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
1.0.2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应向建设单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实施建设工程监理施工阶段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它文件。
3.图纸审查材料及合格证。
4.施工图纸。
5.招标文件,投标书。
6.让建设单位提供基本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档案柜。
7.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材料。
对于建设单位不要一味奉承迎合,我们一定要专业的知识和个人人格魅力尊严去开展工作。
1.0.3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 并审核,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2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3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5 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6 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0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
1.0.9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2 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
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总监理工程师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9 监理员
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10 监理规划
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11 监理实施细则
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0.12 工程计量
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核验。
2.0.13 旁站
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
2.0.14 巡视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
2.0.15 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
2.0.16 见证取样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迸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2.0.17 工程延期
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长的时间。
2.0.18 工期延误
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施工期延长的时间。
2.0.19 工程临时延期批准
发生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时所作出的临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2.0.20 工程最终延期批准
发生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时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2.0.21 监理日志
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况所做的记录。
2.0.22 监理月报
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等分析总结报告。
2.0.23 设备监造
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2.0.24 监理文件资料
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