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教基字[201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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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无证幼儿园排查和规范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历阳一、二、三、四小:
为进一步了解我县无证民办幼儿园办园情况,切实规范办园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省厅《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排查和规范治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1]94号)精神,我县曾于2011年11月对各地无证民办园办园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现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治理,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地查看工作。各校必须于3月28日(下周三)前立即行动起来,落实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工作机制,立即对辖区内无证园办园情况进行实地再排查、再核实、再整改、全覆盖,做到一园不漏,不留死角。
二、做好排查建库工作。各学校要按照省里确定的排查内容进行排查,对排查情况要登记造册,填写好《无证幼儿园情况登记表》(一园一表)和《无证幼儿园摸底排查登记表》(三表),汇总形成信息库。
三、做好分类治理工作。对排查结果要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分别限时提出处理意见,以当面汇报和文字报告两种形式向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汇报,同时将文字报告于3月28日前抄送至县教育局。
四、做好相关表格上报工作。各学校要将《无证幼儿园情况登记表》(一园一表)和《无证幼儿园摸底排查登记表》(三表)于3月28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一并上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五、形成合力提高排查治理效果。各学校务必主动联系门,同时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居委、村委会作用,争取的大力支持,保障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省教育厅、省厅《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排查和规范治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1]94号)及2类计4个附表
和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