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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协议书
2025-10-04 09:40:54 责编:小OO
文档
安全生产责任制协议书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乙方: 

为贯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生产(特别是工程施工和维护服务)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减少经济损失,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本协议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的附件,与基础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生效。

本协议书的第2.2、4.2、5.2、7.3款适用于建筑工程、通信工程等工程施工类合同;第2.3、4.3、5.3、7.6款适用于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和维护,以及咨询、服务等合同;其余条款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所有基础合同。

第二条 资质审查及报备

2.1乙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规和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于近X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必须为其从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乙方必须为提供工程建设、网络维护(如传输管道、基站维护服务等)及户外广告服务的人员购买意外商业保险。

2.2对于列入国家和基础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规定的特种作业范围的项目,乙方应提交相关的特种作业资质或资格证书原件供甲方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供甲方存档,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3对于信息开发和软件系统维护类项目,乙方须有信息安全方面的常规应对流程与措施,有对知识产权等的保护措施,有对可提供服务的详细说明,必要时依甲方要求出具由甲方指定或共同认可的信息安全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合格鉴定证明。

第三条 组织架构和职责

乙方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应满足甲方应急预案要求。乙方单位负责人为基础合同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

针对具体项目的实施,乙方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必须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检查从业人员对各项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第四条 安全教育

4.1乙方安全教育措施

在项目开展前,乙方必须制定书面的安全操作规程。

在派遣和调整作业人员之前,乙方必须对上述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保证所有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内容。作业人员在接受安全培训并知晓安全规程后必须签字确认和签订安全责任书。

在项目开展前,乙方应将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书副本提交给甲方。若未提交安全操作规程,甲方有权暂停项目。作业人员上岗前乙方未提交安全责任书的,甲方有权拒绝该人员上岗,由此造成的项目责任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4.2对于工程施工类项目,乙方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服装,应向作业人员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参加乙方组织的教育培训。乙方还应通过项目监理方的安全交底100%合格确认,才能派遣人员上岗。

4.3对于信息软件系统类项目,在项目开展前,乙方所有作业人员均需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共模块及特训模块两个部分,公共培训包括基础性、共同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特别培训则根据项目业务的具体类型进行安排。所有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后,必须接受甲方(含各分公司)的书面考核,100%合格后才能上岗。若考核不通过,甲方将有权拒绝该人员上岗,由此造成的项目责任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全生产措施

5.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项目有关工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进行项目服务和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随时接受国家、行业、甲方及监理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对于涉及工程施工建设类项目:

乙方应在施工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维护方案中编制有关质量、安全及文明生产保证措施,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条件,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审查和监督。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业务开展过程中(进场、现场、退场)的安全规范,根据业务需求分配相应工作场所,并严格遵守该场所安全规则。

乙方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工程实施受非安全因素干扰(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和打斗等不良行为),确保现场安全、施工质量和保护现场及邻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关于机房、要害部门等安全管理的规定;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服务。

项目开展过程中甲方及监理单位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制止各类违章作业,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同时,对甲方未顾及的安全隐患,乙方有责任及时提醒甲方及监理单位。

乙方应制定本项目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甲乙双方具备开工条件后,以甲方或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从业人员必须佩带施工证(明确人员信息)、根据不同场所的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焊工、电工等)必须持证方可上岗。

乙方应建立、健全每天的工作日志,包括施工时间、地点、施工内容等。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警戒和看守。市区内的室外通信建设工程,应对施工现场实行围挡。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作业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作业人员应劝阻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作业现场应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做好设备及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作业现场清洁,对外发生的污染等事故的全部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甲方已安装有设备的场地中,或在其他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作业前,应向甲方申请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及当地安全主管部门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储存、运输、使用等)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作业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及当地安全主管部门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可随时派人到现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检查,当发现不符合规定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纠正。发现有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盲目施工等重大隐患现象时,甲方有权阻止施工,并对乙方进行扣罚,情节严重的要与乙方解除施工合同。

 对于涉及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和维护的项目:

乙方责任部门为对口合作(包括代维、开发、测试、增值业务合作)的信息安全主管部门,乙方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监控及应急流程,预估可能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及时发现和处置,并协助甲方控制风险。

甲方负责监督面向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参与到项目系统设计与开发,并跟进编写相关文档;支持并监督外包信息系统的后续需求开发、系统优化和bug修改。

甲方负责为乙方作业人员分配适当可用的权限,为其作业的开展提供必要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业务开展过程(进场、现场、退场)中的关于信息安全的安全规范,保证其作业人员能妥善管理所获得的帐号权限不得出现信息外泄等任何与信息安全相关的安全事故,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项目,并保留法律追索权利。

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随时对乙方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制止各类风险作业,并对违反信息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同时,对甲方未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乙方有责任及时提醒甲方及监理单位。

乙方有义务对知识产权 (IPRs) 和版权转让以及对合著等相关成果的保护工作及时、完善。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关于中国移动客户服务“五条禁令”的要求和规定。乙方派出的作业人员进入中国移动(含各分公司)生产区域或者登录中国移动(含各分公司)各业务系统操作时,应严格遵守中国移动(含各分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自觉办理包括授权、、登记出入时间等相关手续,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安全检查。

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资料、经营信息等各类敏感信息及商业秘密时,必须配合并遵守甲方规定并保证信息保密性、完整性和可核查性。

 乙方设备入网前应做到确保入网设备已通过甲方安全检查和测试并获得授权,必要时需接受甲方指定的专业检测公司的安全检查,杜绝系统“带病入网”,并在入网后随时接受甲方不定期的抽查。乙方应定期清查盘点与中国移动合作的系统设备,及时清理退服系统设备。在项目结束前,乙方应清理设备各项连接,保证删除各类敏感信息及商业秘密,必要时需接受甲方指定的专业检测公司的安全检查。

 乙方人员申请新增或变更帐号时,必须符合专人专号原则、权限最小化原则。帐号申请应经过甲方审核批准,签订书面的帐号申请授权书后方可生效,帐号申请授权书中应约定使用者、权限、使用期限等事项。甲方将备案申请审批记录及事后审计。长期派驻中国移动的乙方人员在转岗或离岗前,乙方公司需向所属项目甲方负责人提交书面的乙方人员转岗或离岗申请,甲方项目负责人应牵头完成乙方人员的帐号回收、变更、审核等工作,在签署转岗或离岗审批意见后,乙方人员方可正式转岗或离岗。

乙方为甲方或参与开发的业务系统或软件程序,应备案存档、妥善保管。若系统或程序能接触到客户敏感信息,乙方应将系统开发文档提交甲方对口主管部门留档,文档应注明分发范围,并要求开发人员、测试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分发控制要求。系统或程序应具备详细记录各类系统日志的功能。在开发和测试环节,乙方人员使用的测试数据原则上不应当反映现网客户的真实信息。乙方系统发生重大变更前,应进行安全评估,并提交对口主管部门审批。

乙方系统涉及的所有系统信息、客户信息、操作日志等均应妥善保管,未经对口主管部门许可不得进行增、删、改等操作。有权访问或保存敏感信息的乙方系统,原则上必须置于乙方合作伙伴互联区内。敏感信息在传送时必须经过严格管控。乙方系统的安全配置和防护,应达到中国移动相关安全要求。

乙方公司的业务系统原则上不得保存中国移动客户通信的信息内容。如确属业务需要,需经对口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予以保存。

第六条  安全事故及费用管理

安全生产事件、事故、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火灾、车辆安全、从业人员犯罪、治安刑事案件以及通信网络或互联互通事故、通信电源、信息安全事故等。

7.1按工程界面乙方应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网络安全。乙方必须认真做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案件的预防工作。由于乙方的管理不严,防范工作不落实,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或案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由于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案件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7.2发生安全事故后,乙方应当按甲方应急事件处理流程,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抢修、恢复生产,并在15分钟内电话告知甲方,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事故分析报告;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7.3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2012]16号)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相关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若乙方在基础合同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事故的定性标准,在不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前提下,在合同款中扣罚乙方的违约金,调整乙方服务范围。

7.5对甲方所提供的项目数据、文字资料以及其他保密资料,乙方须履行保密义务,保证在基础合同有效期内及期满后五年内不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7.6乙方在进行交互类业务、短彩信类业务、IDC类业务、下载类业务、即时通信类业务、语音类业务的时候要加强内容管理,严格执行对平台群发信息的管控,加强内容监管,保障内容安全。交互类业务,一旦发现违规用户,应根据情节采取禁言、加入黑名单、冻结账户、用户功能、销户等操作。短彩信类业务,一旦发现用户发送违规信息,根据违规级别应进行暂时封号或永久封号、暂停业务、关闭端口、加入黑名单等操作。IDC类业务,一旦发现网站上有违规信息,应根据情节采取封堵、下线、停止接入服务等操作。下载类业务,一旦发现违规内容下载或恶意用户违法行为,应及时采取阻断信息内容下载途径、纳入屏蔽黑名单、敏感词过滤等操作。即时通信类业务,一旦发现违规的用户或者群组,应及时进行加黑、冻结、、销户等处理。语音类业务,对违约严重的业务实行暂停新增业务、暂停结算、停止全网合作等措施。

第七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与基础合同相同,但工程类合同终止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第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争议解决方式参见基础合同(法律部)。

第九条  本协议未约定事项,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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