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我矿运输、行人的安全,结合我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人员行走主斜井绞车巷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管理制度,行走前必须与上下绞车把钩工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行走。严禁任何人未经联系私自行走。
二、各生产班队上下班行走斜井绞车巷时,必须由当班队长亲自打电话与绞车工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组织本班队员统一行走。
三、井下人员行走运输大巷发现有矿车通过时,必须及时进入躲避硐室避让,待矿车通过后方可行走。
四、矿车在推进运行过程中,必须注意前方,当发现前方有人行走或施工时,必须及时减速或停车,确认前方无危险后方可正常推进。
5、任何人员需在斜井或绞车巷作业时,必须亲自打电话与绞车工交待清楚,除本人外,任何人打铃或电话通知都不得进行拉放车作业。
6、提升司机,摘挂钩工,必须由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持证上岗,并按章操作。
七、每次开车前,提升司机,摘挂钩工必须认真检查绞车,钢丝绳、大钩、矿车的连接装置,阻车器必须保证完好,并随时处于关闭位置,否则不得提升。
八、斜坡提升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严格按信号指令提升。
九、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摘挂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十、矿车掉道,严禁用绞车硬拉复位。
十一、提升过程中,在突然停电或发生其他故障时,不能刹车太猛。
十二、严禁非绞车司机开车,不得盲目服从指挥,违章操作。
十三、绞车司机要坚守岗位,确因有事需暂时离开,要停电闭锁,禁超拉超挂。
十四、本制度制定之日起必须严格执行,若有不安规定违章者按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安监站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