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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G0.95—1.0—AII锅炉安装施工方案
2025-10-04 22:12:30 责编:小OO
文档
DZG0.95—1.0—AⅢ锅炉安装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1.1东营市东营区汇丰盐业有限公司购进的DZG0.95—1.0—AⅢ锅炉是泰安金山口锅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单锅筒纵置式链条炉排锅炉。设备审批编号GJ06020118。产品编号:2006Q34-9,制造日期:2006年04月24日。

1.2锅炉现场安装由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

1.3工程主要施工内容:

1.3.1锅炉本体吊装就位、校正。

1.3.2锅炉辅机安装。

1.3.3管道、阀门、仪表安装。

1.4工程施工工期:本台锅炉计划于2006年6月20日开工,2006年7月10日竣工。

二、施工准备

2.1首先组织编制锅炉安装施工方案及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派专人携带“规程”规定的有关资料到锅炉使用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锅炉安装施工审批和备案手续。

2.2制定具体的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确定相应的质量检验措施及检测手段。

2.3组织以锅炉安装为主的施工班子。配齐以管工、钳工、焊工、起重工、电工、仪表工各类专业施工人员,按计划提前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详见告知书)。

2.4根据本台锅炉安装的需要配备相适应的施工机具并提前运至施工现场(施工机具表附后)。

三、施工部署

3.1根据锅炉安装工程的特殊要求和整装锅炉施工工艺规定进行部署。

3.2锅炉安装施工工艺程序:

锅炉本体及部件检查——锅炉基础验收——基础测量放线——锅炉本体吊装就位找正——锅炉辅机安装及烟风道安装——管道、阀门、仪表安装——水压试验——烘炉、煮炉、负荷试运行——整体交工验收

3.3锅炉安装施工的技术要求和质量验收依据。

3.3.1劳人锅[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3.2 GB50273-19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3.3 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3.4 GB50236-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3.5 GB50275-98《压缩机、风、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四、锅炉安装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4.1设备基础放线

锅炉本体按图纸放出纵向基准中心线——由炉前至炉后并作好明显标识;横向基准中心线——炉排前轴中心线左右作好明显标识。标高基准线在锅炉四周作标识,锅炉纵、横基准线放线测量使用经纬仪,标高基准线测量使用水准仪。

4.1.1附属设备基础放线均依据锅炉基准中心线为准进行布置放线。

4.1.2 各基准线两对角线长度偏移最大不超过5mm;标高基准线间相对偏差为±2mm。

4.2锅炉大件安装

4.2.1链条炉排就位前,首先将渣斗放入出渣坑内。

4.2.2将链条炉排吊装放置在基础上并校正水平,其左右倾斜面度不大于5毫米,否则应将低的一侧用垫铁垫高,可采用透明塑料管对前后轴中心测水平,偏差不大于3毫米。

4.3锅炉辅机安装

4.3.1煤斗及加煤机安装

4.3.1.1煤斗安装

4.3.1.1.1旋转调节螺母来调整煤闸门,使其底平面的左右两端至炉排面的距离相同,误差不大于5毫米。

4.3.1.1.2调整指示盘使煤闸门底平面与炉排面之间距离和指示盘的指示值一致,先拧压拧紧螺栓,转动指示盘,使指示针所指的数字与实际高度相同,然后拧紧压紧螺栓,此时指针转动应灵活,但又不随指示盘一起转动。

4.3.1.1.3煤斗就位时,煤斗与前拱面板之间,煤斗与前包头支撑之间要嵌石棉绳或石棉带,防止漏风。

4.3.1.1.4拧紧定位螺栓,并使煤闸门上、下能灵活移动。

4.3.1.2加煤机安装

4.3.1.2.1加煤机两道轨纵横中心线与安装基准线重合度允许偏差3mm。

4.3.1.2.2加煤机道轨重垂直度为1‰。

4.3.1.2.3加煤机上滚筒的水平度0.5‰。

4.3.1.2.4加煤机上下行程开前应准确,且上下运行应灵活,无卡斗现象。

4.3.1.2.5提升机滚筒运转平稳,不跑偏。

4.3.1.2.6加煤机道轨底部与预埋件固定牢固,上部与煤斗固定牢固,煤斗上升下降应灵活。

4.3.2调速箱安装

4.3.2.1链条炉调速箱安装时根据锅炉横向基准线校正基础位置及各预留螺栓孔的几何尺寸及其基础的标高尺寸。

4.3.2.2调速箱就位时根据炉排前轴的实际位置来调整调速箱位置,调速箱出轴必须与炉排前轴同轴。

4.3.2.3调速箱底盘部分用地脚螺栓固定在基础上,校正后进行二次灌浆。

4.3.2.4箱底与底盘之间在水平方向留有可作纵向移动的间距,以便调整炉排松紧。

4.3.3风机的安装

4.3.3.1鼓风机的安装

4.3.3.1.1鼓风机安装找正使用垫铁找平、找正,垫铁选用成对斜垫铁,然后二次灌浆找平基础。

4.3.3.1.2鼓风机在安装前,检查机壳及叶轮是否有损坏现象,电机与机壳的紧固是否牢固可靠。

4.3.3.1.3鼓风机整体安装就位时,以基础基准线为准。

4.3.3.1.4鼓风机中心标高和位置偏差±2mm,纵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5‰(在主轴上进行测量)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在机壳中分面上测量)。

4.3.3.1.5浇筑地脚螺栓砼合格后,紧固地脚螺栓。

4.3.3.1.6风机调整合格后安装风罩及调节机构。

4.3.3.2引风机安装

4.3.3.2.1引风机安装时根据锅炉基准线,安装引风机本体,安装时检查风机轴承座和底座的结合程度,使用垫铁调整纵横水平度,测量时使用框架水平仪找平找正。

4.3.3.2.2引风机底座纵向水平度不大于0.2‰;横向水平度不大于0.3‰。

4.3.3.2.3测量叶轮四周间隙是否均匀,其偏差轴向间隙是叶轮外径的1%。

4.3.3.2.4然后安装进烟管和调节装置,校正紧固后风机和调节装置转动应灵活无任何摩擦现象。

4.3.4螺旋式出渣机安装

4.3.4.1根据地基图所示装配尺寸,从右侧斜槽中放入出渣机,先把出渣机的渣斗与锅炉出渣口连接,并在连接口法兰处填入石棉垫片,然后起吊出渣机槽体,调整装配中心,固定出渣机撑架,最后连接渣斗与出渣机槽体。

4.3.4.2装上电机与传动装置连接,用手转动从动轮链条,转动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4.3.4.3接通冷却水装置,接通电源,运转不漏水为合格。

4.3.5烟风道、省煤器安装

4.3.5.1省煤器安装

4.3.5.1.1铸铁省煤器为组合件出厂,安装前应逐根进行检查(可见部分)有无翼片损坏现象,每根破损翼片不应大于总片数的5%。

4.3.5.1.2先安装省煤器支架,支架安装在省煤器基础上,依据锅炉纵、横中心进行找正、找平,其偏差不能超过下列要求:

A支承架的水平方向位置偏差允许±3mm。

B支承架的标高允许偏差±5mm。

C支承架的纵向和横向水平度1‰。

4.3.5.1.3支承架校正固定牢固后吊装煤器就位,然后进行前后烟箱的安装。

4.3.5.1.4各法兰间要嵌石棉带或石棉绳保证密封性。

4.3.5.2烟风道安装

4.3.5.2.1烟风道安装按图纸要求进行组装连接,安装烟风道前,首先安装支吊架。

4.3.5.2.2烟风道安装时先在地面上组装,保证各法兰接口处的密封性,各螺栓紧固均匀,分段吊装组对。

4.3.5.2.3烟风道安装完毕后对各接口进行漏风检查(用烛火靠近接合处,看烛火是否偏斜)

4.4管道、仪表、阀门的安装

4.4.1管道安装

4.4.1.1 锅炉蒸汽出口管道由锅炉顶部至分汽缸部分使用煨制弯头热弯,弯曲半径尺≥3Dw。

4.4.1.2锅炉本体其他管道φ57*3.5、φ25*2.5的管道也采用冷弯、弯曲半径尺≥Dw。

4.4.1.3蒸汽管道锅炉顶部采用吊架,分汽缸上部采用固定支架。

4.4.1.4管道安装时焊缝接口中心距离,直径不小于200mm。

4.4.1.5焊缝距支架间的距离不小于50mm。

4.4.1.6管道安装工艺及要求

4.4.1.6.1管道安装时按照施工图纸中有关工艺要求和《汽规》中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4.4.1.6.2管道布局要合理、美观、保证各种管道的疏水坡度。

4.4.1.6.3支吊架布局应整齐,间距合理,结构牢固,不影响系统的膨胀要求。

4.4.1.6.4管道安装组对时均采用V型接口,坡口加工使用坡口机,连接时不得用强力对口,平直度公称直径小于100mm时允许偏差1mm;公称直径大于100mm时允许偏差2mm,(距接口中心200mm)但全长允许偏差不超过10mm。

4.4.1.6.5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

A座标允许偏差15mm

B标高允许偏差±15mm

C水平管道平直度DN≤100mm,2L‰最大50mm,DN>100mm时,3L‰最大80mm。

D立管铅垂度5L‰,最大30mm。

4.4.1.6.6连接泵的管道,其固定焊口应远离泵,管道与泵连接前,应在自由状态下,检验法兰的平行度和同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

机器转速(r/min)

平行度(mm)

同轴度(mm)

3000-6000≤0.15

≤0.50

>6000

≤0.10

≤0.20

4.4.1.6.7管道组成件必须使用与原材料相符的材料不得使用冲压丝扣件。

4.4.1.6.8不同压力的排污、疏放水管不得接入同一根母管上,安全阀放气管如通往房顶时,应加装泄水管,并不得装设任何阀门。

4.4.2阀门、仪表及附件安装

4.4.2.1阀门安装前,应检查填料,其压盖螺栓应留有调节裕量,并进行1.5倍设计压力的强度试验,抽查数量为各种规格型号的20%,但最好全部进行强度试验检查。

4.4.2.2阀门安装时应注意按介质流向确定其安装方向,当管道以法兰连接时,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

4.4.2.3水平管道上的阀门,其阀杆及转动装置按设计规定安装,动作应灵活,操作应方便。

4.4.2.4阀门安装时不得强力连接,受力应均匀。

4.4.2.5安全阀安装时应垂直,安装前应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原部门进行调校并加铅封。

4.4.2.6压力表安装时应装设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应防止受到高温、冰冻和震动影响。

4.4.2.7 蒸汽空间设置的压力表应有存水弯管,存水弯管内径不小于10mm,压力表与筒体之间的连接管上应装有三通旋塞,以便吹洗管路,卸换校验压力表,汽空间压力表上的三通阀门应装在表与弯管之间。

4.4.2.8水位表安装,水位表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安装时水位表应设指示最高、最低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识。

4.4.2.9连接管使用φ32*3的无缝管,并尽可能的缩短,水位表和锅筒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装调阀门。

4.4.2.10水位表中心线与锅炉中心线的不水平度误差不大于2mm。

4.4.2.11电感式传感器安装不水平度误差不大于2mm。

4.4.2.12其他阀门、仪表安装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4.5管道焊接工艺

4.5.1要求

4.5.1.1本台锅炉本体蒸汽管道、锅炉给水管道、排污管道、仪表管道等承压部位的管道焊接,必须由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合格项目的焊工施焊。

4.5.1.2本台锅炉管道焊接采用手工电弧焊。

4.5.1.3焊接设备使用交流电焊机,设备性能及完好率必须满足施焊要求。

4.5.1.4焊接材料使用E4303焊条

4.5.2焊前准备

4.5.2.1焊条准备

4.5.2.1.1焊接使用的焊条必须具备产品质量证明书

4.5.2.1.2焊条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焊条外观质量应符合要求。

4.5.2.1.3焊条使用前对焊条进行烘干处理,烘干温度100-150℃

4.5.2.2焊件的准备

4.5.2.2.1焊件的切割和坡口加工采用机械方法,如采用氧乙炔加工时必须去除表面氧化层、熔渣及影响接头质量的表层。

4.5.2.2.2焊件组对前应将坡口及其内外侧表面不小于10mm范围内的油、漆、锈、毛刺清除干净。

4.5.2.2.3管子或管件对接焊缝组对时,内壁应齐平,内壁错边量不得超过管子壁厚的10%,且不应大于2mm。

4.5.3焊接工艺要求

4.5.3.1焊接方法,采用多层多道焊接法,各焊层的接头应错开,每焊完一层焊道,应仔细检查焊缝的缺陷尺寸偏差,并将焊口周围的飞溅物清理干净。

4.5.3.2焊接层次根据选用的焊条规格和焊件厚度确定,壁厚2-3.5mm一般为二层(即底层和表层)。

4.5.3.3焊接工艺规范详见焊接工艺卡。

4.5.3.4焊缝返修:焊缝质量若存在不允许的缺陷时,应进行返修,返修时按焊缝返修工艺进行,但严禁在与水接触的情况下进行返修,同一焊缝的返修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4.5.3.5每个焊缝焊接完毕后,将焊缝表面及两侧焊瘤、熔渣及飞溅物清理干净,并在焊缝附近50mm内的位置上打上焊工的钢印。

4.5.4焊接检查

4.5.4.1焊缝外观质量检查项目及要求

4.5.4.1.1焊缝外观质量进行100%的检查,检查方法目测和焊缝检验尺。

4.5.4.1.2外观质量标准规定如下:

A焊缝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气孔、夹渣、缺陷。

B焊缝表面不允许有根部收缩,咬边,个别焊缝咬边深度应小于0.5mm,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应小于焊缝总长度的10%。

C焊缝余角不大于3mm。

D角焊缝焊脚对称差值不大于2+0.15a。

4.5.4.2焊缝无损检测质量标准

4.5.4.2.1锅炉本体承压管道,外径小于或等于159mm时,进行10%的无损检测抽查。

4.5.4.2.2管子对接头焊缝射线照相质量不低于Ⅱ级为合格。

4.5.4.2.3如出现不合格焊缝应双倍进行补充探伤检查。

五、水压试验

5.1水压试验应具备的条件

5.1.1锅炉的汽、水压力系统及其附属装置全部安装完毕。

5.1.2安全阀已采取隔离措施。

5.1.3锅筒、集箱等受压部件内部已清理干净。

5.1.4试验用排水和放空管道已安装完毕。

5.1.5试验用的压力表应在锅炉顶部,省煤器顶部及试验泵出口处安装完毕,压力表的精度不应低于2.5级,其表盘量程度应为试验压力的1.5-2倍,并经过校验合格。

5.2水压试验程度

5.2.1本台锅炉本体工作压力为1.25Mpa,试验压力为1.65Mpa,省煤器试验压力为2Mpa。

5.2.2水压试验用水温度应保持在20-70℃

5.2.3开启放空阀向锅炉内注水,上水上满后,关闭放空阀,使用试压泵逐渐升高压力至0.4Mpa时,进行一次严密性检查,必要时可拧紧一次法兰,入孔门和手孔盖的螺母。

5.2.4水压试验时,水压应缓慢上升,当水压升至工作压力时,应暂停升压,检查各焊口,法兰连接处有无漏水或异常现象,然后再升压至试验压力1.65Mpa,保持20分钟无降压现象时,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

5.2.5省煤器应单独进行试压。

5.3水压试验合格标准。

5.3.1受压元件金属的焊缝上没有任何水珠和水露。

5.3.2各法兰连接处无渗水现象。

5.3.3水压试验后用肉眼观察无残余变形。

5.4水压试验工作专人负责指挥,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并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派人参加验收。

六、冷态试运转

6.1炉排冷态试运转

6.1.1锅炉水压试验合格,烘炉前炉排应进行不少于8小时的冷态运转试验。

6.1.2炉排运转合格标准:

6.1.2.1炉排片在链轮处应平稳转弯,如发现拱起,可拧紧两只调节螺栓。

6.1.2.2两侧主动炉排片与侧密封块和侧密封角的最小间隙不小于4mm。

6.1.2.3主动炉排片与链轮的啮合良好,炉排片转动时无卡阻现象,炉排面平整。

6.2鼓风机试运转

6.2.1风机试运转条件

6.2.1.1轴承箱应清洗,并加注润滑油。

6.2.1.2电机的转向与风机转向相符,盘动转子不得有碰刮现象。

6.2.1.3各连接部位不得松动,冷却水系统供水正常。

6.2.1.4应先关闭进气调节口。

6.2.2风机试运转要求

6.2.2.1点动电机,各部位应无异常现象和磨擦声响。

6.2.2.2风机启动达到正常转速后,应先在调节门开度为0度—5度之间的小负荷运转,待达到轴承温升稳定后连续运转时间不应小于20分钟。

6.2.2.3小负荷运转正常后,应逐渐开大调节门,但电动机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直至规定的负荷为止,连续运转时间不少于2小时。

6.2.2.4试运转中,滚动轴承温升不超过环境温度40℃,滑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65℃。

6.3出渣机试运转

6.3.1出渣机试运转前应调整链条的松紧度。

6.3.2调整电动机运转方向与出渣机运转方向一致。

6.3.3 出渣机灰斗内冲水后应严密不漏。

6.3.4出渣机进行2小时冷态试运转,运行灵活,无异常声音为合格。

6.4泵的试运转

6.4.1应具备的条件

6.4.1.1泵进出口管道已安装完毕,各固定连接部位无松动。

6.4.1.2各指示仪表,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控装置均应灵敏、准确、可靠。

6.4.2泵启动时的要求

6.4.2.1离心泵应打开吸入管路阀门,关闭排出管路阀门。

6.4.2.2启动后应快速通过喘振区,运转正常后打开出口阀门,出口管路阀门的开启不宜超过三分钟。并将泵调节到设计工况,不得在性能曲线驼峰处运转。

6.4.3泵的运转要求

6.4.3.1泵运转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磨擦现象。

6.4.3.2附属系统运转正常,管道连接牢固无渗漏。

6.4.3.3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

6.4.3.4泵试运转时间不小于2小时。

七、烘炉、堵炉、严密性试验和试运转

7.1烘炉

7.1.1烘炉前应具备的条件

7.1.1.1锅炉及其水处理、汽水、排污、输煤、除渣、送煤、循环冷却水等系统安装完毕,并经试运转合格。

7.1.1.2水位表、压力表、测温仪表等烘炉需用的热工和电气仪表安装试验完毕。

7.1.1.3炉排试运转合格,炉墙测温点设置完毕。

7.1.1.4具备烘炉升温曲线图。

7.1.2火焰烘炉要求

7.1.2.1火焰烘炉前期使用木柴,后期使用煤。

7.1.2.2火焰烘炉集中在炉膛,烘炉初期采用文火烘焙,初期后火垫应均匀,并逐缓慢加大。

7.1.2.3链条炉在烘炉过程中应定期转运,防止烧坏炉排。

7.1.2.4烘炉温升应按烟气温度测定根据结构,本台锅炉炉墙温升每天不应大于80℃,后期烟温不应大于160℃。(省煤器前烟温)

7.1.2.4本台锅炉烘炉时间为5天。

7.1.3 采用测温法时,在燃烧室两侧上方1.5m处测定红砖墙外表面向内100mm处的温度达到50℃并能持续48小时为合格。

7.2煮炉

7.2.1烘炉质量达到要求时即开始煮炉。

7.2.2煮炉采用磷酸三钠按每立方米水加3公斤药品,并将药稀释成浓度为20%的均匀溶液注入锅筒内,加药时炉水应在低水位。

7.2.3煮炉时间为2-3天,煮炉时按煮炉曲线表要求进行,压力升至0.3Mpa时对锅炉手孔、阀门,人孔螺母进行一次紧固检查。

7.2.4煮炉的最后24小时宜使压力保持在0.9Mpa。

7.2.5 煮炉期间应定期从锅筒和下集箱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当炉水碱度低于40mol/L时,应补充加药。

7.2.6煮炉结束后,交替进行持续上水和排污,直至达到运行水质标准,然后停炉排水,冲洗锅筒内部和曾与药液接触过的阀门,并应清除锅筒内,集箱内部的污物,检查排污阀有无堵塞现象。

7.2.7煮炉后锅箱和集箱内壁无油垢,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无锈斑为合格。

7.3严密性试验和试运行

7.3.1严密性试验

7.3.1.1煮炉合格后将入孔、手孔进行封闭,并上水至正常水位,开始正常燃烧运行。

7.3.1.2升压至0.3-0.4Mpa时,对锅炉范围内的法兰入孔、手孔和其他连续螺栓进行一次热状态下的紧固。

7.3.1.3升压至额定工作压力,检查各人孔、手孔、阀门、法兰和垫料等处的严密性,同时观察锅筒,集箱,管路和支架等的热膨胀情况。

7.3.2安全阀调整合格后锅炉进入负荷运行,连续运行48小时,辅机设备,给水设备,安全保持装置运行正常为合格。

7.3.2.1锅炉负荷运行,由建设单位为主,安装单位配合进行运行期间严格检查,及时冲洗压力表,定期排污化验。

八、总体验收

8.1锅炉全部安装完毕,运行合格后,认真整理出完整的施工质量检验记录和有关技术资料,办理签证后,报请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验收。

8.2总体验收合格后,将锅炉和安装质量证明资料同时移交使用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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