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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峰镇中学教师在职进修和学历提升奖励办法
2025-10-04 22:02:25 责编:小OO
文档
卢峰镇中学教师在职进修和学历提升奖励办法

随着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教育对教师学历层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为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素质,鼓励我校教师通过在职学历提升,经学校研究,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人员范围

    1、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及管理人员;所学专业应与自己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一致;

    2、在原有本科学历的基础上,通过在职进修职取得教育研究生学历(或取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3、在享受奖励的同时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继续在我校工作6年以上。

二、奖励办法  

1、学校为需参加在职进修的学习、考试、面授等在时间上尽力提供便利,请假不影响年终考核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出对待不扣工资。

2、学校每年报销1-2次面授或考试的来往路费。

3、在取得学历证书以后,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奖励,同时按照每年报销年学费50%的方法,逐年报销学费,直至报完为止。

4、在职进修学习或者获得学历,可按照国家有关计算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5获得学历以后,在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当中可优先考虑,在符合的情况下可破格申报评审职称。

6、获得研究生学历或取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可作为评定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依据之一。

7、可优先参加学校公派的短期或者长期脱产学习,代表学校参加公开课、观摩课、调讲大赛等学术交流活动。

                       卢峰镇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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