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建筑施工业务尚未峻工或尚未办理工程结算的在建工程比照存货管理。
二、存货范围的确认:凡法定所有权属于本公司的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
三、存货的实物数量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存货的收入和发出,均应有经过相应权限审批和符合规定的入库单和出库单作核算依据。
五、购入存货的入帐采用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包括;
①购货价格即金额。如发生现金折扣冲减当期财务费用。
②附带成本即购入存货在入库以前所需要支付的运杂费等各种费用。如流通企业国内发生该成本列作期间费用处理。
③税金:消费税、资源税等价内税,不可抵扣的增埴税进项税额,进口货物交纳的关税。
六、自己生产的存货采用生产时实际成本入帐:
自行生产的存货成本核算,应严格区分计入存货成本费用和期间费用的界限,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费用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具体核算方法由各生产基地根据生产特点制订细则,报公司财务部批准后执行。一般程序为:
1、对生产费用进行审核和控制,确定计入存货成本的界限;
2、将应计入本月存货成本的各种要素费用,在各种存货之间按照成本项目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出各种存货成本;
3、对既有完工存货又有在生产存货的,将月初在生产费用与本月生产费用之和,在完工存货与月末在生产部分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出该种完工存货成本。
七、存货的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八、存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存货的管理,除发生事故损失、交接等情况进行盘点外,每季度对实物盘点一次,并有财务人员监盘,编制“存货盘存报告”,列明清查的盘盈、盘亏数量情况,并查明原因。盈亏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按权限审批,属正常盈亏而无法挽回的损失,列入管理费用,不可抗拒原因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
九、在年终,应当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份陈旧过时、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应按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份,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十、因存货管理人员人为因素,玩忽职守造成遗损,除按损失数处以赔偿外,尚需视情节对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发生内部调拨事项应开具公司统一制作的调拨单,调拨单经拨出、调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各一份交财务为核算依据。做到单随物走,传递及时,以便做到帐物相符。调拨单的开具和调拨价确定规定如下:
1、调拨的物资属于公司产品
A、用于再生产,调拨前应提出调拨申请,报生产技术部审核,由调出部门根据经审核后的申请开具调拨单。
B、用于销售的,由调出部门根据要货单开具至营销中心。
2、调拨的物属于原材料(含其他外购商品转自用),由采购部门开具调拨单,交调入部门签字确认。
3、调拨的物资属于已用生产、办公用具等其他物品,调拨部门间根据需要确定,经双方确认的调拨单作财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帐务处理和实物登记依据,涉及固定资产调拨的需报总裁办备案。
4、公司产品调拨属用于再生产的,调拨价根据帐面成本价确定,用于销售的按公司结算价确定。
5、属于原材料调拨的,调拨价根据采购价加运费确定。
6、其他物品调拨,调拨价按调出部门帐面净值确定,已摊销的无偿调拨。
7、调拨资金管理,除原材料类调拨实行资金划付外,其余物资调拨划帐不划款。
十二、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从发布之日起试行。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