设两道1.2M高护身红白相间钢管栏杆,立杆埋入地下不小于50cm,还应设置人员上下坡道宽度不小于80cm,坡道应设置1.2m高护栏,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5.任何人严禁在坑底休息; 6.基坑上口周边必须做挡水台和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保证边坡的稳定; 7.夜间挖土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8.沟槽开挖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9.开挖沟槽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机械伤人或坠土伤人,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工作; 10.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11.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在挖土机工 作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作业; 12.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13.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 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 工作,有护坡桩和护坡墙的基坑在开挖时,定人定时对边坡进行监测; 14.基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高度不低于1.2M,人员不得趴在栏杆上往坑底看; 15.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攀边坡上下; 16.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不得放手让车自动翻转; 17.基坑清土时,应从开始,退向坑边,已清理好的地方不再上人,浇筑砼时,施工人员可站 在木板上操作,尽可能减少对基底土的扰动; 18.重物距边坡应有一定距离,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度部 不超过1.5M,材料堆放应不小于1M; 19.挖土机也按规定离坡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车事故,一般距离不小于1-1.5M; 20.坑上人员不得向坑内扔抛物品,避免物体打击事故; 21.土方外运时,在门口设立清扫站,派专人拍实车上的土,扫干净车轮上的土,确保道路上无遗 洒,并设专人洒水降尘; 22.土方开挖时,禁止酒后作业,严禁嬉戏打闹,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二、技术要求 1、各施工队施工范围:一队:K1+411.43-K1+0;二队:K1+0-K1+855.56;三队:K1+940.83-K2+174; 四队:K2+174-K2 315.63;五队:K2+403.13-K2+600段雨水暗渠及电力沟槽。 2、结构形式:K1+411.43-K1+695段雨水暗渠标准断面尺寸为7*2.9m(K1+552-K1+0段由7*2.9m渐变至7*2.72m),钢筋混凝土现浇双孔箱涵,外径尺寸为7.7*3.6m,垫层宽7.9m,厚0.1m;K1+965-K1+855.56及K1+940.83-K2+175段雨水箱涵标准断面尺寸为6.0*2.5m,钢筋混凝土现浇双孔箱涵,外径尺寸为6.7*3.2m,垫层宽6.9m,厚0.1m;K2+175-K2+315.6雨水箱涵标准断面尺寸为4.0*1.7m,钢筋混凝土现浇单孔箱涵,外径尺寸为4.7*2.5m,垫层宽4.9m,厚0.1m; K2+174-K2+315.6雨水箱涵标准断面尺寸为3.0*1.7m,钢筋混凝土现浇单孔箱涵,外径尺寸为3.6*2.3m,垫层宽3.8m,厚0.1m。电力沟槽为2.0*2.1m,钢筋混凝土现浇单孔箱涵,外径尺寸为2.5*2.6m,垫层宽2.2m,厚0.1m 3、7*2.9m箱涵沟槽开挖断面要求:沟槽底宽11.8m(雨水暗渠、电力沟合槽开挖),1:0.33放坡,放坡上口宽约14.8米。其它结构种类箱涵按此类推。 4、机械开挖至槽底预留20cm后进行人工清理至槽底标高。 三、质量标准 沟槽允许偏差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 范围 | 点数 | ||||
| 1 | 槽底高程 | 土方 ±20 | 两井之间 | 3 | 用水准仪测量 |
| 石方 +20、-200 | |||||
| 2 | 槽底中线每侧宽度 | 不小于规定 | 两井之间 | 6 | 挂中心线用钢尺量,每侧三点 |
| 3 | 沟槽边坡 | 不陡于规定 | 两井之间 | 6 | 用坡度尺检验,每侧三点 |
基坑开挖施工风险辨识及预防措施表表
| 序号 | 危险源名称 | 危险源级别 | 风险产生的原因 | 预防措施 |
| 1 | 基坑坍塌 | 重大危险源 | 基坑土方开挖未分段、分层开挖,未能及时支护。 | 加强对土方开挖的监控,制定安全有效的开挖方案,分层不超过2m及时进行支护,同时在开挖前必须及时抽排明水,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交底,技术人员在场旁站防止超挖。 |
| 2 | 基底隆起 | 重大危险源 | 基坑开挖后,地基卸载,土体中压力减少,土的弹性效应将使基坑底面产生一定的回弹变形(隆起)。加之基坑面积大、如果浸水、或暴露时间太长极易发生基底隆起。 | 1、基坑周边防止超载,采用有效抽排明水及降水方案,基坑采用机械挖土,坑底应保留200~300mm厚基土,用人工清理整平,防止坑底土扰动。20cm层人工挖土、基底排水盲沟和素混凝土垫层要在24h内完,随即抓紧浇注底板,底板混凝土在垫层浇筑完后的最短时间内完成; 2、开挖前对围护结构可能渗漏的部位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基坑开挖过程中加强基底隆起监测; 3、若正在挖最后30cm土时遇下雨,更要抢,要挖一小段,浇一小段垫层,不能停。如造成垫层标高不符合要求,则待雨停后,再凿去重浇垫层,以保证坑底土不被软化,避免因此而引起基底隆起。 |
| 3 | 触电 | 一般危险源 | 带电设备(设施)或电缆线老化、破皮,使用不合格的电动工具,用电设备(设施)或电缆线路未安装或安装不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电缆随便拖地导致电缆破皮,电器设备、电路维修、停送电、电工、焊工作业等不规范用电 | 加强现场用电管理,现场所用电箱必须使用贴有“CCC”认证标志的电箱,接地装置完好;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保护”,电缆满足三相五线制要求,单相用电设备电缆必须为三芯电缆,电缆粗细必须满足用电设备功率和绝缘性要求,且用电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接地装置做到防患与未然。用电设备维修必须关闭对应配电箱,并且在维修过程悬挂“禁止合闸有人检修”警示牌。照明线路与动力线路分开设置。 |
| 4 | 机械 伤害 | 一般危险源 | 机械设备外露转动(运动)部位未安装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损坏,未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与保养,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 1、防护装置:挖机等机械设备的外露传动轴、转动轴、齿轮、叶轮、皮带轮、皮带等凡是人体能够触摸的地方都必须安装防护罩封闭,防护罩必须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性能合格,安装必须牢固可靠,对可移动式的防护罩要用锁卡装置锁紧,以防松动;防护罩上严禁站人和人坐在其上操作; 2、遵守规程、正确操作:施工中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各种工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手持工具应正确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3、挖掘机在挖土等作业半径距离内严禁有人走动或作业,派有专人指挥; 4、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
| 5 | 交通车辆 伤害 | 重大危险源 | 材料运输车、运土车场内车辆行驶速度过快,驾驶员违章驾驶,疲劳作业,指挥人员违章指挥,车辆机械故障,道路夜间照明不良等 | 1、所有进场车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符的有效驾驶证照,严禁违章驾驶、疲劳驾驶; 2、进出现场大门设专人检查车辆情况,场内装卸设备、材料、土方和倒车时设专人负责指挥; 3、未授权的车辆不准进入现场,只有设有座位的车辆才能带人; 4、任何车辆在场内行驶或移动设备材料时不得超过5km/h; 5、运出场的设备、材料、土方装车牢靠,严禁超高超宽超重,并设专人对车辆进行冲洗,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场; 6、现场道路布置合理、夜间照明要符合施工要求。 |
| 6 | 临边防护 | 一般危险源 | 作业人员带安全帽,未安装防护栏杆,扶手等设施缺乏或有缺陷 | 1、选用证照齐全合格的安全帽,并做到正确佩戴; 2、准高空作业或1.5-2m高物体上行走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作业人员坠落滑倒受伤; 3、基坑周边、上下走道安装高度不低于1.2m 的二道防护栏杆; 4、严禁作业人员在各种操作平台上休息。 |
| 7 | 防火 消防 | 一般危险源 | 电气设备或所用电器线路老化损坏,现场切割焊接高温焊渣等使用或操作不当 | 1、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发现损坏或老化破皮时及时修理更换; 2、现场配电箱旁、发电机旁、宿舍、食堂等场所配备足够类型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
| 8 | 中暑 | 一般危险源 | 气温较高、工人劳动强度大、作业时间长 | 1、合理安排工人作业和休息时间,避免在中午温度较高时候施工作业。 2、施工现场设置工人休息区并提供相应的防中暑茶水,方便工人休息和避暑。 3、现场应急物资库配备中暑应急急救药品。 4、对工人进行施工作业防暑知识的宣贯和教育。 |
1、开槽时应注意保护现有管线,开槽距离两侧建筑物较近时,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地下水位较高时,施工前需做好施工排水、降水工作。
3、开槽后如发现地质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达不到设计要求,要及时通知项目部,项目部通知甲方、设计、监理、地质等部门,共同商定处理方案。
| 4、所有废除管线、地下构筑物需全部挖除。 | |||||
| 交底单位 | 接收单位 | ||||
| 交 底 人 | 接 收 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