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年4月20日
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主持人:刘伟伟
参加单位:
质检单位:武汉市江夏区建筑管理站质检科
建设单位:武汉市江夏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武汉市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北科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人员:详见会议签到表
会议内容:
验收范围:江夏区人民审判法庭及附属设施用房幕墙工程
施工单位:
我公司于2014年3月进场施工,从测量放线,龙骨安装及面板制作安装,我公司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各种材料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及时报送监理,并做了部分材料的抽样送检。资料整理情况:本工程幕墙分部工程的自检资料、检查记录、幕墙上墙连接固定点做的隐蔽检查及原材料质量证明等资料真实、有效,经我项目部自检为合格。
请各参加单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监理单位:
施工过程中我监理部均实行旁站施工,各种材料报验齐全,检测报告合格。隐蔽资料等工程资料基本完整,齐全合格。同意验收。
设计单位:
现场施工符合图纸设计相关验收规范要求,检测报告等相关工程资料均符合要求,同意验收。
质检单位:
江夏幕墙工程此次组织验收,总体来看,外观质量较好。经过对监理单位签审的资料进行查看,相关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合格,所用材料均按要求进行了取样检测,其结果是合格有效的。听取各参建方意见,同意验收。
建设单位:
江夏区人民审判法庭及附属设施用房幕墙工程石材幕墙分部工程于2014年4月开工,于2015年4月施工完成并组织此次验收,本工程在各方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严把质量关,按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完毕。各种建筑材料均通过试验、质检,每道工序均由区质检站领导认真监督、验收,帮助指导,做到质量合格,具备了幕墙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总的来说,我方是比较满意的,并同意将此次幕墙分部评定等级为合格工程。
建设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设计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