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简阳市海天水务简阳污水处理厂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重庆市洋埔森园园林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规遵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简阳市海天水务简阳污水处理厂
施工单位:唐天华
二、承包方式:移栽、乔木、灌木(不含竹类及杂树,此项另行计价)。
三、乙方负责:机械、人工、寸木、养护三个月。
四、工程内容:厂区内树木移栽。
开工日期:2014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4年 月 日(总工天 天)。
五、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工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在施工场地卫生做到日产日清,水源由甲方负责提供。
六、质量要求:树木在原地生长正常的,移栽到另处,乙方保证在95%(百分之九十五)的成活率;乙方在养护期负责按实不定期养护。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黄角树 | 1 | 株 | |||
| 天竺桂 | 87 | 株 | |||
| 紫薇 | 34 | 株 | |||
| 广玉兰 | 5 | 株 | |||
| 樱花 | 30 | 株 | |||
| 柳树 | 5 | 株 | |||
| 白玉兰 | 2 | 株 | |||
| 红叶李 | 6 | 株 | |||
| 女贞球 | 株 | ||||
| 海同球 | 12 | 株 | |||
| 红继木球 | 17 | 株 | |||
| 十大功劳 | 19 | 株 | |||
| 山茶花 | 14 | 株 | |||
| 小叶女贞 | 50 | 株 | |||
| 八角金盘 | 20 | 平方米 | |||
八、厂区内移栽树种,在乙方进场,甲方先支付乙方预付金 200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在工程完工之日押 2000.00 元(大写:贰仟元整)养护费外的工程款两日内一次性结清。
九、养护期在竣工之日起乙方养护三个月,在养护期满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给付乙方押金 2000.00 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十、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单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约按本合同总产值的5%违约金算给付对方。
十一、注:如因甲方人员故意造成树木损坏死亡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共三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