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涛
来源:《时代金融》2015年第15期
【摘要】现代学徒制是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的一种有效实现方式与基本制度体现,也是目前国际上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主导模式和基本趋势,本文在具体操作上具体探讨现代学徒制“六对接”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设计和内容。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 人才培养模式
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总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教职成[2014]6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的文件精神,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探讨现代学徒制下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是近阶段高等职业教育的重点工作内容。
一、现代学徒制的含义
所谓现代学徒制是通过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开展深层次的新型合作,由学校的教师和企业的师傅对学生(学徒)进行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联合传授,从而培养出满足企业真实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一种现代化的职业教育制度与人才培养模式。
现代学徒制是区别于以往的手工作坊和企业车间的那种“师傅带徒弟”、“手把手传授”、“边打工边谋生”,有着拜师收徒、求师学艺、艺满出徒的传统的学徒制的新型的教育培训制度。
现代学徒制是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的一种有效实现方式与基本制度体现,也是目前国际上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主导模式和基本趋势。现代学徒制是传统的学徒培训与现代的学校教育充分结合,由学校与企业共同合作一起实施的新型职业教育制度,它最早起源于原来联邦德国的职业培训制度,目前大多数的欧州国家都已经建立了或正在努力探索着建立适应新时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现代学徒制的职业教育系统。
二、现代学徒制的应用
德国是现代学徒制的发源地,制度规范,普遍开展,行业企业的参与程度很高,雇员规模在500人以上的大型企业参与学徒制的比率高达91%,形成了从招生到就业的整套流程与规范。在社会福利极高的瑞士,学徒制的培训体系和制度也非常完善,广大学生在完成了基本义务教育以后(大约15至16岁),就会有大约三分之二的学生进入到职业教育体系中来,这其中会有五分之四的学生参加学徒制的培训,剩余的五分之一会进入到全日制的职业学校进行学习。英国同样把开展现代学徒制当做践行国家技能战略的一个重要途径,他们在的教育战略报告---《世界一流学徒制》的报告中就曾宣布,要让现代学徒制的学习成为英国十六周岁以上青年的选择主流。在意大利则建立了现代学徒制在全球最高的教育层次,意大利以法案的形式规定了学徒合同(一种规定学徒身份与权力义务的契约)同样地适用于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根据2012年欧盟的统计报告显示,在全部欧盟成员27个国家当中,在所谓中等教育层次就开展了严格意义上的现代学徒制的国家就有24个,另外还有14个成员国家在高等教育层次同样开展了广泛意义上的现代学徒制。根据不完全统计,在当地的中等教育层面,欧盟共有企业学徒370万人,另外还有570万学生在各地学校所主导和推动的工学结合的合作项目中也同样接受了企业培训,这两大类学生(学徒)的总数约占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学生总数的85.2%,约占中等教育全部学生总数的40.5%。
三、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必要性
推行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促进了行业、企业直接参与到现代职业教育中来,参与到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来,提高了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推行现代学徒制,有利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的“双证融通”(即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可以有效建立国家层面的技术技能衔接与积累制度;推行现代学徒制,有利于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的实践操作技能,有利于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与培养;推行现代学徒制,有利于创新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的招生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和就业制度;推行现代学徒制,有利于完善企业的用工制度,有效地解决企业的招工难、留工难的问题,对完善我国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与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必要性,对学生而言,是既学到了理论知识又掌握了实践技能,入学即有就业的保证;对家长而言,是免去了对孩子未来生存和就业的担心;对企业而言,是保证了用工的需求,订制了所需的人才;对学校而言,是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进行了有益的创新,深化了教育教学的改革;对而言,是保证了毕业生的就业率,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四、现代学徒制“六对接”人才培养模式
总结我国多年职业教育的经验,结合世界各国的现代学徒制的实践结果,我们可以将现代学徒制具体转化为“六对接”的人才培养模式,具体如下图所示。
图示 现代学徒制“六对接”人才培养模式
概括来说,现代学徒制“六对接”的人才培养模式就是由主导,面向行业,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推动与实施,以提高学生(学徒)的实践技能水平为目标,按照“学生→学徒→员工”的人才培养思路,实行三段式育人机制,践行六个对接(学生与学徒、教师与师傅、教学与培训、基地与职场、专业与产业、就业与毕业),培养学生(学徒)成为企业所真正需要的理论与实践操作能力相结合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以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推动区域的经济发展。
(一)学生与学徒对接
学校与企业之间开展深度的合作,在合作协议的框架下共同招生(招工),学生入学就有了两个身份,对学校而言是学生,对企业而言就是学徒,需要在学校和企业两个不同的领域进行不同方式的学习。
(二)教师与师傅对接
为了培养出高质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的教师需要与企业的师傅对接,共同完成教学任务与人才培养,在不断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实践操作能力的基础上,增加聘请企业一线师傅来校为学生(学徒)授课,增加教师与师傅之间的交流,共同培育人才。
(三)教学与培训对接
对于学生(学徒)的教育内容按照企业的岗位和能力需求,订制设计课程和教材,使得学校的教学与企业的培训对接,培养出来的学生的“双证书”率达到100%,完成全部企业岗前培训的内容,获得企业各个对应工作岗位上岗资格证书。
(四)基地与职场对接
通过现代学徒制做到实习实训基地与将来工作的职场零区分,在学校仿真,在企业实际,在基地与职场锻炼同样的技能,开展同样的业务,使得学生(学徒)上岗零阻碍。
(五)专业与产业对接
在现代学徒制下实行专业与产业的对接,围绕行业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趋势,重新审视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重新设计课程和开发教材,为专业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六)毕业与就业对接
学生(学徒)经过学校企业双方面的培养与教育,取得学校与企业双方面的证书,在校企合作协议的框架下,学生(学徒)毕业就可以到企业就业,真正实现了毕业于就业的对接。
五、辽宁金融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申报实施的保险实务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在非工科类别的财政金融领域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有益尝试,是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有益探索,也必将在广大文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面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通过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培养拥护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和,适应保险行业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具有较强综合职业能力、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能够熟练运用展业、核保、核赔等基本专业技能,能够胜任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机构一线服务岗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根据企业对于所需要人才的要求,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校企双方会同行业内专家和教育专家,共同商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工学交替
(三)联合招生招工方式
计划在现有的招生计划内,对于报考保险实务专业的学生,由学校与合作企业一同进行校内面试,对于面试合格的学生,进入企业“订单班”,学校、企业与学生和家长签署联合培养协议,确定招工身份及结果,使得招生与招工合二为一,教学与培训互补进行。(根据企业需求确定招生计划、订单班和定向培养)
(四)教学方案制定
对于“订单班”的学生,由学校与企业共同商讨制定教学方案,既要满足学生基本综合素质的培养,又要满足企业对于所学人才的订制化要求,增加企业文化制度、实践技能操练等具体内容,理论与实践教学比例争取达到1:1。
(五)课程体系开发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和双方共同制定的教学方案,共同设计学徒(学生)的教学课程体系,既包含理论教学又包含实践教学(去掉)将企业培训的内容完全融入到不同的教学方式当中,对于企业特殊要求的内容,双方可以共同开发设计新的课程和教材。
(六)教学过程安排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和双方共同商讨制定的教学方案,在完成基本素质教学的基础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穿插互动,共同满足培养企业所需的合格人才的需要。
(七)标准与制度建设
在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探索与总结,力争逐步建立文科领域金融类专业实行现代学徒制的基本标准和基础制度,逐渐规范诸如《招生(招工)面试工作方案》、《现代学徒制实施协议》、《指导教师(带教师傅)工作职责》、《学徒实习管理制度》、《学徒实习考评标准》等规定与文件。
(八)职业证书获取
参与试点项目实施的学徒,在学校的基础素质和基本理论教学方面能够获得大学英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的证书;在保险专业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方面,对接行业的标准,能够获得保险销售人员资格证书,经过努力还可以获得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经过企业的顶岗实习与毕业实习,能够获得企业上岗资格证书。
(九)预期成果推广
试点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就可以分阶段总结经验,在同类高职院校中进行阶段性推广,比如根据《招生(招工)面试工作方案》完成了招生(招工)的面试和选拔工作之后,就可以总结相应的经验与教训,供各个方面分享。最终完成的各个方面的标准和制度,以及最终的《试点工作报告》则可以为同类高职院校以及合作企业和主管部门提供有益的借鉴与经验。
参考文献
[1]杨小燕.《现代学徒制的探索与实践》.《职教论坛》,2012年第9期.
[2]王珏翎,侯益波《国家示范校建设中探索创新“现代学徒制”》.《当代职业教育》,2012第9期.
[3]石品德,杨早娥.《现代学徒制与中国职业教育研究》.《科技创业月刊》,2012年第3期.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