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确定工程所需要的材料,经项目部经理确认、签字后报送工程项目部。(球墨铸管提前3天报送,管件、阀门、PE材料及用量少、不常用的材料提前7天报送)
2.工程项目部负责联系供应商供货,并要求供应商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供货到施工单位指定地点。
3. 材料到场后,工程项目部材料员及施工单位材料员同时到场,现场双方共同检验清点,经初检合格后,有工程项目部材料员在接货单上签字签收,接货原始单据、材料合格证、质量报告等资料,有工程项目部材料员接收保管。
4. 经双方清点检验的材料,现场填写一式两份领料单,由工程项目部材料员与施工单位材料员签字完成材料移交手续,至此,材料的保管、使用及后续工作完全移交施工单位管理。
5. 经双方初检的材料,在安装过程中,若发现材料自身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第一时间通知工程项目部分管人员,并及时留存影像、文字等取证资料,有工程项目部进行后续调换或组织赔偿工作。
6、工程完工后,在工程项目部组织验收之前,双方清点该工程余料,填写剩余材料保管单(一式两份,各执一份,签字人员:工程项目部材料员、分管领导;施工单位材料员、项目经理),并交由水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保管。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