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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社区与现实社区之间的互联
2025-10-04 09:38:43 责编:小OO
文档
虚拟社区与现实社区之间的互联

                   

                    

            

                                  姓名:陈阳

                           学号:2009032102

                           专业:09级新闻采编与制作1班

网络社会生存的一个重要标志,就社会结构而言,就是网络虚拟社区的形成。接下来我就与大家共同探讨下“虚拟社区”(“Virtual Community”)与现实社区的之间的互联。

 

一、社区和虚拟社区内涵与外延的辩析

  虚拟社区是现实空间在虚拟空间的“投影”,要把握虚拟社区首先要了解现实社区。“社区”作为公民社会一种最基本的组织形式蓬勃发展起来,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区”一词源于Community,其词义包括:

(1)任何大小的一个社会组织,其成员居住在一特定区域内,共有一个,并有共同的文化和历史传统。

  (2)一个因具有共同特征或兴趣,使它在其存在的较大社会组织中突出来的团体。

  (3)一组在一定规则下过着同样生活的男人或女人。

  (4)一群占据一定地区的植物和动物的总和。

  (5)The community:公众、大众。

  (6)共有、享有(shared possession)。

  “社区”一词的多种含义,反映了“社区”研究内容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所以,社会学上对社区的定义也是包罗万象。德国社会学F·腾尼斯从社区的源起上认为,社区指的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或自然情感的社会有机体,有点接常所说的乡村小社会;而爱德华和琼斯从社区结构与组织形式作出判断:有一群人,居住在一定的地方,在组织他们的社会生活时行使一定程度的自治;他们组织社会生活时以地方为基础来 满足他们各方面的生活需要。怀特则从社区成员内在联系上指出:社区一词一方面有一种情感上的力量,另一方面它还是一种对于地方的发生在身边的和熟悉的社会环境的归宿感。我国一些学者认为:社区是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 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其活动区域(也有人强调:社区是以一定地理区域为基础 的社会群体)。我们虽然很难将社区概括为一种组织、一种社会关系或一种情感,但从以上的认识和判断中,我们不难发现“社区”所具有的一些共同特质:一定的地域、 一定的人群、以及相应的组织、公众的参与和某些共同的意识与文化。

  “虚拟社区”是从英文“Virtual Community”翻译而来的。与现实社区相比,从中文的角度理解,“虚拟社区”似乎是非实在的、类似于乌托邦的“理想国”。因为,“虚拟”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是指“不符合事实的,假设的”。所以人们很容易得出:“虚拟社区”是人们在网络上构造的虚幻世界的结论。然而,虚拟社区并不虚假,网络是真实的,网上社区也是真实的:人们在此获取信息、广泛交流、甚至购物、交易、娱乐等等。目前,全世界都用“Virtual Reality”来描述网络给我们营造的新空间,即“虚拟现实”,但“虚拟”一词的英文“Virtual”,其本意一点也不“虚”,正好相反,它是“实质上的、实际上的、事实上的(almost what is stated;infact thought not officially)”。由此,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研究“虚拟社区” (“Virtual Community”)时,文化环境的差异或许将引起我们研究视角的差异。

  假如我们把组成“虚拟现实”一词的“虚拟”和“现实”两上部分看成“相等的两半”,那么“虚拟现实”就是一个重复修饰的概念。虚拟现实能使人造事物像真实事物一样逼真,甚至比真实事物还要逼真。比如说,飞行模拟,这一最复杂和使用时间最久的虚拟现实应用,就比驾驶一架真正的飞机还要逼真。虚拟现实容许我们“亲身”体验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从“虚拟现实”我们得到“虚拟社会”、“虚拟社区”的叫法。虚拟社区 ——这个处在发展中的网上社区正在孕育着真正的友谊,真正的联系,真正的社会精神,除了这个社会位于广大的电子空间前沿这个事实外,它并非虚拟。“虚拟社区” 与“网上真正的社区”是同意词。上面仅仅是从词义上对虚拟社区进行的阐释,那么什么是“虚拟社区”呢?约翰·哈格尔三世(JohnHage1Ⅲ)、阿瑟·阿姆斯特朗 (ArthurG.Armstrong)在《网络利益》一书中做了这样的定义:所谓“虚拟社区”, 就是一个供人们围绕某种兴趣或需求集中进行交流的地方;它通过网络,以在线的方 式来创造社会和商业价值。埃瑟·戴森在《2.0版——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中认为:“在网上的世界里,一个社区意味着人们生活、工作和娱乐的一个单位”。国内有学者认为:“虚拟社区”是主题定位明确,居民与社区间有极大的互动性,居民之间频繁交流,社区性质与信息资料相互平衡的网上虚拟世界。由此可见,虚拟社区与现实社区一样,也包含了一定的场所、一定的人群、相应的组织、社区成员参与和一些相同的兴趣、文化等特质。

  虚拟社区与现实社区最大的差异在地域空间的界定上。现实社区通常强调地域环境的影响,其社区形态都存在于一定的地理空间中。在现实中,一个人很难同属于几个不同区域的社区(这里仅指地域上的社区)。因此,社区实际上是居住在同一地域内的人们依据共同的生存需要,共同的文化、共同的风俗、共同的利益以及共同关心的问题发生互动而形成的地域性的“共同体”。虚拟社区则不然,其存在“空间”是无型的,而且还跨越了地理上的。虚拟社群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身居何处都不影响社区的构成,而影响社区构成的是人群、人对社区的感情、对社区中人的认同。“虚拟社区”的非空间组织形态,使其成员可能散布于各地,即一个人也可以超越空间的障碍生活在好几个网上社区里。如同前面对“虚拟”一词的阐释一样,虚拟社区绝不是“虚无的”,而是客观存在。只是这种存在,超越了我们日常思维对它的理解。 因为,它把人们从二维空间拉到了三维空间,人们进入“社区”不再依靠双脚,而是依靠双手通过电话线和计算机来实现。我们不能因为网络社区没有物理上的体积与形状就否定它的存在,就象我们不能因为触摸不到空气就否定空气的存在一样。这需要我们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来认识和把握这个崭新的网络世界。

 

二、虚拟社区的特质

1、社区空间结构的跨地域性

  上述比较可以看出,虚拟社区的一个明显特征是组织形式的非空间性。网络社会 使人既摆脱了“后勤障碍”,又“超越”时空(地域)。人们第一次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建立并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空间。网络社会强大的整合作用在于:把庞大的工业社会打散,在世界范围内重塑人群,让人们按其兴趣、需要、价值观念、文化等,“自发地”形成大大小小的虚拟社区;从而改变人们现实交往方式和互动关系。社会互动的基础是信息的传播,而网络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信息传播的传统方式与途径,导致由此为基础的社会互动的变化:一是社会互动范围扩大(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减少了交往的成本),人们通过网络可与世界各地的人进行交谈,打破了现实社区的互动对“场合”的要求;二是社会互动形式改变:虚拟社区中人际互动是在社区的公告栏、论坛、邮件、聊天室上实现的(改变了人们面对面的互动方式),使“网缘”成为人们新的社会分析工具;三是社会互动速率加快。网络提供了便捷、快速的信息传播技术,使得远隔千里的人们可以在瞬间实现互动,这种互动速度的加快将拓展人们社会交往的范围,有助于人的社会化空间得到延伸和发展。

  

2、社区功能与结构的独特性

  与传统的依赖于血缘、地缘和业缘而形成的社区不同,虚拟社区则由网缘而生。“网缘”是当今传媒使用频度很高的概念。即在因特网所提供的传导平台空间,人们经常根据自身的兴趣、偏好和价值取向等交换信息、传导知识、宣泄情感;并彼此联系与连接成相对稳定的社会群落。网缘是虚拟社区赖以构成的基本要素。在此意义上,虚拟社区与社会学意义上的“精神社区”有些相似。社会学家英克尔斯认为,“精神 社区指的是这样的社区,它的共同成员建立在价值、起源或信仰等精神纽带之上。”但是很显然,虚拟社区与精神社区有着本质的区别。精神社区仍然是依从于现实社区而存在的社会群落,而虚拟社区则不然。从空间特征上看,在虚拟社区中同一社会群落的成员虽然没有现实意义上的共居地,却拥有明显的标识。

  虚拟社区正是因为具有了超越空间、超越现实社会等级身份交换信息、传导知识和宣泄情感的“网缘”功能,因此在其结构上表现出迥异于现实社区的特点:一是虚拟社区没有类似于传统现实社区的同心圆状结构,而是块状结构。由于传统社区依赖于血缘、地缘或业缘而存在,因此在其功能结构上,或以尊卑长幼、或以远近亲疏,或以势力大小划分成以最高权威为核心的等距离同心圆状层次结构。虚拟社区则不然,其成员仅仅是依据“网缘”这种高度自由的投票表决机制相互连结,无明显核心,因此其结构上表现为块状。二是高度专业化。依据血缘、地缘和业缘而形成的传统现实社区,由于其空间结构相对凝固,因而其社区内核的内容具有相当明显的综合性。相对而言,虚拟社区却因“网缘”的作用而使其社区成员拥有较大选择余地。虚拟社区成员依据不同的志向、兴趣和爱好,归属于不同的社区。换言之,虚拟社区在其功能结构上着重表现为专业性。如科技社区、儿童社区、妇女社区、校园社区、老年社区等。

3、社区群体流动的频繁性

  虚拟社区具有论坛、聊天、学习、娱乐、购物等多种功能,人们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不同的社区间流动,而且,虚拟社区成员有很大的自主性,如果对社区服务不满或对社区中某些成员、言论不认同,他们便会毫不犹豫地离开。有时甚至会出现整个社区的人员全部流出,导致社区消亡的情况(这在现实社区是很难发生的)。 这是由于:一方面源于社区成员兴趣、学习、情感交流等内在需求,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不受户口、单位、身份、住房的,更没有人为的束缚。正如尼葛洛庞帝所言:“数字化生存所以能让我们的未来不同于现在,完全是因为它容易进入、具备流动性以及引发变迁的能力”。因此,虚拟社区的人群具有很强迫流动性。当然,是有的:多种语言的运用能力。虚拟社区成员的流动,虽然未给现实社会以重大影响;农村社区人口向城市社区流动所引发的就业问题、社会稳定问题;“孔雀东南飞”引发的贫困地区人才短缺问题;社区间人员流动所引发的社会承受力问题等等;但是,虚拟社区人群流动的意义在于:满足了人们在现实中难以实现的需要。

  

4、社区管理的自治性

  现实社区由行政(如事处、城镇管委会)、企事业(如物业)和社团共同 管理。社区成员的自治管理较弱,主动参与行为较差。而虚拟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则主 要依靠社区成员的自治。一个社区要想存在,不仅要网络管理员提供技术保障,更需要社区成员的投入。社区居民不再是信息的被动接收者和社区设施的使用者,而是信息的主动提供者和社区设施建设的参与者,“网上家园”的建设需要集合众人的力量。 哈格尔三世和阿姆斯特朗在《网络利益》中说:“推动组成虚拟社会的一个关键设想是,成员从由成员产生的内容中获得的价值将大于从更常规‘出版’内容中获得的价值。由成员产生的内容通常在交谈区实时产生,在公告牌的公告中积累”。可见,一方面社区的创立与发展需要社区成员的参与,另一方面,一个人要成为社区成员也必须参与社区建设,并为之做出贡献;“在网络世界里,你不参与,不创造,就等于放弃了生存的权利”(埃瑟·戴森)。因此,社区成员的自治表现在:设计社区的主题、 充实社区的内容、共同制定社区的规则并严格地遵守规则、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等。网络社区为人们提供了施展才能的环境,为人类追求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所以,主动参与的意义在于:有利于人们在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开发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人的民主、平等的意识,并在设计和管理虚拟社区中部分地实现自我价值。

  

  总之网络社区与现实社区是互补互动关系,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二者应该各取所长,互相弥补。网络社区使现实社区中不可能的成为可能性。网络社区空间开拓了人的思维。从网络社员的观点来看,所谓现实性,无非是从以前的一种可能性发展而来的。二者是互补而非取代的关系。网络社区是一种对现有生活方式的冲击,同时,它也是对现实的社会空间的发展

参考书籍: 《网络利益》   作者 约翰·哈格尔三世、阿瑟·阿姆斯特朗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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